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那尔·比克巴依
新疆自然资源厅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摘要:在我国城市化持续加快的时期,传统的城市和乡村格局和规划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在这种形势下,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推动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步伐,构建能够适应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与发展的新的结构,为我国农村的发展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应该持续关注在发展改革的过程中城乡关系的变化,并且通过政策的调整使新型的城乡关系能够保护彼此利益的同时促进彼此共同的发展,使我国城市化的发展之路能够走的更加稳健。
关键词:城市化加速时期;集体土地制度;乡村规划;研究
引言:
在我国城市化飞速发展的进程中,乡村的结构和规划都有了巨大的改变。在乡村的发展变革中,农民从传统的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的模式转变为不再完全依靠土地,而是部分通过直接投入到城市建设中促进家庭经济的增长和改善生活水平。城乡的人口的流动也变得非常频繁。在这种形势下,对农村的集体土地制度实施改革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制度下城乡规划的现状,并且针对改革提出几点意见,以期促进改革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使我国的城乡建设能够实现同步稳定发展。
1.在我国乡村集体土地制度下的城乡发展现状
(1)城市发展扩张迅速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步伐的急剧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在这种发展形势下,城市的规模和范围也需要不断扩大以容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居住需求。城市需要土地以满足不断扩展的需求,而农村因为发展的需要也在不断建设中,而这样的情况就导致了城市扩张与农村生产建设用地之间的冲突,在城市扩展的严峻形势下,这种冲突与矛盾也在变得尖锐,急需政府出台相关措施进行调和。目前在我国的大多数乡村都是采取以满足城市化的发展为前提,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生产用地[1]。例如,很多地方的政府对农民实行集体搬迁,建设家属楼进行对农民进行安置,但是这种政策的落实忽视了农民集体土地分配的问题,以及部分农民还是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的状况。因此这样的举措虽然加速了城市化的发展但同时也引起了很多的社会矛盾。在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中,解决集体土地制度下乡村的规划结构也是当前政府相关部门面临的严峻问题。
(2)许多城乡结合部普遍出现了城乡用地拼贴的现象
一般来说,乡村的集体建设以及国有用地是相互独立的,但是近年来在很多城市的发展进程中,城乡结合的现象非常普遍。城市发展中产生了许多城中村以及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这种情况就是导致城乡用地拼贴现象出现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有一个导致这种土地拼贴现象发生的原因是由于城乡人口的流动所致,由于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市中,致使城市在扩张的过程中多种性质的产权用地同时存在,而与之相反,农村的土地却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情况。甚至在很多城市发展中,国有土地的使用已经严重饱和,在这种情况下,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规划与管理已经成为了现阶段促进农村和城市协调发展的重要思路。
(3)农村建设管理难度大
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为了改善生活质量投入到城市的发展建设中,而且这样的局面还在不断加剧。农村的常住人口在不断地锐减,甚至很多地区出现了村里只有少量老人和儿童留守情况[2]。而农村的土地面积却没有减少,这就导致农村的土地出现大量闲置的现象出现。另外,农村土地的建设通常都没有统一的规划,居民住房以及集体用地都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很多农民甚至在集体用于生产的土地上建设房屋,房屋建设后由于大多数人都在外务工,房屋的大量闲置和土地的大量闲置情况非常普遍和严重。某些地区也出现了农民将只有使用权的集体土地进行买卖的情况,以获取个人利益。这些现象的日益严重,不仅阻碍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而且使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
2.基于集体土地制度下乡村规划的建议
(1)不断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的改革
在新的发展形势下进行乡村规划首先就是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城市化飞速发展的进程中,在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土地结构规划的首要任务是需要确定土地的产权关系,而这个关系的确定也是建立在农村规划中土地的不同用途上。明确了土地的产权,能够有效防止出现土地资源的随意流转甚至买卖的情况出现,能够推进城乡建设的规范化实施,使城乡的资源得到统一的管理和规划。
另外,需要对土地的产权进行界定,包括农村用于建设住宅的宅基地、村里的集体用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规划[3]。最后,对土地产权的明确与规划也能够促使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村的建设规划与政府的管理中,因为政府针对土地的规划与相关的土地政策会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可以对当时政府的政策以及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使农村的建设能够建立在民主、公正的基础之上,保障农民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当地农村建设的发展。
(2)在土地规划中促进乡村利益共同发展
在城市化持续发展的背景下进行体积土地制度的改革中,建立利益共同体是促进发展的重要思路。利益共同体的建立是围绕着农村土地的规划改革来进行的。因此在发展中可以明确利益的分配原则,通过统筹规划使利益的分配能够满足多方的利益与发展的要求,最终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首先,在土地规划与管理中,政府部门需要通过加强土地制度改革于农民的利益的密切关系来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在规划中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以及不同,最终达到乡村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另外,在各方对土地产权明确的基础上,使土地资源实现有效的流转,从而保障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基础上农民生活也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在确保土地资源在科学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流动后,还需要对于土地使用中的布局进行规划与管理,使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进而也推动了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保证土地合理规划与配置的过程中,还应该确保不同相关群体的切身利益的到保障[4]。土地资源比较特殊而且对农民来说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因此在工作落实过程中一定要防止出现利益分配不均的情况。避免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另外,也要切实保护好集体的利益不受到损害。
(3)在土地改革中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决策权
在农村的土地规划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关键。一定要尊重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充分考虑在规划中农民利益的问题。首先,通过需要对农村中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进行明确,将土地的使用权和产权实施明确的区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让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掌握最终的决策权。另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对土地的承包权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减少在这个过程中土地的流转,毕竟大多数的农民都不太愿意对土地进行频繁的调整。还有,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相关的法律制度同步调整与完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的同时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4、结束语: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城乡建设中土地使用的矛盾日益加剧。为了能够实现城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并且使农村在集体土地制度下,能够通过对乡村土地的规范化管理与规划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同步发展,在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用地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利益共同体的建设,使农村土地在明确的产权关系中实现规范化流转,进而推动乡村的建设和发展的同时也直接促进了城市化发展的步伐。
参考文献
[1]兰红燕.乡村振兴视域下的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制度完善[J].河北法学,2019,37(004):119-129.
[2]刘腾飞.乡村振兴战略视角下农村土地产权法律制度改革研究[J]. 邢台学院学报,2018(3):103-106.
[3]王娜.高速城市化背景下的新农村规划建设研究[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000(016):31-31.
[4]王红兵.浅析城市化加速时期村庄集聚及规划建设[J].农家参谋, 2017(14):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