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国有企业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

发表时间:2020/10/13   来源:《中国西部科技》2020年11期   作者:张辉
[导读] 近两年来,中央纪委与各地纪委查处了多起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
        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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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近两年来,中央纪委与各地纪委查处了多起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决定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


一、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
打好扶贫工作攻坚战是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职责,企业党委、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才能保证扶贫工作有序、健康开展,扶贫资金落到实处,用在急处。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往往由于监督主体不清、监督职责模糊化、监督力量的分散,又因其带有极强的政策性,使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
(一)监督主体不清
扶贫工作均由企业党委直接领导,扶贫办或党委办负责具体工作落实,扶贫工作又是政治性较强的工作,在帮扶过程中往往容易存在同级纪委不敢监督,或者因为扶贫点远离企业,更多依赖帮扶县、镇实施监督。而当地县、镇纪委对非其管理的干部,又无法实施监督、问责,因此造成监督主体责任不清的问题。
(二)监督职责模糊
企业党委、纪委、驻村干部、帮扶县、镇党纪委等均具有监督管理职责,但各自的监督职责是什么,由哪一个主体来实施监督执纪问责,往往比较模糊,形成了看起来监督主体较多,但往往又职责不清,哪个环节该由谁来监督,出了问题该由谁来问责无法落实。
(三)监督力量分散
从监督力量来看,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又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扶贫办等负责,外部监督主要有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与帮扶村当地县、镇纪委。由于关注的角度不同,相互间又缺乏信息互通、工作联动的机制,容易形成一个个信息孤岛,使一些本该重视的苗头性问题或案件线索被忽略,从而累积成严重的腐败问题。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公开的案例的分析,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对扶贫工作不够重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的措施不够“精准”,存在简单完成任务的思想;二是廉洁风险防控的系统不强。没有系统的考虑如何发挥各主体的力量,没有对各个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有效预防;三是创新意识不足。对比以往的扶贫工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了更高的要求,一些企业往往习惯用过去的方式来处理,存在只有是资金投入到帮扶村、完成考核指标就可以了的麻痹思想。没有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创新性地统筹考虑廉洁风险防控措施,前置性的把好每一道廉洁风险关。


三、加强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结合笔者单位加强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的做法,建立了由公司党纪委的主体监督、扶贫工作小组临时党支部内部监督、对口帮扶镇纪委协同监督、帮扶地社会监督的“四位一体”立体监督体系,为切实抓好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提供了对策建议。
(一)抓实集团主体监督,严控风险狠抓预防
一是建组织。成立了由公司党、纪委主要领导挂帅的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对扶贫领域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二是定制度。先后制定了《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精准扶贫资金使用》《驻村干部廉洁从业规范》等11项制度,覆盖帮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干部廉洁从业等方面。三是常检查。在扶贫资金支出除严格落实先审批后实施规定和“三方共管账户”管理制度外,公司纪委每年均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专业人员到帮扶村对扶贫项目的立项、实施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实地检查,对个别村存在痕迹管理、档案整理、票据使用等方面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有效防范廉洁风险。四是做辅导。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公司党委书记两次到村为驻村干部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的专题党课。公司纪委结合扶贫领域腐败案例撰写了《扶贫领域的廉洁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梳理扶贫项目运作全过程的11项风险点,针对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廉洁问题,提出21条防控措施,并制作课件为驻村干部作专题辅导,增强驻村干部的廉洁意识,筑牢扶贫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注重支部内部监督,夯实驻村干部作风
为落实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笔者单位在原有1名驻村干部基础上,增派2名具有丰富扶贫实践经验的党员干部驻村,同时成立临时党支部,制定了《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明确了党支部负责驻村一线在党风廉洁建设的监督责任。一是落实前置审查。按照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廉洁防控规定,党支部对帮扶的三条村所有项目,由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前置审查,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再予上报实施,有效把好审查第一关。二是常态组织学习。党支部发挥党建工作桥头堡作用,紧紧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工作队成员学习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政策精神以及各级纪委对扶贫领域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政治规矩和红线意识。三是开展谈话提醒。每周召开党支部会议,及时总结和研究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对个别驻村干部出现的工作滞后、作风有所松懈等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有效发挥了扶贫工作队的内部自我监督功能。
(三)创新合作协同监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研究,主动对接对口帮扶村,建立了“沟通联络”“问题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合检查”“监督联席会议”“教育培训”等六大机制。创新地建立了两地纪检部门互相协作与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扶贫工作廉洁防控两地互通的信息桥梁,有效消除了监督盲区、整合了监督力量、明确了责任主体,实现了廉洁风险防控的再聚焦、再深化。
(四)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实现精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扶贫工作要真正实现精准,就必须敢于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所有帮扶村民的监督。从开展驻村工作开始,岭南集团贯彻落实“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扶贫工作实施制度,帮扶全过程落实会议决策、公示公告制度。驻村党支部将所有驻村干部的姓名及电话以制卡和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坚持常态化走访贫困户听取意见,主动接受帮扶地的社会和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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