刍议电网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

发表时间:2020/9/27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5月15期   作者:康进刚
[导读] 国家电网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做好国家电网企业管理十分重要。
        康进刚

        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750011

        【摘要】国家电网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做好国家电网企业管理十分重要。而在电网企业管理当中,纪检监察职能主要针对电网企业违规违纪行为审查,内部审计则是对电网企业各类业务、财政、人员管理等进行审计,两者均属于电网企业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对纪检监察和审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所以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起来是企业未来发展的趋势,本文首先分析了两者融合的作用与意义,然后探究其具体的融合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网企业;纪检监察;内部审计

        在电网企业,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属于两个非常重要的监督保障部门,很多人容易将两个部门的职能搞混,事实上两者分工大不相同,也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工作职能。一般来说,纪检监察部门主要是进行纪律监督,查处一些违规违纪的问题,不会涉及到企业的内部业务,而审计督察部门则更多针对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全面审计等进监督,不过大多数审计监督部门没有刚性处理方法,很多时候难以发挥出良好的效果。因此,在电网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当中,为了进一步保证监督管理效果,还需要将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融合起来,更好的发挥两个部门的职能和作用。
1.电网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的作用与意义
        1.1作用
        1)促进查案积极社会效应。电网企业属于国家企业,涉及到的部门非常多,难免会发生一些违规违纪的案件,而通过分析以往的违规违纪案件来看,大多数违规违纪案件证据与线索的来源都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将电网企业的两大重要职能(内部审计督察、纪检监察职能)融合能够充分利用这两个部门的职能,形成积极社会效应[1]。2)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以往电网企业,由于管理理念传统,管理意识不足,所以大部分企业分开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两者工作职能互不干预,但两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部门职能存在很多交叠之处,比如纪检部门在监督管理过程中,想要查账就需要经过审计部门,所以将两者有效的融合起来能够很好优化工作内容,实现两个部门职能的最大化应用,工作效率也会随之提升。3)能够提高案件的保密性。在纪检监察职能当中,查处违规案件属于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而大多数违规违纪案件是需要保密的,保证保密性从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案件查办质量和成功率,将两者融合起来,能够很好的保证案件查处的保密性,让电网企业内部员工时刻保持警惕,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
        1.2电网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的意义
        以下针对融合的意义进行具体分析:1)利用电网企业内部审计监督职能的优势完成案件查办。电网企业大多涉及面比较广,一旦出现违规违纪案件,涉及到的因素相对比较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案件的时候,通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在这种情况下,将电网企业两个重要的检查部门融合起来,能够充分利用内部审计的优势来完成案件查办,让纪检部门能够快速找到违规问题,从而提高案件查办的效果[2]。2)保证信息来源准确通畅,能够实现资源共享。在纪检部门,经济腐败案件查处一直都是重点,而大多数电网企业的内部审计涉及到企业经济方面的内容,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能够更好的保证信息来源通畅,从而让纪检部门能够很好的掌握案件的线索与案源,更有利地完成纪检监察工作,减少违规违纪行为。


2.电网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的具体策略
        2.1采用正确方法收集案件资料
        在电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案件资料的收集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将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起来,能够充分利用两者的职能,采用正确的方法来收集案件资料,保证案件资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3]。首先,应该明确大部分经济案件资料繁多,需要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共同收集完成,也就是说,两者需要一起进行资料收集,如果涉及到实物证据,还需要对实物证据的各种信息进行提前注明,包括数量、所有权人等,而对于一些影像、电子文档等资料,需要将资料的制作时间、方法等基本信息注明,同时如果有需要,还应该及时转化为书面材料,保证合乎规范。其次,在勘验笔记、收集鉴定结论的时候,需要针对提供的内容进行注明,并且加盖相应的章和签字,保证资料和证据的有效性。最后,做好案件线索和资料共享。在发生违规违纪案件的时候,线索和资料共享是保证案件成功查处的关键,将两者融合起来,能够保证信息传递通畅,实现线索与资料共享,同时建立两个部门的合作机制之后,还能让两个部门之间更好的沟通,从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有序、高效的工作。
        2.2及时、完整移交案件资料
        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融合之后,两个部门工作人员在完成案件资料收集后,由于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处置这些案件资料的权利,所以还需要将这些案件资料交由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所以需要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保证纪检部门能够及时收到可靠的案件资料[4]。此外,电网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收集案件资料的时候,还能够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并且也能够配合纪检部门及时掌握案件的关键性证据,更好的配合经济案件查处。同时,电网企业也需要针对经济案件中涉及到的涉案资金来源、涉案资金数额、涉案资金性质、嫌疑人身份等提供有效的资料,然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初步判断案件,保证能够更好的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2.3构建完善的协调与配合机制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电网企业两个重要的监督保障部门(纪检与内部审计)融合是之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想要将两者融合起来,还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两者融合协调与配合机制,结合两个部门的基本情况与特性,制定完整的管理机制与配合机制,从而保证工作能够有序、科学的开展起来,从而更好的完成经济案件查处,实现各部门高效沟通[5]。在构建完善的协调和配合机制的时候,首先需要坚持“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在企业内部,要求各个部门尤其是人事管理部门、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等积极参与讨论,当遇到问题的时候,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制定工作计划,并且积极跟进案件制度。其次,需要电网企业构建协同配合问责制度,保证能够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并且将制度落实下去,保证在发生案件后,能够及时问责。
3.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对电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做好电网企业内部监督审查十分关键,因此相关部门还需要充分认识到电网企业中,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融合的重要性,了解两者融合的作用与意义,然后通过采用正确方法收集案件资料,及时将案件资料完整的移交,构建完善机制等方式,更好的完成两者融合,同时,还需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的保证效果。

【参考文献】
[1]马保江. 供电企业纪检监察职能与内部审计监督融合的分析[J]. 现代国企研究, 2019, 152(02):180+182.
[2]毕春颖. 浅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之道[J]. 经贸实践, 2018, 033(010):154-154.
[3]马金辉. 浅谈高速公路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的融合之道[J]. 记者观察:中, 2018, 037(003):P.117-117.
[4]柯志伟, 罗忠福. 电网企业物资采购风险控制机制研究——基于"内部审计协同"视角[J]. 新会计, 2019, 122(02):47-49.
[5]匡尧. 电网企业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信息化现状与发展[J]. 财政监督, 2018, No.424(10):1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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