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国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文博中心
摘要:中华民族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造就了我们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各民族都拥有丰富、独特的优秀文化遗产,经过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将闪耀着灿烂的光芒,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人类文化遗产的精神高度,保护和传承好它可以使其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及存在的意义,使其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同样需要创新精神来提升自身活力,就是在挖掘整理提高的基础上,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弘扬民族民间优秀的传统文化。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对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激励新人去学习、保护、传承。
1 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公约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意义
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对培育中华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地处天山东段北麓,准噶尔盆地东南缘,南距乌鲁木齐市32千米, 2004年1月,五家渠建市挂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的县级市。全师总人口35万人。半个多世纪以来,军垦人继承革命的光荣传统,以极其坚韧的毅力和刻苦耐劳的创业精神,谱写了一部向瀚海进军,征服万古荒原的英雄史,是一部屯垦戍边,巩固疆防的艰苦创业史。
历代屯田把先进的生产技术带到了新疆,促进了边疆生产力的发展与经济繁荣,也促进了边疆与内地文化的交流。屯垦戍边的伟大事业为军垦文化的发展奠定了雄厚而独特的基础,孕育出具有自身特点的军垦文化。兵团的军垦文化是建立在“军旅文化”、“丝路文化”、“民俗文化”、“中原文化”、“湘楚文化”、“京津文化”、“吴越文化”、“广粤文化”厚重的土壤之上,各种文化相互影响、融合、渗透、碰撞、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兵团文化。
多年来,新疆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在打造“文化强市,文化立市”上狠下功夫,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展开;讲求科学,真实有效;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加强协调,有序进行”的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稳步、健康、有序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哈萨克毡绣布绣》、《碱蒿烧制土碱技艺》、《曲子戏》、《新疆迷糊戏》4个项目入选我国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占新疆兵团国家级项目80%,16个项目列入兵团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占新疆兵团总数的50%。
3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存在的问题
3.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意识不强
首先是传承人观念的制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由于观念跟不上时代,导致不少艺人因循守旧,死抱前人的东西,一点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自古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都难登“大雅之堂”,有的传承人社会地位极低,在社会上形成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轻视,传承人未受到社会应有的承认,这些因素让传承人自身也形成了一种意识上的自卑。许多传承人受经济和思想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逐渐消失、衰退。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数是农耕文明的产物,其产生的产品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但除了极少数列入文物的可以通过拍卖渠道获得高价利润外,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不成经济产值。这些观念导致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不到更好的发展。由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先辈们传承下来的优秀文化逐渐被遗忘,有些艺术种类面临消亡的危险。
其次地方政府的不重视也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有着相对的影响。在一些地方政府眼中,对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不断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而不见。
3.2 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队伍
缺少管理人员和研究队伍,由于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有许多人对传统文化认识不足,导致传承人后继缺乏,很难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3.3 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渠道狭窄
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因素之一。
4 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4.1 发挥团场、部门主导作用。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保持初衷并结合自我反思是首要核心,我们要尊重历史,尊重民族文化,从根本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认同感,各单位文化部门负责本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要实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五纳入”: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团场文化统筹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工作考核。
4.2 建立工作机制。由师市文化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建立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团场要承担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理论研究、人员培训、专业咨询、保护利用、交流传播等具体业务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和检查监督制度。
4.3 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宣传。新闻宣传单位要运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经常性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保护知识和先进典型,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师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要充分利用好每年一次的“文化遗产日”,认真组织开展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这样不仅宣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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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濒危、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保护、研究,珍贵资料、实物的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等经费。积极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资助。
? 4.5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利用进修、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分级、分期、分批对相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批懂专业、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逐步造就一支具有较强研究能力、较高管理水平、有深厚感情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
4.6 采取多种形式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引导、指导性培训。命名和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鼓励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传承人进行引导、指导性培训,让他们明确党的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等,引导他们向正规的方向发展,放下包袱,树立高尚的思想,将自己的技艺无保留地传授他人,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后继有人。没有传承人,就没有非遗。
5 结束语
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保护和弘扬中国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出更大的贡献。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服务于现代社会,让传统的文化资源变为现实的文化生产力。
参考文献
[1]何林香.浅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 [J].神州,201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