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发表时间:2020/10/1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16期   作者:周明杰
[导读]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作为民生保障,若能予以创新,将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重要助力,

        周明杰
        曹县普连集镇国土所  山东 菏泽274417

        摘要: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作为民生保障,若能予以创新,将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重要助力,故而应加以重视。在此之上,本文简要分析了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并通过实现产业融合发展、明确城乡用地目标、规范土地审批程序、灵活运用土地形式等策略,以此提高农村土地管理水平,践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乡村振兴战略;产业融合

        前言:自十九大报告以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为了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应充分结合当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内容提出可行性改进建议,进而通过新型农村土管制度为乡村经济水平的提升与城乡差距的缩短创造有利条件,确保我国乡村地区在良好的农村土地管理状态下取得可靠的经济发展成果,满足时代需求。
1 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它的推行可对原有土地征收等问题起到妥善的调节作用,进而针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予以创新具有一定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助推农村经济,在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过程中,将对以往土地征收范围予以削减,由此促使农民自身土地权益不受破坏,长此以往,势必在土地资源的利用中增加农民经济收入,最终确保农村地区整体经济水平得到有效提高。
        (2)解放农业生产,土地一直都是农村地区脱贫致富的关键要素,而在创新土地管理制度后,将有助于解放农业生产力,促使我国农村地区的农业发展处于平稳状态下,进而加快城乡融合速度,也能为我国民生问题提供可行性解决对策。同时,在执行新的土管制度后,农民将对土地资源产生更强烈的参与热情,由此为我国农业资源起到补充作用。
        (3)缓解城乡差价,以往在土地管理制度下存在城乡差价过大等问题,对此,若予以创新,不但能够杜绝农村发展滞后现象,而且还能对土地集体经营的创新改革提供指引方向,以便在市场运营与土地流转阶段能够为农民带来增收成果,从而在改善农村经济条件、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的前提下满足当前农村发展需求。
2 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策略
2.1 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当前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依托。在实践过程中可通过产业融合方法,促使土地资源获得科学分配,进而在规范的乡村土地规划中,为我国乡村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创造便捷条件。其中可按照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农庄建设、设施布置等要求分别划分土地资源,之后再对其采用针对性管理方案,促使整个土地资源都处于良好的管理状态。以往之所以出现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多半源于土地资源的零散分布,而今可借助此种整合规划、统筹管理的形式,在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同时,也能为乡村地区二、三产业的融合化发展带来助力,最终可改善乡村土地管理现状。


        比如梧桐市专门于2020年4月份开展了“土地整治项目”,并投资6亿元用于针对5000亩耕地予以重新管理,并以“旱地水田转换”、“建设水田风景区”等方法作为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途径。同时,在其产业融合发展阶段,还以“乡村电商”、“农业观光”、“林业康养”等产业作为乡村经济发展的新方向,由此推动了当地乡村经济的稳步提升。而内蒙古地区早在2019年就开始实施了土地管理创新改革工作,随着各个乡村地区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也为整体乡村经济的提高提出了新的指引,对此,土地管理与乡村振兴有着紧密关联。
2.2 明确城乡用地目标
        在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时,还应进一步明确城乡用地目标,尤其针对城乡用地差价问题,应给出可行性改进建议,既要最大化保障农民在土地方面的合法权益,又应当充分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以此将其转化为乡村振兴发展的动力,最终可在土地资源的辅助下改善农民经济条件。一方面,可对农村地区已有城市住房的农民进行土地补偿,鼓励他们充分让出闲置土地,可将其转化为可用土地,重新展现其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可对多余乡村住房所占据的土地资源予以清除,即引导农民自愿出让个人宅基地,并在获取补偿后重新规划个人生活,以免超额占据土地面积用于住房影响土地资源的经济开发性[1]。
        如浙江省组织了“巡查小组”,对农民宅基地问题进行核对,以此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2.3 规范土地审批程序
        农村地区集体土地运营项目是提高农村经济水平的重要方法。而以往对于集体用地的要求过多,而今可在全新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中减少集体用地审批程序的繁琐性,进而在加强集体土地建设的过程中,也能带动农村整体经济水平的有效提高。对此,应尽量在集体用地指标上予以增加,并及时对征收土地提供合理的土地补偿,鼓励更多农民愿意参加土地补偿项目,并且还能采用“入股”形式,在不影响农民收入的前提下开发土地价值。
        此外,还可对农村土地给予扶持政策,同国有土地共同享有国家发放的惠民政策,以便土地资源的审批程序能趋于规范化方向发展,以免过于复杂影响申请效果。
2.4 灵活运用土地形式
        土地在实际利用期间,并非仅有单一的种植用途,它还可用于建设科技园、住房、观赏景区、休闲场所等。因此,要想实现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应灵活运用土地,并依据新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资源得到规范化管理,进而降低土地纠纷率[2]。
        比如太原地区曾在2019年为了积极解决以往遗留下来的土地无序化状况,专门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引导下开创了“农业旅游+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广灵县被作为重点扶贫开发县城实施了综合管理,经过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为“山水林田湖”多样发展项目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以此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不但优化了当地土地发展空间,而且还会当地人带来了更高的经济收益,最终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取得了卓越成果,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化管理,进而具备较强的乡村振兴发展动力。
结论:综上所述,在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过程中,若能充分依靠农村土地资源获得良好的经济发展成果,将有利于贴合乡村振兴发展理念,由此为城乡同步发展带来助力。对此,应从产业融合发展、城乡用地目标、土地审批程序、土地运用形式等方面着手,由此为我国乡村地区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张绪成.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J].国土资源情报,2020(02):33-37.
[2]任大鹏,吕晓娟.多元目标兼顾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推动农村稳定与发展[J].中国合作经济,2019(09):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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