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树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 550006
摘要:公司自转型升级后,打破传统只做工程C部分的承包模式,大力发展新能源项目。在大力开发项目的同时,风险也随之而来。风险因素普遍存在于工程项目中,随着项目进展的变化,项目的风险源随时间的进展以及决策问题的减少呈递减规律。而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阶段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中属于关键,因此对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风险进行控制的重要性便显得尤为重要。
工程项目政策变化、收购方变化、融资不到位、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影响等因素,都会增加设备采购工作的风险,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设备采购工作的风险管控能力,指导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通过分析实际项目在履约过程中存在的变化对设备采购工作带来的风险,总结相关经验,对今后的采购工作起到一定的指导、把控。
本文将以XXX生物质电厂、XXX群风电项目,XXX风电项目、新型冠状肺炎导致的不可抗力因素等为例,揭示工程项目变化对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及相对应的处置办法
关键字:工程项目变化,合同风险,处置办法
合同风险分析:
1、主合同履约管控要素:主合同工期要求、资金成本、融资模式、付款要求、业主方指定短名单等是主导设备采购的关键环节。在传统的EPC工程中,总包方不承担融资风险,而现有的新型商业模式下则要求总包方负责项目的融资与出售,使得承包方需承担相关风险
2、设备合同付款:付款条件需结合公司自身资金情况,对项目工期、业主支付比例合理的调整费用。付款条件应合理、完整的保障项目正常推进,在各个付款节点均应设置好相关的付款条件,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3、违约责任划分:采购合同必须公平、公正的对待合同签约主体,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因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设备正常生产周期、技术协议质量要求等对设备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相关责任主体均应按照要求执行,如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均可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解决。
4、设备供货范围:采购合同签订时应明确技术协议供货范围,并在合同中约定供货范围,严格按照技术协议执行。供应商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严禁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更改合同中已确定的分包商或更换相关配件及技术参数,保证出厂设备满足相关检验标准,并符合买方的技术要求。
5、不可抗力事件: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传染性疾病大范围爆发。
案例分析:
案例1.
某生物质发电工程项目因业主方资金断链且融资不到位,导致项目缺乏持续建设的资金,目前项目处于停工状态。但已签订部分设备采购合同,且由于项目工期要求紧急,已有个别设备在停工前已生产完成。
对于该项目产生的合同应作变更处理、解除处理还是终止处理,应首先在公司内部召开会议,对项目执行前景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处理意见;其次与业主方进行沟通、交涉,阐明观点,共同商讨出一套双方都认同的方案以规避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必要时可提供一定程度的融资支持,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同时以书面函件的方式通知厂家暂停备料生产,安抚厂家的情绪,在与业主方确认处理办法后,积极与厂家进行协商。可选择平移合同、解除合同或继续执行合同以及项目置换等方式减小公司利益损失。
合同平移是首选的处理方案:由公司与业主方、厂家协商确定,拟定平移协议模板,在三方确认无异议后分别签字确认并盖章,确保各方利益损失最小化;
如厂家不愿继续执行此合同,可在各方均未产生实际损失的情况下选择解除合同:由厂家先以正式函件告知买方自愿解除合同关系后,拟定解除协议模板,在合同主体方确认无异议后分别签字确认并盖章,解除协议生效。
既不愿平移合同,也不愿解除合同的厂家,先予以书面函件确认合同继续执行,明确相关方责权利与保证条款,其余按照合同条款继续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最终结算上报业主支付。
案列2.
国内某风电群项目,因业主方对设备采购提出了指定要求,后因项目潜在收购方退出收购,导致项目已经实施采购的设备到货后无资金支付,且新的收购方针对原已采购设备质量、厂家履约能力等提出质疑,要求对部分设备重新招标采购,使公司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业主提出新的供应名单要求后,不应回避短名单会带来的投标厂家不足、设备价格高于市场价以及招标方式缺乏公平、公正、依法合规等一系列不利于招标人及业主的因素,并与业主坦诚商讨存在的问题,阐明招标人观点,积极争取招标方式的公平、公正、依法合规,保证设备采购合同在后期的执行、服务过程中不会产生对项目正常进行产生阻碍。
案例3.
某风电项目按照需求实施采购工作,在锚栓设备已取得中标通知书并正安排厂家进行备料生产时,因防洪方案审核未通过,导致项目机型塔筒高度发生变化。前期项目已经按照风机厂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基础开挖,锚栓也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招标,但塔筒高度变化后导致原有锚栓技术规范需进行相应变更。锚栓技术资料未确认,一度导致项目长时间暂停,工期严重滞后。后经相关技术专家、设计院以及风机厂家对技术资料重新审核,最终确认锚栓规格长度按原招标技术规范生产,只需增加相应下锚板重量。因项目暂停时间较长,厂家提出涨价及变更付款方式的要求。
在未明确已生产设备是否满足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先对供应商作出承诺,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在技术分析的过程中,应确认原招标设备是否满足项目使用需要,并出具相关技术认证资料。如满足要求,则应与厂家进行友好协商,按照原有合同继续执行,如不满足要求,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或者将设备使用到其它项目中起到消纳作用,也可以与厂家协商材料的所有权,公司承担材料归属厂家后自身所产生的损失,或后期以项目置换,使双方损失降到最小。
案例4.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5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实质地和不利地使得一方超过一百八十四十(1480)天以上使得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任何一方应有权因不可抗力而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买方应支付于终止日当天和之前卖方已经履行完成并交付的合同设备和服务相关的费用;如果卖方已收到的合同价款超过了卖方已经履行完成并交付的部分工作的合同价款,则卖方应退还多收部分。在不可抗力期间各方应积极寻求方式尽量减少其他方的损失。
研究结论:
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风险控制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专业面广,而且涉及参与各方,包括业主、监理、设备采购单位、设计单位、厂家及下游供应链等。市场端在前期锁定项目时,应对项目做好进行全面、彻底的尽调工作。
参考文献
[1]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工作指引(2018年版)》的通知(采购〔2018〕83》
[2]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18年版)》的通知(中电建股〔2018〕32》
[3]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工作指引(2018年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