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哲学角度对城镇化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0/15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0年17期   作者:杨满珍
[导读] 基于社会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农业为主的城乡社会逐渐向城镇化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
        杨满珍   
        娄底市委党校   417000
        摘要:基于社会与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农业为主的城乡社会逐渐向城镇化发展,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然而,城乡化发展过程中,对于农民土地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政府在城乡化发展中存在着一些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因此,本文从经济哲学的角度,对城乡化发展进程进行分析探究,反思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农民群众获取更多利益,促使人类社会的全方位发展。
        关键词:经济哲学;城镇化;发展进程
        引言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导致农村逐渐向城镇化发展。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深入,国家面临着经济转型的问题。要想成功的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就要实施城镇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城镇化发展不仅仅是城镇面积以及人口增长,还与人民居住环境以及就业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有着密切关联。因此,应该对城镇化结构体系进行深入研究,解决农民与土地存在的问题,改变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对政府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进行改善纠正,促使农民能够得到更大的利益,促进国家的持续发展。
        一、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民与土地之间存在的问题
        (一)应该改变农民与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
        由于农村逐渐向城镇化方向发展,关于农民土地产权的问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对土地产权制度进行完善优化,准确给出土地产权变更后的归属问题。对于现阶段土地产权相关的法律规定而言,农民可以通过转让或互换的方式,将承包土地进行流转,还可以将除了土地所有权以外的收益性产权随时进行转让。并且,农民如果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法律规定能够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民。由此可见,城乡发展应该改变传统的农民与土地之间存在的捆绑关系,进而使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益。
        (二)需要消除对农村土地固有的定义
        由于农村持续向城乡化发展,农民的身份和土地的性质意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传统的农业文化逐渐发展为流行性的生产。在传统的思想观念下,人们无法改变对土地的定义,使得农民与土地之间联系密切。然而,土地经营的模式不断变化,人们给予土地新型定义,使土地拥有流动性的同时,具备重要的生产功能。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土地性质的不同之处,促使人们消除对土地固有的定义。
        (三)对农民的身份进行完善
        在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前段时期,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例如,有些农民将土地所有权转让给其他农民以后,身份由农业转为非农业。但是在这一阶段,没有办法实现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无缝对接,导致农民身份在很长时间内处于非农业户口非城市户口的状态。由于城乡化发展的进程不断推进,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完善。因此,能够知道城乡化发展分为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城乡化发展过程中,精神层面是十分重要的,应该改变传统重视刻画人的观念,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社会创造的重要意义。
        二、城乡化发展的过程中改变农民的生产生存方式
        (一)城镇化进程中农民集体潜意识
        农民集体潜意识是出于人类的本能意识,涵盖着农民生活经历以及生物悠久进化历程中的意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土地造成了农民的集体潜意识。并且,客观存在的集体无意识,可以不断延伸发展。由于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会将农民与土地进行分离,导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受到破坏,农民会形成浓厚的焦虑情绪。因此,需要重点关注农民心理上的需求。
        (二)改变农村风俗习惯的作用和地位
        风俗习惯是人们悠久发展历程中产生的,是人们思维和行为惯性化的发展,不具备明确的制度。目前,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会导致农村的风俗习惯的作用和地位发生变化,农村固有的风俗习惯将会弱化。

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减少了农村风俗习惯流传的空间范围,农民的活动空间不仅仅是土地,还向着社区和街道发展。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失去了人们的支持,导致风俗习惯无法正常传播,没有切身感受的人对于一些传统风俗习惯较为抵触。人们生活的大环境不仅是形成风俗习惯的基础条件,还成为了压迫风俗习惯的重要因素。
        (三)土地的属性发生一定变化
        由于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与现代化进程互相结合,导致土地的属性发生了变化。土地从承载传统农业文化变化成为流动性生产的主要因素,土地代表的属性和意义发生了变化。明确农民土地产权,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土地收益,使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更多的利益。除此之外,需要解决农民身份由农业转为非农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农民与土地分离后,会失去原本的农业身份,可能会不适应新身份。因此,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对人的塑造。
        三、政府在进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
        城镇化发展中,政府部门占据主体地位,够使市场关系更加协调。将农村向城镇化方向发展,是国家的基本战略。有点到面的设计规划思路,能够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理性意识。并且,应该探讨分析政府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
        (一)政府的理性行为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主导城市化发展,能够促使城镇化发展积极有序的进行。政府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城镇化发展目标方案,促使土地能够合理规划。政府的理性行为就是指,政府依据正确的理论基础,做出正确行为,采用古代和现代经济理论中的理性经济人作为模范,进行的正确理性行为。与此同时,政府的理性行为应该是领导人对于情景的理性依赖,能够在某些指定的环境扮演重要的角色,通过深入思考研究,做出正确合理的选择。例如在一些情况复杂的环境中作出决定时,应该采用多样化的想法,在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制定出最合理的决策方案。
        (二)政府的非理性行为
        政府在农村向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具有非理性行为,包含着对一些项目违法越权的审批行为,以及没有进行实地考察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政府在进行财政分配的过程中也存在着非理性行为,没有准确的对土地管理制度以及政绩进行正确评价。一些学者认为造成地方政府非理性的行为,是因为很多地方具有保护主义,政府在实行方案策略的过程中会受到干扰。因此,分析政府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行为诉求,可以更深入的了解政府非理性行为。除此之外,情感和意志也会造成政府的非理性行为。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向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会导致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国家应该重视城乡化发展过程中农民与土地之间存在的问题,应该改变农民与土地产权之间的关系,消除对农村土地固有的定义,完善农民的身份。对于经济哲学角度的城乡化发展而言,应该针对精神层次和行为模式的改变进行分析。考虑到城乡化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探讨研究政府的理性行为和非理性行为,促进城镇化发展策略更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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