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采集系统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20/9/29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5月15期   作者:朱海燕
[导读] 供电企业提供的电力能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

        朱海燕
        盐城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盐城市
        摘要:供电企业提供的电力能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但从市场经济环境出发,身为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是竞争盈利,而电费是供电企业主要收益来源。由于电力能源供应方式、利用方式、消费方式的特殊性造成了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的特殊性。
        关键词:用电采集系统;电费回收;应用
        引言
        供电企业从售电到回收电费的整个过程,从资金流动的角度上看,就是流动资金开始,慢慢周转到最后阶段,收回货币资金的过程。回收的电费,一方面反映电力企业所生产的电力商品的价值,另一方面,它是电力企业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另外,电费回收率还是电力企四大经济指标之一。如今,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电费回收工作压力剧增,回收风险加大,呆坏账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供电企业经济效益。
        1电费回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作制度不够健全
        随着我国社会生活水平,空调、冰箱等电器普及到各家各户之中,为电力市场带来了极大的用户需求。随之而来的,用户数量的增长及其用电能力的增强,也为供电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了更大风险。但从当前来看,大部分供电企业并未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预防与控制制度,无法形成高水平的用户费用追缴力度,最终导致坏账、陈账越积越多,对供电企业的经济收入情况造成影响。此外,由于缺乏系统化、规范化的培训、考核与激励制度,供电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态度、业务质量也参差不齐,使得电费回收人员的服务态度存在欠缺,难免造成工作上的纰漏,也易引发用电用户的抵触情绪。
        1.2用户用电观念存在偏误
        现阶段,供电企业对用户主动缴费的依赖性仍然较高,且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条件,使得长期拖欠、恶意拒缴等用户负面行为频繁发生。其中,一些用户认为电不属于商品,不必缴纳费用,还有些用户抱有“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企图用逃避的方法躲过电费回收。此外,还有部分用电用户法律意识淡薄,利用非法手段实施窃电行为,导致其实际用电量远大于电表计量数值,也使得供电企业电能供应与费用回收出现失衡,给供电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用电采集系统在电费回收工作中的应用
        2.1利用用电采集系统进行电费风险控制的注意事项
        2.1.1电费风险控制功能
        预购电客户通过多种方式(营业厅、电费代收网点、网络、手机、固定电话等)完成购电支付,系统主站通过其通信网络将预购电能数量下发到客户的电能表。而当剩余电能量接近预警值时,客户将会收到“尽快买电”的提示;当电能表购电数使用完后,电能表在没有接到主站发来新的购电能量指令情况下,将会自动对该用电户实施停电。
        2.1.2注意事项
        (1)采取电费风险控制的客户,供电企业应与客户签订预购电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内容包括预购电方式、跳闸方式、预警电能量、违约责任等。
        (2)当剩余电能量低于预警值或已达跳闸电能量时,告警信息应及时发送给客户,发送不成功应通过其他通信方式或人工通知客户购电。
        (3)采集信号不在线,出现无法读取电能表示数、数据未更新、缺项、剩余电能量为负值及电能量下发不成功等情况,应立即通知责任部门到现场处理。
        2.2利用用电采集系统进行远程停复电的注意事项
        2.2.1欠费远程停复电功能
        对未签订预购电协议书的欠费客户,在履行分级审批手续和告知程序后,实施远程停电。通过SG186营销业务应用系统制定复电计划,核定客户信息及已交欠费情况,实施远程复电操作。


        2.2.2注意事项
        (1)停电前检查客户欠费情况,避免对已交费客户实施停电。
        (2)对开关内置式电能表实施远程停电,下发停电指令后,须获取采集系统远程停电时间和成功标志。
        (3)通过采集系统开展欠费停电客户巡测,检查用电情况,发现异常立即进行现场检查处理。
        (4)如下发的指令是复电指令,须获取远程复电时间和成功标志。复电失败,应立即联系客户,了解现场用电情况,并采取手持终端或其他应急方式复电。
        3电费回收管理其他措施
        3.1建立客户信用等级机制,有效提高电费回收率
        一是依据用电企业资产状况综合评定企业的经营等级。根据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销售回报率等指标分析企业的经营情况,划定企业的经营等级;二是根据企业电费缴纳实际情况评定企业电费缴纳信用等级。在大营销背景下,原客服、计量、电费和营销分公司整合在一体,分成服务、计量、电费等分部,这种模式更有利于收集用电企业缴纳电费的实际情况,根据用户缴纳电费账单发出日、缴费开始日、滞纳金起始日、拖欠电费次数、违规用电次数等指标,综合评价用电企业的缴纳电费信用等级。然后,综合用电企业经营等级和用电企业电费缴纳信用等级形成企业最终的信用等级,并实行“红、橙、黄、绿”四色管理。
        3.2使用大数据技术,实施分级管理
        建立电费回收风险提示预警系统,按照时间节点对客户进行分类标记,16-31日交费客户划分为四类,执行不同的催费策略。28-31日完成交费用户为A类;24-27日完成交费用户为B类;20-23日完成交费用户为C类;16-19日完成交费用户为D类。A、B、C、D类:系统完成每月抄表工作,电量发行产生客户电费账单后,由抄催人员查询电费回收风险提示预警系统内高回收风险客户清单,并人工筛选推送首轮电费账单催收提示短信,导出清单后结合实际服务资源的承受能力对部分用户通过电话的方式进行提醒。A、B、C类:在首轮催缴结束后,由抄催人员根据自己管辖的客户电费回收风险等级高低进行上门催收电费流程,可优先对高风险客户进行催缴。A、B类:对于多次催缴仍未能按时交纳电费的客户,可按规定下达停电通知书,并确保客户收到通知。A类:系统中增加筛选条件“停电敏感度”,在导出清单里综合显示客户的“停电敏感度”,对下达停电通知书且满足执行停电时间的客户,排除高停电敏感度客户,进入欠费停电审批流程。
        3.3搭建“互联网+电费回收管理”体系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发展,绝大多数地区都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绑定的方式预存电费,此外网银、电话等平台也可以满足预购需要,能够很好地规避“先用电、后付费”的问题,与此同时电费代收制度也可以完全规避中介代收机构的资金沉淀,能够提高企业资金周转率。
        3.4构建详细完整的用户信息系统(UIS)
        该系统主要面向企业、政府及相关社会组织,此类用户既是用电大户,也容易演变为“欠费大户”,通过用户信息系统综合评价用电信息、交费情况、风险机率等,在此基础上建立用户的信用评价机制,形成分层服务模式。例如,对于一些信用较好的用户,在出现短期拖欠电费的情况下,可以取消滞纳金、保留充足余额,对于信用不好的用户,可以采用一定的惩罚性措施。
        结语
        总而言之,要扭转电费回收难、追缴难的负面工作局面,供电企业就必须秉持起全局化的管理理念,既要从外部入手,加强对用电用户的分类与监管,提高文明用电的宣传力度;同时也要从内部入手,建立健全人员培训制度和风险预防制度,以达成服务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双提升。
        参考文献
        [1]山薇,包红新,庄莉.电费回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8,21(20):93-94.
        [2]严细和.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现状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J].机电信息,2014(36):167+169.
        [3]吴海燕.供电企业电费回收管理及电费核算[J].科技创新导报,2016,13(29):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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