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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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本质是同属于监督保障部门。但两者的工作有所差异,具体的工作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主要是针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情况开展审计。其工作主要是局限于查出问题,并对其提出审计建议,其处理手段缺少一定的刚性。内部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查处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相应处理。但由于平时没有深入了解具体经济业务,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二者优势互补。基于此,本文对国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作配合开展研究。
关键词:国企;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协作配合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高校和科研单位的违法案件也常见于报端。例如,中国农业大学李宁、浙江大学陈英旭和复旦大学医学院动物实验部原主任杨萍等科研经费贪腐案的发生,不仅引起社会的震惊,也提醒我们高校和科研单位不再是一片净土。这些案件的发生,大部分与高校、科研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监督缺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有关。假如审计部门在日常的审计中能够及早发现资金转移的苗头,纪检监察部门及早介入进行提醒或组织处理,也许这些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会早一些时间被发现和制止,不至于让这些科技人员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会议上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源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将预防和惩治腐败作为提高我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并正在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推进,全党上下形成了反腐的高压态势。当前,随着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向纵深推进,廉洁从业成为各行各业的焦点话题,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作为企业单位的监管部门,是促进企业单位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如何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通过有效的举措融合起来,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构建惩防体系,健全权利制约机制,是关乎科研单位健康发展与科学发展的重要课题。
1企业的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分析
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两项重要职能。其中,纪检监察在企业的内部管理实施中,是一项具有较高专业性和政策性、政治性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监督与保护、纠正、预防、教育、惩处等管理职能,需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建设保障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等工作顺利开展,促进企业内部组织治理工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为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及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企业内部管理实施中,成立纪检监察部门,并开展相应的纪检监察工作,是为了加强对企业资源与重要岗位的监管,同时促进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企业生产运营中纪律、法律建设,确保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等,为企业的各项管理实施与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支持。此外,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还能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中存在的违纪案件进行惩处管理,促进企业的各项权利监督与机制的建设与完善,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与纪检监察工作不同,内部审计在企业管理中则是通过对系统且规范化方法的运用,以实现企业管理机制、控制体系及组织治理过程的独立和客观评价,从而促进企业监督的有效实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能够为企业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和企业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更加全面与可靠的支持。需要注意的是,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还包含风险控制与风险管理、风险治理等,注重通过以风险为导向的企业内部审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是以企业经营目标为中心,主要包含对企业经营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准确识别与评估,进行与企业风险偏好相符合的应对方案制定,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对其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对企业财务信息的完整性进行监督和检查,进行企业资产安全性评估与控制,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强化提升,在企业管理中推行问责机制,以及进行企业监督管理改进等。
2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整合措施
2.1在党委引领下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保障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委承担主要责任,纪委承担监管责任,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落实。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发挥工作职能、转换工作方式,形成良好的工作行为,充分明确监管工作内容,强化监管工作的权威性。针对存在违法纪律的工作人员,需要加大追究和惩处力度。同时深入分析引发问题的原因,协调到位各部门的决策,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保障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击,在进行党风建设过程中,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保障企业党委主体落实,并结合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2.2优化监察工作模式
首先,需要明确企业监察工作的职责定位,保障监察部门的独立性,构建企业全部范围之内的常规性监察模式;其次,应当充分发挥不同等级外驻监管机构的效用,上级监察组织需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和内部监察机构共同梳理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其中重点需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梳理,例如企业财务、购置、成本等部门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监管企业资金流向,有效防止企业出现舞弊、贪污现象;最后,在企业中,需要强调监管工作对企业运行发展的重要性,自上而下的形成相互自我监督的状态,有利于创建良好的监察环境。
2.3制定健全的工作机制
构建健全的工作机制。在此环节中,需要针对案件线索移送、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的工作机制中,需要针对相关信息移送、协作配合方案、沟通方式、结果反馈等工作环节制定规范化的制度。特别企业中的人、财、物、供、产、销等各个部门和环节,在管理上都存在相对应的经济责任。需要及时开展纪检和审计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及时性。(2)设立协作配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此领导小组的目的在于,为两个部门沟通提供协调。并能够体现出不同专业整合的最大化价值,为企业的资金运营安全提供保障。(3)及时进行信息共享与沟通。国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会通过审计报告反馈出许多审计问题和建议。这些审计问题同样在纪检监察工作中非常重要。但是,两个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式以及信息获取途径和侧重点有所区别。通过协作配合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对企业开展的各项工作全覆盖,收集到更多的信息,并开展相应的审计工作。这些相关信息能够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实际工作提供有效帮助。此外,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信访举报以及相关工作途径获取信息。这些所收集到的信息,基本属于违纪、违规相关信息,可以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和线索,增强了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突破口。
结语
总而言之,通过总结出企业单位审计和纪检监察之间关系,明确企业单位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审计的价值,提出审计和纪检监察协同审计对策,从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从根源上规避各种不良问题,有效保证资金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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