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发表时间:2020/10/15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9期   作者:夏欢1 徐建新2
[导读] 摘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依法缴纳各项税费,这样才能够确保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
        1.身份证号:33050119830308xxxx;2.身份证号:33050119680629xxxx
        摘要:在建筑施工企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依法缴纳各项税费,这样才能够确保国家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没有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很容易造成税负过高,影响企业自身的经营效率,为此必须要对“营改增”进行科学合理的统筹规划,保证建筑施工企业开发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不受损失,也能够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开发项目;“营改增”;税收风险
        1、“营改增”
        税收是政府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政府征税的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政府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政府征税需借助法律形式落实。增值税就是国家以个人或单位为征收对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地上建筑物等各种收入行为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之后的增值额度作为计税依据。在“营改增”实施之后,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上已经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缴纳增值税,另外,还要缴纳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同的税费,这样就使得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所需要缴纳的税费也就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在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竞争的压力影响,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价格居高不下,甚至还有一些人喜欢恶意炒房,这样就导致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价格快速上扬。为此,必须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价格升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严格管理房价高的根本,只有不断地调整销售策略,才能够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资金的快速回收,利于建筑施工企业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发展的积极意义
        过去还在征收营业税的时候,建筑施工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或者是施工原材料,销售方通过含税价格讲增值税转移给了货品购买方,以至于建筑企业间接负担增值税,其在取得了营业收入之后还要对收入进行征收营业税,进而导致重复征税问题出现。在实施了“营改增”之后,一方面不仅结束了营业税、增值税一起存在的历史,也彻底避免了重复征税;另一方面则是由税务机关进行票务控税,只有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才可予以抵扣,有利于强化监管,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防止建筑方将税务成本嫁接到建筑项目上,导致项目成本虚增,因此,“营改增”政策也有利于推动建筑行业的规范发展。
        3、“营改增”政策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影响
        从理论层面上看,营改增之后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有利于大大的减轻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实际情况确实国内建筑行业当中以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数量最多,一些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时候专门钻法律的空子为了降低自身的税务费用而不给予发票开具,以至于采购公司的机械、材料和成本发票无法取得,不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所以从这方面看,税收新政不仅没有减轻税负,反而增加了税负,违背了税改初衷。
        3.1、“营改增”对企业机械租赁费用的影响造成税负增加
        工程施工中,少不了使用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对其或者选择分包,或者租赁,或者自行采购作为固定资产,不过租金目前是主要方式。部分的建筑施工单位在向机器设备租赁公司进行设备租借的时候,一些仅仅具备小规模纳税身份的公司只能够开具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所以最终采购结束之后却无法进行进项税的抵扣,也导致了税负压力地加大。
        3.2、“营改增”对企业材料费用的影响造成税负增加
        建筑工程施工当中,建筑原材料的费用总和占工程总投资的六成左右,比如钢筋、水泥、混凝土、劳保用品等。对于这些原材料地购买通常都是集中采购,但是政策规定进行这类材料销售的可以以3%的税率计算并纳税,采购单位凭借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3%的税款,和其10%的增值税税率相比,所以有7%的税无法抵扣,进而增加了税负。基于对建筑原材料的运输费用的考虑,一般会选择近距离的材料供应商进行物资采购,但是就近的供应商大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进一步增加了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


        3.3、“营改增”对企业人工费用的影响造成税负增加
        人工成本在建设项目施工中占比一般为三成左右,当前国内建筑业的劳务主要来源于农民工劳务或者是劳务公司提供的劳动力。劳务公司在简易征收率之下无法抵扣进项税或者使用一般税率的情况下也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税额,进而导致劳务费最终转移到施工方,增加了税负。
        4、“营改增”税收筹划的主要方式
        4.1、通过征税范围进行税收筹划
        在建筑施工企业税收筹划之前最主要的就是应该根据法律法规所明确的增值额进行计算,并且根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等个人以及单位上缴,根据实际收入金额进行抵扣。必须要改变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的销售模式,通过以经营租赁为基础的出租服务,能够最大限度上减少房产税,从而有效提高企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另外,企业还可以与其他的企业共同筹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通过多个企业之间的共同合作,然后按比例分成的形式,也能够减少纳税的金额,或者是建筑施工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签立合同,以委托人的方式邀请其他企业对房屋建设,然后在房屋建设完毕之后进行费用结余。
        4.2、利用增值税扣除项目进行纳税筹划
        我国的税法中明确规定,对增值税的管理有一定的标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扣除相应的项目金额,例如纳税人获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费用以及房屋建成、支出成本费用,或其他法律允许扣除的税金等,这些都能够帮助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合理的优化。通过对利息税、财务费、业务招待费,甚至广告费等进行统一规划,能够有效减少企业自身的税负。另外企业通过科学合理的设定折旧方法,对不同的厂房设备等资产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按照相应的年限进行折旧,才能够确保企业自身的经济收益,避免因为受到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影响。在税前必须严格对扣除项目进行管理,通过企业的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进行分析,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扣除。
        5、规避建筑施工企业开发项目“营改增”税收风险的主要策略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必须要积极转变增值税的管理要求,结合增值税的相关内容,对投标环节采购环节,验工计价环节进行全面的梳理,确保所有的施工管理制度更加的完善。在“营改增”之后还可能存在许多的问题,所以在过渡期间必须要积极的探究可能出现的不足,寻找恰当的管理模式,在施工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积极加强自身的企业管理水平控制,确保自身能够转变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内部精细化管理,保证企业的增值税的管理水平进行全面的增强,此外还要选择合理的供应商,加强抵扣进项税的金额,要根据所有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判断与分析,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必须要淘汰或协商,加大进项税额抵扣工作,在“营改增”开始的过程中,要确保对固定资产的投入规划,充分考虑“营改增”过渡期间存量资产无法抵扣的问题,确保对整个资产管理的合理安排,还可以运用租赁等方式来满足“营改增”的管理需求,最后要加大纳税筹划,确保企业自身的税负得到有效增强。
        通常情况下,由于建筑企业原来的营业税征收非常的简单,而且筹划空间比较少,但“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筹划空间比较大,通过利用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税率以及管理环节,能够保证增值税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促进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质量得到增强,减少企业的税负问题。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的快速发展,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开发的过程中也涉及各种各样的税务,其中“营改增”涉及范围非常广泛,而且内容繁杂,如果不能够科学合理的对“营改增”进行税收筹划,不仅会导致企业自身的经营成本受到影响,而且也不利于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市场长远发展,必须要积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企业的避税提供重要的措施,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行业的整体效益得到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邢广洪.“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管理观察,2017(4).
        [2]段婷.关于“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纳税,2018(29).
        [3]邹美玲“.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财会学习,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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