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实效

发表时间:2020/10/20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9期   作者:同雅楠
[导读] 摘要:本文聚焦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从加强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地位作用、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内涵特征、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和重心、做实政治监督的方法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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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聚焦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从加强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地位作用、国有企业政治监督的内涵特征、日常政治监督的重点和重心、做实政治监督的方法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政治监督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化改革中充分认识加强政治监督的极端重要性
        当前,党中央着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都必须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改革的重要落脚点,充分认清政治监督的极端重要性。
        加强政治监督是国企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地位提升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的十九大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摆在首位,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如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阐述,将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地位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强调“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重要作用,保证本单位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取得良好政治效果”。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跟上步伐,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各项任务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政治监督是解决国有企业腐败易发高发问题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是资金密集、资源丰富、资产聚集的地方,也是腐败易发、高发地带。中纪委网站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腐败落马的厅局级国企高管就达数百人,其中不乏蒋洁敏、徐建一、朱福寿、宋林等省部级国企高管。国有企业严重腐败案件,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逝,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有制经济和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削弱党长期执政的基础。暴露出部分国有企业管党治党宽松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的表现,充分说明国有企业政治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
        加强政治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从监督主体看,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也是重要的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属性,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党章确立了政治监督在党的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为纪委监委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提供了根本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纪委监委履行政治监督职责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被监督的对象看,国有企业是具有鲜明政治属性的市场主体,是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的统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六种力量”的论述是其政治属性的集中体现,加强政治监督,促其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事关全局、责任重大。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履职尽责中准确理解政治监督的内涵特征
        加强国有企业政治监督,必须结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作用地位,准确理解政治监督的内涵和外延,区分政治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异同,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唯有如此,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避免工作中出现“盲人摸象”。总的来讲,国有企业政治监督具有四个鲜明特征:
        具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同于一般的业务部门和职能处室,其本身的政治属性已经决定其权利是政治权,其在主体、程序、内容、过程与一般的生产经营管理权都不相同,作为其主业主责的监督工作,即使是对具体经济和业务事项的监督,也都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政治属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与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最显著的区别,从根本上服务和服从于巩固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更加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纪检检察机关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
        具有极高的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设如果偏离正确的政治路线,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将出现颠覆性的严重后果,可以说忽视政治监督,将导致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舍本逐末,因此,政治监督必须在企业纪检监察全部监督工作中处于总管的、第一的监督地位。无论是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还是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都要时时、事事、处处突显政治监督的首位和主导地位,更要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的主业主责首责。
        具有极强的统揽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反腐败斗争始终,这是一个重大理论创新。政治建设抓好了,对党的其他建设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政治监督摆在首要位置,在各项监督中以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来衡量检视企业党组织在党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以及制度建设、反腐败斗争,也就是要把政治监督贯穿企业党的各项建设的始终。
        具有明显的目标指向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实现“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目的。确保企业党建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企业合规管理不偏向,推动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企业效益、提升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工作实践中找准政治监督靶心
        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政治监督也就难以落实。做实做细国有企业政治监督,必须突出重点、找准靶心,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聚焦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监督。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工作的重点,推动学懂弄通做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等问题保持高度警觉、严查快办,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切实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及时辨别出来、清除除去。确保企业党建与中央要求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聚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作出了一些了战略安排、重要部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描绘了美好蓝图,是全党的方向、行动的号令、工作的遵循。推动党的十九大各项重大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是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根本着力点。要始终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着重围绕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聚焦净化政治生态开展监督。坚决削减腐败问题存量、遏制增量,坚决肃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大案件的恶劣影响,持续整治码头文化、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对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严肃查处,对肃清不力的责令整改。深化民主生活会监督,变督导为监督。通过政治监督,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培育积极健康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推动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加强选人用人情况监督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赂以及违规选人用人等行为,对“带病提拔”的倒查追责。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重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疾风厉势将问责落到实处。
        聚焦整治职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监督。企业党组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事关国有企业发展与稳定大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加强政治监督,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基础。特别要注意对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侵吞国资、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严查快办,防止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对漠视职工群众利益,回避、激化矛盾的干部,要坚决调整;对群众极为反感的“四风”问题,要重拳出击,防止反弹回潮,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加强对基层支部的监督,对支委班子成员开展“过筛子”式监督和专项巡察,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推进“三转”中提升政治监督实效的方法路径
        眼里有监督,监督就无处不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入推进“三转”过程中运用灵活多样、具体有效的方式综合施治,确保政治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加强分析研判,增强政治监督预见性。强化系统分析,对企业党建、干部、人事、采购、财务等重要敏感领域深入分析研究,及时把政治问题梳理清、了解透。健全政治生态评估体系,重点把握、精准刻画突出政治问题,摸清“树木”“森林”情况,形成年度政治生态报告并动态更新。开展案例剖析,选取发生在本单位和同行业的典型案例,准确、全面、透彻地分析发生政治问题的原因、本质和特点、危害,制定相应政治监督措施。
        强化日常监督,体现政治监督经常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前移监督关口,聚焦具体人、具体事,全面开展“政治扫描”,及时识别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切实解决政治监督滞后、抽象等问题。参加有关会议,听取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监督专题汇报,全面掌握企业各项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健全完善工作约谈和谈话机制,定期向企业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以及干部职工指出发现党的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抓好整改。针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政治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党组织提出建议。
        抓好专项检查,提高政治监督针对性。专项检查前,结合分析研判、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情况,确定检查内容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方案。专项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抽查核实等方式,必要时延伸检查,特别是要针对发现的物资采购和财经纪律方面的具体问题,从政治角度分析政治建设的短板弱项,精准发现涉及党的政治建设的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专项检查后,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并向相关部门移交问题清单和情况报告,对发现的重大政治问题专题报告;适时开展“回头看”,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强化线索处置,增强政治监督严肃性。处置、排查问题线索要善于从政治角度考虑,评估政治问题的程度、影响等,提出处置意见。用好谈话函询,对违纪情节轻微、问题线索可信度较低等情况,能谈话函询的尽量谈话函询,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精准快速查处,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查快办、精准处置。督促抓好整改,指导相关部门及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完善机制。
        坚持系统推动,突出政治监督整体性。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政治监督上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行政、法务、工会、审计等部门,统筹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力量,充分发挥各类监督的优势,统一调配人员,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工作衔接,加大沟通督促力度,推动各种监督部门密切配合、接续接力,实现政治监督无缝衔接、闭环运行。共享成果资源,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提前移交、重要政治问题会商等机制,做到监督成果应享尽享、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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