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柯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消防救援大队 四川省攀枝花市 617000
摘要:当前,在人们的生活中火灾发生频率较高,而诱发火灾的因素较为复杂,因此在灾后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就需要对相应的证据进行收集,并依靠这些证据去查明火灾原因。对导致发生火灾的原因进行探究,从而在后期的建设工作当中有针对性的进行火灾防控工作,同时也能够根据相应的调查证据去对火灾的事故责任进行确定。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当中,对证据搜集的要求也相对较高,通过证据收集工作,能够使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获得充足的证据以提升火灾原因认定及责任划分的准确度。
关键词:火灾事故,证据收集,运用
引言:火灾证据的收集要保证其证据收集的全面性,从而确保更加准确的对火灾的诱发因素进行确定,并且根据这些诱发因素确定整个火灾事故的责任,使人们认识到火灾风险的严重性,不断提升自身的防火意识。文章通过对火灾事故证据收集的具体要求进行相应的分析,明确火灾事故调查当中所获取证据的运用,从而良好的发挥火灾证据的重要作用,促进后期火灾的防控工作。
1火灾事故证据收集的特点
1.1客观性
火灾事故证据具有客观性。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火灾事故调查人员通过提取、观察、走访询问、拍照录像等手段在火灾现场收集证据,所收集到的证据必须是火灾事故事实的客观遗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火灾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过火范围以及火灾现场内部的各项物品残留状态,都能够充分体现出火灾事故证据的客观性,通过对这些因素进行调查分析,能够使火灾原因认定更加的准确。
1.2关联性
火灾事故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火灾事故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调查人员收集到的证据必须与火灾事故存在客观联系,否则这些证据就是无效的。而这种联系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有因果关系、时间关系、空间关系、必然关系、偶然关系、相互作用关系等等。比如,单一一种因素不能够引发火灾事故,在一起火灾事故中必须要有引火源及可燃物等要素,那么引火源与可燃物之间的空间关系、时间关系以及相互作用就必须具有关联性,才能导致火灾的发生。因此火灾事故证据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同时,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火灾现场进行证据调查取证时,需要对现场进行较为全面的搜查,也一定会调查与火灾事故证据相关的内容,从而提升火灾事故证据的客观性。对在火灾现场发现的证据的进行分析,对相关或者相似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归纳,找出其中的关联性,从而排除其中所搜集出的不相关元素,这样也能够降低火灾原因认定的难度。
1.3合法性
合法性是指调查人员收集到的火灾事故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这样才能够将其充分的运用到火灾原因认定当中去。在火灾证据收集过程中,一是要保证收集证据的程序和方法符合法律规定,二是要保证证据来源合法,三是要保证证据的形式合法。只有做到以上三点,才能够保证证据内容能够在后期的原因认定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更好的开展火灾事故防控工作。
2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收集与应用
2.1走访询问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在火灾发生后,要对与火灾事故相关的人员去进行走访询问,从而获取相关证据信息。在开展询问工作前,要先确定需要询问的对象。一般火灾事故调查询问对象为最先发现火灾的人、报警人、最后离开火灾现场的人或发生火灾时在场的人,以及熟悉火灾事故现场的人。调查询问对象的全面性,能够在保证所获证据公正性的同时,还对不同的证人证言进行对比审核,找出其中的异同,从而提升调查准确性。开展调查询问工作时,要保证询问对象所提供的各项信息的客观性以及全面性,因此就需要向被询问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其在被询问的过程当中不受到外界的干扰。
调查询问工作完成后,要将不同人员之间的询问笔录进行对比确认,提炼出其中的关联性与客观事实。
2.2现场勘验
2.2.1环境勘验
火灾现场的环境勘验,是指对火灾现场的周边建筑、道路、起火建筑外墙、门窗以及围墙的相应状况进行调查,对火灾现场燃烧终止线以及其外表的实际烟熏痕迹进行勘验,包括确定火灾事故现场外部电气线路的铺设状况,以及其与火灾现场的关系。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相应的环境勘验工作,能够有效的增强所收集证据信息的全面性。通过在火灾事故现场周围进行巡查和观察工作,能够获取较为全面的物证信息,同时也能够使调查人员了解到火灾现场的范围,还能对相应询问对象的陈述信息进行核对,提升询问笔录的准确性以及客观性。在开展相应的观察工作的同时,也要进行调查规划,对火灾事故调查范围以及勘验顺序进行确定,并按照相应的规定去开展现场勘查工作,这也能有效的提升整体调查工作的科学性。
2.2.2初步勘验
在环境勘验工作完成后,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初步勘验工作,从而判定火灾整体的蔓延情况以及起火部位的状况。初步勘验是指通过观察判断火势蔓延路线,确定起火部位和下一步的勘验重点,其主要内容有:一是火灾现场各个方向、高度、位置的烧损程度;二是火灾现场残留物品的受热面及燃烧图形、燃烧痕迹;三是现场物品的倒塌痕迹;四是现场有无存留的引火源及其所处的位置、状态;五是火灾现场残留金属物体的变形、变色甚至融化痕迹,或者其他不燃物体的融化、脱落、变色痕迹;六是内部电气设备及其线路的情况;七是勘验现场有无放火痕迹。初步勘验工作,需要对整体的燃烧状况以及火灾事故内部各项物品的烧毁程度进行确定,从而确定整个事故发生的过程。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各种痕迹进行确认工作,能够有效的确定火灾的起火部位。
2.2.3细项勘验
细项勘验是要集中力量,在起火部位收集认定起火点、起火物、引火源的物证和其他认定火灾原因有关事实证据的阶段,是收集证据的核心。细项勘验的目的有以下两点:一是为确定起火点、起火物和引火源收集证据;二是确定下一步专项勘验的内容。细项勘验需要对起火部位范围内的物品燃烧痕迹、烟熏痕迹、物品倒塌掉落层次、人员死伤情况等进行勘验,并收集相应的证据。
2.2.4专项勘验
专项勘验需要查找引火源、引火物或起火物,并收集能够证明起火原因的证据。其主要是需要查找各种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的痕迹,管道、容器发生泄漏、爆炸的痕迹,自燃物质及自燃条件,动用明火的痕迹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物品。其主要有剖面、逐层、复原、水洗等勘验方法。
以上是对火灾现场勘验的一些思考,但是在进行现场勘验收集证据时,对不同特征的现场,要有所侧重,不能生搬硬套,尤其不能将以上四个步骤分为互不相干的几个阶段,应结合现场特点来结合进行,只有这样收集的证据,才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总结:当前我国经济不断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相应的提升,为了更好的保障人们生活生产的安全,就需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这就需要在火灾发生后进行证据收集,查明原因,对防火工作给与指导。对火灾事故证据进行采集工作,能够使调查人员查明火灾事故原因,并对相应的事故责任进行确定,使人们能够充分认识到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性,从而不断的去提升自身的防火意识。
参考文献:
[1]王茗汉.对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资料收集工作的探讨[J].今日消防,2020,5(03):122-123.
[2]钱正源.火灾事故调查中证据的收集与运用[J].消防界(电子版),2020,6(04):39.
[3]张文祥,陈炳基.浅谈火灾事故证据的收集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J].低碳世界,2017(23):278-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