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中的地理国情监测分类研究 谢玲

发表时间:2020/10/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9期   作者:谢玲
[导读] 摘 要:2020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中指出:当前自然资源调查中的基础调查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为基础,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是在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形成的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基础上开展的,地理国情监测是自然资源监测的专题监测分项之一;现有分类体系存在概念不统一、内容有交叉、指标相矛盾等问题。
        江西省地理国情监测遥感院  江西南昌  330000
        摘 要:2020年1月1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中指出:当前自然资源调查中的基础调查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为基础,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是在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形成的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基础上开展的,地理国情监测是自然资源监测的专题监测分项之一;现有分类体系存在概念不统一、内容有交叉、指标相矛盾等问题。以“国土三调”成果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张底图”的基础,对现有数据成果进行分析判断,厘清“国土三调”中“工作分类”与地理国情监测中“内容与指标”之间的关系,重新定义地理国情监测的分类体系,对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至关重要。
        关键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分类
        科学定义自然资源内涵、调查监测目录,有利于自然资源的调查、规划、保护、确权、利用和监管。地理国情监测作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反映了地表覆盖的自然资源变化情况,成果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的框架下,地理国情监测工作需要分析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并结合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制定可行的分类标准。
        1基础数据分析
        1.1自然营造物
        地表是以自然存在为主的地物对象,包括水系、土质和植被,两项工作中的一级类、二级类地物均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区别主要在于二级类中各类对象的定义、指标不同,分类详细程度不同,因此除完全对应的地物外,还存在一些基本可对应、但还需区分的地物。
        1)种植土地。“国土三调”成果对桑园、苗圃、花圃、其他经济苗木未做细分,一并归入了其他园地;“国土三调”中的田坎,在地理国情监测中就近归并到相邻地块。
        2)林地。“国土三调”成果对疏林、绿化林地、人工幼林未做细分,一并归入其他林地。地理国情监测存在乔木林、灌木林、乔灌混合林,“国土三调”中则只有乔木林和灌木林,这是因为地理国情监测中定义乔木林、灌木林的指标分别为乔木树冠覆盖面积和灌木树冠覆盖面积占木本植物总覆盖面积65%以上,不符合条件的乔木、灌木地,可能被归为乔灌混合林;而“国土三调”中的指标为:乔木郁闭度≥0.2的林地、灌木覆盖度≥40%的林地,不符合条件的乔木、灌木地可能被归为其他林地。“国土三调”成果对草地的区分以草地是否适合放牧、是否天然为标准,地理国情监测则是以草地生长状态是否天然为标准。
        3)荒漠与裸露地。“国土三调”中的沙地不包括滩涂中的沙地,而地理国情监测中的沙质地表包括沙漠、沙滩等。
        4)水域。“国土三调”成果采集了沿海滩涂,地理国情监测则将海岸线作为重要地理国情要素采集。
        5)湿地。地理国情监测一级类中没有湿地;但在“自然地理单元”中采集了湿地、沼泽,在“林草覆盖”类属性项中标注了红树林。通过分析“水域”一级类在地表覆盖中的水面和要素中的高水界可得到内陆滩,可从“沙质地表”中分离沿海滩涂,从“固化池”中提取盐田。尽管存在种种差异,但两种成果体现的重点均为地表要素的自然属性,即“是什么”。对于这类地物,调查监测的分类方式大体一致,虽然采集的指标要求不同、统计结果存在差异,但无论“国土三调”还是地理国情监测,通过变化监测,体现的各类自然资源变化趋势是一致的。
        1.2人工建造物
        人工建造物包括与人类活动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在地理国情监测分类中,该类地物体现的重点在于地表要素“是什么”,而在“国土三调”分类中,体现的重点在于相应范围土地的“用途”,即其社会属性。在区分人眼“所见”方面,地理国情监测“所得”成果分类更细致。在两项工作中,人工建造类要素一级类难以对应,二级类中存在部分可对应的地物,但定义和指标差异较大,互相引用困难。

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在于两项工作起源的学科不同、目的不同,对于同一个对象所关注的属性不同,因此在工作中区分各类对象的标准也不同。
        1)房屋建筑。从地表覆盖的角度来看,地理国情监测成果侧重于记录建筑的现实状态,如层高,从国情要素的角度来看,则侧重于名称、功能和部分权属;而“国土三调”成果记录的则是其社会属性,如用地类型。
        2)道路。地理国情监测成果记录了道路的路面范围、材质、等级、名称、上下行等,“国土三调”成果记录的则是路面范围、坐落单位。无论是房屋建筑、道路还是构筑物,“国土三调”成果关注的是建筑或路面所占用的土地而不是建筑本身,这与地理国情监测有着本质的不同。因此,“国土三调”成果可作为补充,添加至重点监测地理国情要素属性项中,使最终成果兼具地理信息成果和土地权属性质的优势。
        1.3管理层要素
        管理层要素重点体现要素在经济社会管理中可利用的社会属性。在地理国情监测中,“地理单元”划分是以管理为目标的,其分类定义参考了《自然保护区条例》《世界遗产名录》《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等相关规定。利用管理层数据进行基本统计分析,可从地理国情大数据中提取各类自然、人文等要素的基本信息,形成反映资源数量、时序变化和空间分布特征的基础性地理信息成果。通过分析上述类型自然资源要素,可以看出:
        1)“国土三调”工作以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进行划分,分类指标在其基础上进行细化,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重新划分至三级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结合“湿地”进行了重新归类,“商业服务用地”和“工矿用地”进行了简化分类,使得数据在体现土地利用属性上更清晰。
        2)地理国情监测分类结合了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特点,除一级类“种植土地”参考并依据GB/T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土地基本术语》定义外,其余分类更多地结合了相关行业标准,如“乔木林”的定义参考了《林业资源分类与代码——森林类型》和《森林资源术语》,使定义更准确、量化度更高,符合专业标准,更利于各行业应用。
        3)地理国情监测在管理层分类方面侧重于对人文要素实体的划分,客观反映了在前期社会经济活动下的功能区域现状。
        2分类建议
        针对上述自然资源,分类体系在分类方法、分类主体、分类层级、类型构成、类型命名以及适用的数据采集方式和精度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异。在2019年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统计分析技术培训会上,研究人员展示了对两项成果进行匹配、建立映射关系方面的研究成果,并指出两项数据是互生互补关系,可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的匹配关系,但建立这种匹配关系的目的在于成果的对比分析,并不能解决数据采集阶段的矛盾;也有研究人员提出了地理国情分类与自然资源的对照关系,但没有给出分类方案。自然资源数据分类标准的不统一,限制了自然资源数据的整合,因此需构建一个共享本体,能兼容和转换不同领域的专题信息,客观表达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国情要素,并能通过整合分析社会经济类数据,实现对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
        3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基础调查的分类标准,研究了现有地理国情监测的分类体系,提出了新的分类构想,以期更好地与自然资源调查工作衔接、与前期地理国情监测工作衔接,为开展各项自然资源工作提供基础支撑。
        参考文献
        [1]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EB/OL].(2020-01-17)
        [2020-02-02].http://gi.mnr.gov.cn/202001/t20200117_2498071.html
        [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S].北京:地质出版社,2019
        [3]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内容与指标:CH/T9029-2019[S].北京:测绘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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