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学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医院 吉林 白山134300
【摘要】 目的:研究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患者采用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联合小梁切除治疗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我院于2013年1月-2020年1月收治的白内障术后合并青光眼患者92例,按照患者治疗方法分为两组,对照组(46例,采用小梁切除术治疗),观小梁切除术治疗察组(46例,采用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联合小梁切除治疗),收集两组患者治疗后眼压水平、视力水平。结果:观察组患者眼压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视力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针对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患者采用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联合小梁切除治疗方法,治疗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白内障;青光眼;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小梁切除术
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是指患者因眼压持续性升高导致晶状体出现混浊斑情况,导致患者出现角膜出血、房角粘连、视力下降等情况。针对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患者,临床常采用小梁切除术治疗,但术后患者视力损伤情况严重,导致患者预后质量较低[1]。研究发现,在小梁切除术治疗上应用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治疗,应用效果显著,具体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选择我院于2013年1月-2020年1月收治的白内障术后合并青光眼患者92例,按照患者治疗方法分为两组,对照组(46例,男25例,女21例,年龄48-72岁,平均年龄59.15±5.28岁),观察组(46例,男27例,女19例,年龄47-74岁,平均年龄58.76±5.16岁)。分析两组患者的年龄、性别等资料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纳入标准:(1)患者经临床诊断确定为白内障合并青光眼;(2)患者了解手术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患者合并有眼部外伤或手术史;(2)患者对视力要求高;(3)患者治疗意愿低或治疗期间退出本次研究。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小梁切除术治疗,观察组患者在此基础上联合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治疗,具体方法为:
1.2.1小梁切除术,先采用利多卡因与布比卡因进行眼膜局部麻醉,待麻醉起效后在患者角膜边缘做切口,做一个球结膜瓣,暴露巩膜并切除巩膜深层组织,缝合切口,并在切口周围涂抹眼膏,进行常规抗感染治疗。
1.2.2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患者在裂隙灯下观察患者角膜并进行标记,对患眼进行局部麻醉后,在角膜标记处做切口,连续环形撕囊并进行超声乳化吸除,在囊内置入人工晶体,本次晶体选择ZEISS 809M衍射型非球面多焦点人工晶状体。
1.3 疗效标准
收集两组患者治疗后眼压水平、视力水平。
1.4 统计学方法
将数据纳入SPSS22.0软件中分析,眼压水平、视力水平均采用t检验,并以()表示,(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n=46),眼压水平(12.62±2.37)mmHg,视力水平(4.76±0.72);对照组(n=46),眼压水平(18.17±2.51)mmHg,视力水平(4.10±0.84);(眼压水平:t=10.904,P=0.001,视力水平:t=4.336,P=0.001),经组间比较显示,观察组患者眼压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视力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青光眼合并白内障是临床常见的眼部疾病,具有发病率高、致盲率高的疾病特点,分析患者发病原因,主要与患者生活方式、眼部疾病、遗传因素等有关,导致患者晶状体代谢功能紊乱,晶状体内蛋白质变性,出现不同程度的浑浊,影响患者视力[2]。针对青光眼合并白内障患者,临床常采用小梁切除术治疗,能够降低患者眼压,促使眼部房水排出,改善患者临床症状,但部分患者晶状体浑浊情况严重,导致患者视力明显下降,术后生活质量影响较大。
随着医疗水平发展,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是一种常见的微创手术治疗措施,通过超声振动将晶状体核粉碎后连同皮质一起吸出,术后保留晶状体后囊膜,并植入人工晶状体,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疾病情况,手术切口小,患者术后视力恢复快,联合小梁切除术治疗,能够达到预期治疗效果[3]。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患者眼压水平明显低于对照组,视力水平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针对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患者采用超声乳化人工晶状体植入联合小梁切除治疗方法,治疗效果显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张增春, 崔龙江. 白内障超声乳化吸出、人工晶体植入联合青光眼小梁切除术对老年白内障并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治疗效果分析[J].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8, 25(01):17.
[2]王静. 超声乳化联合小梁切除术治疗青光眼合并白内障的临床效果分析[J]. 中国保健营养, 2020, 30(02):277-278.
[3]张增春. 超声乳化白内障吸除并人工晶状体植入术联合小梁切除术治疗白内障合并青光眼效果分析[J]. 河南医学研究, 2018, 27(03):52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