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310013
摘要:粮食自古以来是“特殊商品”、“战略物资”,关系国家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局。国有粮食企业作为我国粮食流通市场的主体,担负着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职责。在新常态经济下,我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这无疑是对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本文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成效为基础,就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进行认真思考,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粮食;国有企业;改革;管理能力;提升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近年来,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粮食安全问题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并且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的手里。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迅速蔓延全球,一些国家先后对粮食出口采取限制性措施,造成国际粮价上涨,更对我国粮食安全敲响了警钟。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依靠强有力的支农、惠农政策提高粮食生产,通过国有粮食企业收购渠道掌握粮源,保证了主要粮食品种的有效供给,稳定了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了中国粮食安全。国有粮食企业是政府实施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载体和流通市场的主体,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升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粮食企业经过不断改革和发展,企业产权结构逐步从国有独资走向投资主体多元化。尤其是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化以后,国有粮食企业顺利实现从“计划主渠道”到“市场主渠道”的转轨,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粮食流通发展需要的市场经营主体,取得了显著改革成效,让国有粮食企业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和粮食流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实行政企分开。随着国家粮食储备制度的改革,为进一步提高粮食储备质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宏观调控效率,解决政企不分、分级管理的体制弊端。中央储备粮由分级管理变为垂直管理,成立了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关系。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基本上与原直属企业实行了脱钩,不直接管理企业。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政企分开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些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了粮食局与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分设等形式。尤其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以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制度,国有粮食企业走向市场,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二)卸掉企业历史包袱,减轻企业负担。1998年,针对当时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粗放、富余人员较多,同时因挤占挪用粮食收购资金,形成大量经营亏损和财务挂账,增加国家财政负担等问题,各地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解决“老粮、老账、老人”问题,即销售处理老库存粮食、完成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和上划工作、推进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和再就业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国有粮食企业的亏损挂账得到了遏制,企业包袱有所减轻,为国有粮食企业适应购销市场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优化国有粮食企业布局和结构,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中央储备粮层面,以国有独资形式成立中储粮总公司,并且给予国家多项政策扶持。由于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中储粮总公司在粮食行业中成为市场领先者,通过企业行为引导粮食市场朝着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发展。按照粮食主产区、非粮食主产区、大中城市以及其他国有粮食企业四种类型,通过改制重组、股份合作、资产重组、国有民营等形式,组建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了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需要,走出了传统的收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方式,主动向粮食生产和加工转化领域延伸。国有粮食企业一方面加快自身改革,另一方面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入市收购粮食,掌握粮源。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涌现出一大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新时代国有粮食企业面临的形势和现状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面临的环境更复杂、不确定性更大、风险挑战更多。由于国际国内粮食购销形势变化、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在探索中不断完善以及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国有粮食企业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粮食收购逐渐从政策性收购向市场化收购转变。2016年,国家实施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取消了玉米临储政策,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的新机制。此后国家持续继续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取得良好改革成效。2018年以来,我国在保留并完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基础上,推进粮食收储制度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由政策性收购主导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主导转变。
(二)粮食流通市场份额逐渐被国有粮食企业以外的企业挤占。
随着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粮食流通市场不断扩大,国有粮食企业过去独揽市场粮源、垄断经营粮油的格局已被彻底改变,个体、民营、外资企业成为粮食市场的竞争者,粮食流通市场被重新分割。尤其是国家实施“保护价”收购等一系列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部分粮食品种国内价格要高于进口粮食价格,导致粮食流通市场进一步受到影响。
(三)企业经营管理观念滞后,管理模式僵化。“等、靠、要”等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思想依然存在,致使企业经营缺乏创新竞争优势。自身管理模式僵化,面对经济新常态,没有培育形成新新市场理念,难以承担新常态下执行粮食资源调配及粮食宏观调控的使命。
三、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建议
如何应对国家粮食政策的调整,主动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转变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市场化收购粮食的经营,搞活粮食流通,提高企业竞争力,国有粮食企业购销实力,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需要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建设工作是国有企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始终是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写入中央全会的文件,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首先要厘清企业各治理主体关系。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贵和工作方式,厘清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和工作程序。党组织要尊重和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不能把前置研究讨论简单等同于前置决定,也不能代替董事会决策,同时还要发挥好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
(二)探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国有粮食企业来说还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虽然现在国有粮食企业也采用了公司制即法人的治理制度,但难以形成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即使实行公司制的大型国有粮食集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也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不同层级法人设置不科学,容易出现权责划分不清等弊端,不仅制约经营效率提高,也难以有效发挥企业经营的积极性。
(三)扩大购销规模,创新经营模式。在粮食流通市场化的新形势下,国有粮食企业的主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方面起载体作用;二是在粮食收购方面起主导作用;三是在粮食市场价格方面起引导作用;四是在粮油市场供应方面起稳定作用;五是在维护粮油市场秩序方面起带头作用。国有粮食企业要围绕上述五个方面发挥作用,扩大购销规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体制改革政策,转变旧的经营理念,放开思路、立足市场,积极开拓创新经营模式。激励企业干部职工深入粮食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行情、进行准确测算,采取灵活机动的经营模式,只要有利可图就积极联系粮源购进库存,等待粮食价格提高以后将粮食卖出;还可以通过电子网络销售系统了解粮油价格涨幅情况掌握市场信息,及时与粮食经纪人建立合作关系扩大销售量。
(四)加大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增强企业内生活力。国有企业要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就必须与市场融合好,把市场意识融入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各方面,真正激发内生活力动力。一是精心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员队伍,要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从企业内部或外部选拔一批学历高、年富力强、懂经营管理、吃苦耐劳的人员充实到经营管理队伍之中,培养教育他们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进行经营模式的创新。二是分配和激励要市场化。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落实企业内部的薪酬分配权,充分激发骨干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利于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上能下的合理管理机制。
(五)加强不同层级国有粮食企业协同运作。建立多层级国有粮食企业协同运作机制,推动形成吞吐联动、运转高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格局,共同服务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加强企业的统筹和工作沟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市场形势,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根据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适时组织粮源轮换,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推进信息共享,积极构建粮食库存、购销、轮换、质量、价格方面信息共享制度,并在人才培养、业务培训等方面搭建交流平台,合力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管理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邓亦武:《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主要历程、成效和经验》(《中国粮食经济》2008年07期).
[2]唐虹尧:《新形势下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思考》(《粮食问题研究》2016年05期).
[3]李彦光:《推进江苏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思考》(《中国粮食经济》2016年02期).
作者简介
褚汉林(1961年12月生),男,籍贯(浙江省桐乡市),现任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及经济师职务;研究方向(农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