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摘要:通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调研分析,本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主要优点进行了总结,根据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
一、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背景下的必要性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项目实施和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首次提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2019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进一步提出实施要点。
随着国家及广东省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深圳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前沿阵地,选取一批项目进行试行,既是落实国家政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又是助力深圳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建筑行业背景下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投资总额的不断增大,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重要措施。同时也是我国现有从业企业调整经营结构,谋划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建设管理服务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优点分析
(—)避免多方咨询带来的混乱
传统建设管理模式下,业主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及造价等工程咨询业务碎片化,多咨询方介入会增加协调和管理风险。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担了建设管理的全部责任,协助业主方进行各参建单位的协调工作,将业主方从多边博弈的困境中抽身。业主方可专注于项目定位、功能需求分析、投资安排、项目建设重要节点计划等核心工作。
(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升
工程咨询业务碎片化带来众多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容易产生职责不清,相互扯皮,上下脱节的现象,给业主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造成困难,进而影响工程质量。
全过程工程咨询有助于促进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环节、不同专业的无缝衔接,提前规避和弥补传统单一服务模式下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缺陷,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品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还有利于调动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
(三)有利于加快项目推进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参与项目后,一方面通过系统组织编制项目策划书,对涉及项目建设的全维度内容进行规划。相对于传统项目管理中一味压缩施工工期,工程咨询单位可从设计、勘察、施工等多角度入手,有效缩短各专业间的搭接时间;另一方面,有效优化项目组织、简化合同关系,有利于解决设计、造价、招标、监理等单位之间存在的责任分离等问题,多专业协同消除了冗余工期,可显著缩短建设周期。
(四)合理控制建设投资
传统模式下,投资控制的完整链条被各咨询方切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咨询方均参与投资控制过程。而由于各参与方诉求与责任的分裂,无法形成统一的投资控制,结果往往造成投资管控失效。
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下,一是咨询服务覆盖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有利于整合各阶段工作内容,实现全过程投资控制,还能通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和精细化管理等多种手段降低“三超”风险,进而节省投资,提升投资效益;二是全过程工程咨询釆用单次招标方式,可使合同成本大大低于传统模式下设计、造价、监理等分别多次发包的合同成本。
(五)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品质
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引入职业化、具有同类项目管理经验,甚至是国际化项目建设管理经验的优秀团队,在项目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管理工具等方面有利于引入先进经验。同时,咨询单位有助于促进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环节、不同专业的衔接,提前规避和弥补传统单一服务模式下易出现的管理漏洞和缺陷,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六)有利于项目风险防控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充分发挥全过程管理优势,通过编制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安排工作,真正做到“四控三管一协调”,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责任风险。同时全过程工程咨询方承担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对结果负责的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既承接了业主方的建设管理风险,又降低了业主方作为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风险。
(七)适应工程总承包发包发展需要
住建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对比传统发包模式,工程总承包通常包含设计内容,业主方不仅要对工程现场管理,同时还要能够把控设计。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拥有各类专业人员,通常涵盖项目管理、设计管理、工程监理,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整个建设流程,能够较大程度满足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需求。
三、问题与思考
(一)尽快建立与全过程工程咨询配套政策
全过程工程咨询涉及资质管理、行政审批及备案等市场准入制度,招投标等市场监管制度,合约委托方式及固化的合同范本等商事制度的调整及创新。尽快制定适应该模式的系统性规则和相关服务评定标准及成果交付标准;建立费用体系和咨询服务清单、成果技术标准及服务标准等评定体系。
(二)出台相关的收费指导标准
目前市场上缺乏全过程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部分业主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时采用监理费上浮20%的作为费用标准,这一费用标准远不能满足项目管理等专业人才需要。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中 “1+N”叠加计费模式。其中“1”是指“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费”,即完成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维护六个阶段“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内容对应的服务费用。“N”是指项目全过程各专业咨询(如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运营维护等)的服务费用。这一费用标准较符合实际情况,但未最终出台。建议尽快出台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的收费指导标准,助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
(三)加强专业人员建设
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名单中各试点单位主要为监理、设计、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其中以项目管理和监理为主要构成的居多。
通过调研深圳某单位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该单位40多个项目采用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较高,通常需要具备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以及同类工程管理经验。目前市场上,大部分全过程工程咨询都是在监理、项目管理的基础上,通过联合设计院来开展相关工作的。由于较多项目集中开工,而市场上满足要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团队人员水平和数量跟不上实际需要,面临着较大的项目管理人员缺口。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各单位合并形成合力,让更多专业人员参与到全过程工程咨询。
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既是落实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科学举措,也是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的可行措施,通过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经验总结,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履约评价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实战经验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参考文献:
[1]陈金海等《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南》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8.
[2]吴红梅《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思考与建议》中国工程咨询,2019.
[3]皮德江《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模式研究》中国工程咨询,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