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自然资源局 山东省德州市 253700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环节在一定前提下的合理流动,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土地利用率,确保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明显提升了农业的经济效益。但这也引起了经营分散、综合器械推广难、可耕面积小等用地矛盾。特别是随着现代化经济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少,出现了抛荒等现象。这就需要不断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探索,针对新情况积极设立新模式,以求更快、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成效;问题;建议
1土地流转取得的成效
1.1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很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对农村土地进行流转的意愿越来越高。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经营,既能够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收益更高的工作,又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
1.2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将土地流转后,不仅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租金,还可以外出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这样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2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充分利用的一种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土地资源的作用和价值。当前土地流转工作正在顺利推进,流转土地面积持续增多。而且土地流转工作还朝着两个方向发展,首先是土地流转过程更加市场化,利用市场化发展视角来看待土地流转过程,可以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广阔的渠道,而且还能通过市场的调节作用对农村的土地流转进行合理配置。第二是土地的流转方式越来越多元化,随着土地流转工作持续推进,流转制度也越来越多,流转工作开始逐渐普及,流转方式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不再局限于单一的资金租赁方式,土地的流转可以变得更加自由和灵活。
3存在的问题
3.1土地种植效益不高
由于我镇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作物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加之农产品价格不稳定,特别是小麦、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价格低迷,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促使一些种植大户改种了经济林或者经济作物,但又因为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比较慢,部分土地转入户不能及时发放土地流转金,引起群众的不满,影响了社会稳定。
3.2土地要素的活力不足,流转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水平还不高,按18亿亩的耕地红线计算,截至2018年底,全国土地流转面积仅为5.3亿亩,占比为29.44%,流转规模相对较低。在流转总量上,从2004年土地流转试点进行到2018年的十几年时间里,土地流转的增量有限,主要分布于小规模的个体户种植、养殖的土地需要,因此单块土地流转规模小,流转形式比较低级。在市场参与上,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全国已成立市县级农交中心(所)一千多家,但是由于农村土地的特殊性,在农交中心进行流转交易的数量极为有限,土地产权进场交易比例低,市场化程度较低。在功能覆盖上,土地流转包括林地、耕地、草地等多种类型,但是由于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同,流转中的土地类型分布也不尽相同,导致某一区域内部分类型土地流转过热,而另一类型土地则无人问津的情况发生。这些因此的存在,影响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整体水平,降低了土地要素的活力。
3.3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
对于土地流转,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流转程序、流转手段等方面缺乏统一规定。流转用途不明确、不规范,导致存在为套取补贴资金承包耕地,而后用于非农产业等情况。另外,不同地区、不同种类作物、不同等级土地流转价格定价不符合市场规律。
4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4.1加强土地流转监督
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制定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明确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具体范围、原则,规范流转的形式,规范流转的操作程序,制定对违规失范行为的处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的合同,对土地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签证,对流转土地后引起的纠纷积极调解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进行仲裁;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档案管理
4.2引进现代农业,现代企业制度理念,改变农民传统观念
农民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要引入现代化农业建设,要提高农民的现代化思想。如今的农村面临着农民“老龄化”问题,许多农民教育程度较低,对现代化农业建设理念执行较弱。这就要求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农民队伍,改变农民的传统观念,以此更好地引入现代化农业模式。
4.3加强服务管理,规范流转
一是加强土地流转双方的管理,积极引导农民签订规范的流转协议,对双方的责权利作出明确规定。二是严格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积极应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成果,做到土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三是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查和监督,及时办理合同变更、解除和签证,规范合同的登记、立卷和归档。四是规范基层组织参与土地流转的行为,不能因集中规模经营而强制、强迫农民流转土地。五是加强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准入和监督,防止工商企业长时间租赁、占据农民的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侵犯农民利益。
4.4加强政策引导
土地流转必须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的文件内容,让农民了解土地流转政策的变化,以及自己在流转过程中要承担的责任、所获得的权益等。通过政策的引导,激发农民对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性。为了确保土地流转过程可以顺利推进,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合作,加大土地流转过程中的财政扶持力度。可以出台更加优惠的促进规模化流转的政策,对于集中流转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扶持,不断改善土地流转的优惠政策。
4.5控制资本进驻,依法实施流转
在土地流转的商业化发展过程中,资本进驻不可避免,但是针对商业资本的盲目侵入,可以采取以下手段合理规避:首先,坚持资源禀赋理论,立足于土地要素的优劣进行资金要素配置,避免不科学的粗放式投入,可对部分开发性较强的土地优先流转,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过后,再集中流转开发性较弱的农村土地。其次,制定商业资本进驻准则,以农村经济发展为根本立足点,着力解决土地流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证土地流转供给资金规模的合理性。控制资本进驻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市场经济自发性引起的无序竞争,土地流转遵循先入为主的原则,一旦流转程序办理完结,便不再接受其他资本进驻。再次,加强政府引导,避免商业资本的盲目进入。制定农村土地流转规划与定价范围,避免政府因为绩效工程引入的劣币资本导致后续的撤资问题。最后,加强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性质管理,提高土地流转交易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完善法律政策,不得变更流转土地的性质用途与使用类型,严厉打击农村圈地、违规占地、炒地等行为,杜绝土地流转出现的“非农化”与“商业化”问题,维护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秩序。
4.6加强受让方的资格审核
进行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土地流转后,不能用于非农建设,更要防止流入方流转土地后经营不善,无法达到预期效益而抛荒,无法支付农民的流转费用,损害农民的利益。因此,在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时,各级部门要加强流转双方的资格审核,避免农民因土地流转带来的损失,引发不稳定因素。
结论
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的探索,是优化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改善农村经济情况,加快现代化农业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为提高农民素质,保障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是社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经之路。
参考文献:
[1]郑康.关于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的思考[J].农业经济,2019(11):81-82.
[2]郑淑方.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武汉:武汉轻工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