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健康发展研究

发表时间:2020/10/10   来源:《建筑实践》2020年第16期   作者:杨坤 王磊
[导读]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区别于施工总承包
        杨坤 王磊
        中国人民解放军93204部队,北京 100068
        摘要: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程总承包)区别于施工总承包,将工程建设的设计、采购、施工甚至运维管理一体化委托总包单位实施,目的是简化建设单位工程组织管理链条、缩短建设周期、转移建设风险。随着全国各省(市)逐步推开EPC模式,政府投资项目为了节约综合管理成本,有效规避建设风险,开始积极探索EPC模式。本文主要从EPC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定位、配套机制和评估手段等方面进行了研究,以期引导EPC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健康发展。
        关键词:政府投资  EPC 定位 配套机制

        一、合理确定EPC模式定位
        EPC模式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趋势,应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时机、建设项目类型等实际情况,明确EPC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定位问题。研究建议,政府投资项目EPC模式的定位,应该以初步设计+EPC(施工图+施工总承包)模式为主,其他模式为辅。一要明确适宜采用该模式的建设项目特点和范围,合理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发包模式。研究认为,工期要求严格、工程技术复杂、建设风险较大的地下工程、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超大规模单体建筑工程等,应鼓励采用EPC模式发包,但不应突破国家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在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这条红线;其他普通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技术比较成熟,在工期满足需要情况下应采取设计加施工总承包方式。二要突出应急建设任务,将EPC企业纳入政府应急建设力量体系。通过组织应急建设任务和现场条件复杂特殊的项目等,对EPC企业能力和机制进行验证和评估,在实践中摸索应急抢建任务领域的合作经验,重点解决完善EPC企业在特殊时空条件下参与重要建设项目的响应机制,促进EPC企业完善相关组织实施预案,增强专业人才和技术储备等,要强调EPC企业无条件履约能力的提升。
        二、完善EPC模式配套机制
        一是完善适用于EPC模式的项目管理机制。PMC(全过程项目管理)是伴随EPC模式一路发展的,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对EPC承包方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管理,是对政府建设单位自身力量的有效补充,以应对管理力量不足问题,对此,应尽快研究确定PMC与政府代建机构的关系和配置方式。其次,各级政府建设部门要增强建设法规意识,在发承包管理、风险控制、投资控制等实施过程中加强法规运用研究,在EPC模式实践中促进双方建立“互信”环境。二是结合实际完善EPC发包和计量计价体系。

以《合同示范文本》《计价规范》等为基本依据,广泛参考全国范围内类似工程实践经验,抓紧正式出台EPC项目计量计价规范,重点明确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风险分担和利润控制等,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发包和计价的统一依据。同时,针对各类建设项目估算指标更新周期长、指标类型覆盖不全等现状,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逐步完善各专业工程建设经济指标体系,为确定初步设计批复后发包价格提供支撑,也应从长远考虑,为今后可研批复后采用EPC模式打基础。三是维持积极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要保持符合政府投资项目战略合作条件的EPC企业数量,尤其是在技术通用性差,工程组织管理难度大等建设领域,及时吸收优秀企业入库参与公平竞争,积累合作经验,避免少数企业在固定方向或领域形成垄断。四是压实各阶段评审、审查效果。政府投资项目施行EPC模式后,初步设计批复是发包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建设效益,对此建议区分项目类型形成相对固定的评审和审查团队,压实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尤其要强调对建设项目经济性、安全性的审查效果,避免责任不清导致质量效益把关走过场,给政府投资建设带来质量隐患和投资浪费。
        三、健全评价评估体系
        随着EPC模式逐步推广,发包环节从预算阶段提前至初步设计概算甚至投资估算阶段,概算、估算投资控制逐步成为政府投资项目需要关注和把握的重点,经济指标积累、大宗材料设备价格确定以及建设项目评价体系建设等,成为EPC模式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对此,建议在国家或省(市)一级政府成立工程建设费效中心,强化EPC建设模式下经费效能管理,重点建立打造3个平台。一是建立经济指标平台,突出政府投资项目特点,研究确定各类工程指标体系,通过历史工程造价大数据迭代,形成建设方指标库,直接用于建设项目估算编审、初步设计概算评审等,并随着EPC模式逐步放开可行性研究批复后发包,逐步用于估算招标。二是建立疆域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供应商平台,从当前各级建设方与EPC企业共同考察、调研材料价格的实际看,大部分价格均为当地政府指导价甚至高于指导价,部分垄断设备、材料价格差异大,影响投资大,这些现状对于初步设计概算阶段发包的建设项目,投资水平压缩空间较大。对此,应该突出政府作为主建单位在建设规模和自身体制方面的优势,在省(市)以上层面建立EPC企业、专业分包商和特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战略合作伙伴库以及黑名单库,参考新冠肺炎期间“中国品牌发展指数”,推动“政府投资项目贡献指数”,建立为国家服务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建立疆域范围内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库,与国家或省级大型材料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可客观掌握主要设备和材料价格,将EPC项目成本控制关口提前至初步设计阶段,确保发包价格透明可控,压实建设投资。并以供应商库为平台,强化“物联网”概念,在主要材料、设备供应领域形成动态供应机制,为应急条件下原材料供应预置资源。三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费用效能评估平台。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评价体系,在采用EPC模式与设计加施工模式之间建立评价模型,在采用EPC模式的类似项目之间建立评价模型,以工期、质量、投资、过程管理等因素全面衡量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作为对建设项目效能评估的量化手段。这些指标、供应商库和评估平台,在项目前期,可用于解决投资决策难的问题,为建设项目立项以及确定规模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撑;设计阶段,可用于解决限额设计问题,为政府代建机构确保建设项目规模不缩水提供技术经济手段;实施阶段,用于解决投资管控问题,确保利润空间合理;验收阶段,用于解决经济效益分析问题,为政府机关提供经费投入效能评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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