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杰
苏州市科嘉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苏州市 215131
摘要:目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环境问题的加重,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的生活,为了更好的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好环境工作,高效、精准的环境信息获取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就要求我国必须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而达到提高约束效力的目的。由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所以我们必须加强对现存问题的分析工作,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问题,同时提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完善措施
引言:为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做好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起步较晚,各项制度都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制度的制定与实行都落后于其他发达国家。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深,环境问题在生活、生产中不断凸显,这都体现出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只有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再能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进而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生活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发展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是指对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有人为事项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监管。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提升,人类的生产活动与生活都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另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对地球资源的不断开发,也给周遭环境造成了很大程度的破坏。为了更好的保护地球,维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监管人类活动中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这对国家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由于我国属于一个发展中国家,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方面,不管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还是具体实施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足之处。我国环境保护事业起步较晚,相比于其他发达国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还都处于学习、探索阶段,尽快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我国的后续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健全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的依据,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落实,也有利于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参与度。
2.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的现存问题
2.1法律责任有待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与保护环境有关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与法律法规中都对各领域的生产活动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主要是为了约束各个领域的生产活动行为,进而达到保护自然环境的目的。拿近年来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为例,其中就包含了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的法律规定内容。但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还不够完善,许多法律法规中还存在漏洞,在落实方面也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评价机制与管理方面,还必须加以完善。在相关法律法规之中,限定标准过于宽泛,没有具体涉及到个人的法律责任,缺乏有效的责任机制来约束行为,就会影响制度的有效落实。在对建设单位、环保单位以及环保部分的责任界定中,多只限于程序性的责任落实,并没有针对性的责任划分。
2.2审评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审批机制程序过于复杂,其中涉及的内容也不够具体,这也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管理工作之中。主要的问题在于,审批机制没有硬性的规定,由于我国各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与自然条件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
另外,我国审批机制的建立主要建立在对全局环境影响评价机制方面,一旦局部地区的审批机制中出现腐败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惩处办法,就会让我国在环境审批方面存在漏洞,难以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审批工作的实际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有不法分子通过对这些漏洞的利用,获取个人利益,这也严重损害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机制的实际应用效果。
2.3环境影响评价涉及范围较小
由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还属于初期阶段,在评价对象的设置上还不够全面,由于在认识程度上的不足,也导致了环境保护对象设立方面的不足。在开展环境评价工作时,主要是针对建筑工程类做出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修订,这也导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不够全面,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效果,同时也让环境影像评价制度的落实不尽如人意。另外,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范围也过于局限,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中,对政治性、文化性人类活动的关注度较低,缺乏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另外,没有对不同环境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转换,使用同一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实际工作效率就会显著下降。
3.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具体措施
3.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
为了更好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发挥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明确人员、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在现有法律责任基础上,对具体的法律责任进行划分。由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涉及的工作内容专业性较强,需要对各项生态指标、工程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因此必须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指标的真实准确,这对提高我国环境影响工作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3.2 加入对宏观性行为的环评活动
为了更好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们先要从思想上加以转变,只有政府先提高了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重视性,从宏观的角度入手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落实宏观性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各项宏观性行为的环境污染。另外,要转变原本的战略思想,将环评活动的落实到个人,明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人员的各项职责与权限,进而建立其更加完善的权责机制,这样才能实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创新化发展。
3.3 引入替代方案机制
目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具体落实时,工作缺少相应的资料辅助,这导致了环评工作开展效果不佳,因此,我们必须积极寻找能够替代的方案,让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方案适应性更强。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需要对各项工程进行记录,及时发现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而对具体问题做出针对性分析,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以进行实地考察工作,这样有利于让相关信息更加完整、准确。另外,工作中要根据不同的环境制定不同的环评方案,只有选择最适宜的环评方案,才能对不同的环境问题做出解决方案的灵活调整,进而打破传统环评思想的束缚。
结束语:综上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是一项系统、科学的工作,其必须有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同时还要有一套完整的工作流程,在这些基础上,为了能够适应不同的工程情况,还要丰富相应的环评方案,实现有针对性的运用,这样才能让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为环境的保护提供重要支持。在实际工作中,要秉承不断创新的原则,坚实走符合我国国情的发展路线,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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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丁杰,1985年10月,男,江苏省苏州市,汉族,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