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佳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尧都区供电公司 山西 临汾 041000
摘要:作为当代社会进步的关键能源——电能,对其用电安全予以检查,是供电所电力监管中的主要任务。供电所用电检查不只是针对供电装置的正常运作进行审查,更要完善用电客户用电方面的审查,并且回馈电力网正常运转的主要信息。本文重点分析了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针对性的提出若干解决方式,为日后的实际检查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供电所;用电检查;问题
1 引言
用电检查是供电所针对用电客户实行的例行检查工作,可以切实保护供电所和客户的权益。在使用电能过程中,因电力问题、违法窃电以及电器使用不正确导致的电力故障屡屡出现,所以,供电所需严格进行用电检查,从而确保电能的输送和用电客户正常的生产生活,降低用电的安全风险。
2 提高用电检查管理水平的意义
电力供应系统的发展,使得传统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的实际要求,亟待管理模式的创新发展。具体来看,传统模式下的用电检查工作聚焦于保证用电计量的准确性,发现供电质量中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维护与检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但相对来说较为粗放,且忽略了客户对于用电情况的反馈。在精细化管理的模式中,供电所越来越重视到客户对于供电所发展的重要作用,精细化管理的核心也就是提供真正能让客户满意的服务,与传统模式相比,这是观念上的一大变革,也是新时期供电所赢得长足发展的必然举措。
3 用电检查工作面临的困难
3.1相关法规与用电检查工作不匹配
电力体系经过改革之后,实行的是政企分离模式,供电和用电双方以供电合同为基础建立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供电和用电主体之间存在的是民事关系,相对应的供电所的用电检查工作变成了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因此导致了有些电力用户拒绝用电检查,拒绝电力整改。另一方面,虽然电力主管部门虽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但是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其行政职能作用不是非常明显。另外,现存的《电力法》已经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对窃电行为的界定以及处罚力度等不到位。直接导致电力检查的内容、范围以及程序等变得模糊不清,使某些存在违约用电的用户有机可乘。
3.2管理理念有待更新,没有开展好用电检查活动。
在市场经济逐渐完善的新形势下,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管理理念开始慢慢应用到各行业各领域的经营管理工作中。然而部分供电公司并未坚持与时俱进,尚未注重思想认识的更新,也没有认识到当前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依旧选择过去那种陈旧的用电检查和管理模式。如此一来不但难以确保用电检查活动的有序推进,同时也不符合新形势下各行业的用电需求,影响到供电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3.3用户的需求与用电检查不统一
随着我国的电力行业发展,电力用户逐渐增多,国家电网对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大了投入力度,但是有些电力用户依然存在侥幸心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经常忽视了用电安全,弱化了电力保护装置的投入,设备老旧,日常维护不到位,对于设备为开展定期健康检查等都给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了极大的风险。有的电力用户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甚至是阻碍用电检查工作,更有甚者有的用户为了谋取利益,将法律规定置身事外,想尽一切办法进行窃电,导致了其窃电行为时有发生。用户面对处理结果进行恶意抨击,故意投诉,对正常的用电检查工作进行负面渲染,这个用电检查工作增加了巨大的难度。
3.4对电力检查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在电力检查过程中,许多时候检查人员只要认为整个线路没有出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补救即可,对于窃电等行为则采取“主抓”、“辅防”的方式,并没有有效防止窃电等行为,反而有时由于检查不及时或者不细致,导致电力事故发生,窃电行为频发,给电力事业带来了重大的损失。
4 加强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有效策略
4.1提升用电检查意识
用电检查意识的有效提升是用电检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在进行具体工作中,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宣传力度。供电企业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确保违规用电问题的有效解决。在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中必须加强学习行业业务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客户群体讲解用电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规用电行为,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具有较强的用电意识,实现供电关系的和谐构建。在此过程中,还需要鼓励用户对多媒体技术进行有效应用,及时举报不良用电行为。除此之外,供电企业还需要在一定程度内奖励举报者,确保用户更为积极地参与其中,从而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4.2强化人才培养
用电检查工作人员自身专业水平对于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具有决定性影响,因此,必须确保工作人员具有更高的专业素养,能够对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排查。为了更好地满足现代社会生产需求,用电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对各种新型检查设备进行有效学习和合理掌控。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引进专业人才对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够更为有效地掌握设备管理方法,及时排查电力设备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障用电检查工作,有效结合设备应用和人才管理,从而使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更大程度的保障,对用电人员进行更为有效的安全保障。
4.3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要推动相关部门设立行业标准,明确用户的法律责任义务和供电单位的权利义务,重点明确相关部门在安全用电、反窃电工作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确定对用户的约束条件。二是对于供电企业来说,要明确用电检查的工作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用电检查人员的资格以及职责,具体措施、用电检查的内容以及对于争议的处理等。对于被检查用户来说,要规定被检查用户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对窃电行为、窃电量、时长的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触犯刑事犯罪的界限有明确的规定。总之,要提高反窃电相关的法规的震慑性。
4.4加强用电检查宣传效果
要想提升用电检查质量,必须要提升安全用电和反窃电工作的宣传力度。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政务”的手段逐渐应用在了电力行业中,通过互联网国家电网要加快建设全能型供电公司,制作宣传视频、宣传网页等定期的相互用推送安全用电小常识等。通过“远程+现场”的方式向用户讲解安全用电知识以及窃电的不良后果等,提升用户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向群众宣导窃电的危害以及后果,开设举报专栏,对举报窃电并经过查证属实的群众给以一定奖励。通过这样的方式发起群众监督,扩大监督途径。充分利用大数据系统,深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以及线损管理系统的信息同步化,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式,加强线上的用电检查力度,精准定位窃电用户位置。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供电所用电检查工作的落实而言,其在当前面临着更高的要求,也更加容易表现出较多的问题和不足,因此也就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不断地优化,确保用电检查工作更具实效性,保障用电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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