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芳 李颖颖
商丘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经济形态的变化,为了适应国内的经济发展,国内的教育形式也不得不相应的发生改变。其中,“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原则逐渐受到我国教育界的重视,迄今为止,从国内的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都在提倡学生主体性原则。笔者此次以高等教育的视角,评析主体性原则之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并在以往的教学经验基础上,对“以学生为主体”学习兴趣激发的效果及其激发因素进行分析,统筹原则下不良的干扰因素,并试图探寻运用主体性原则下阻碍学习兴趣正向激发的不良因素的参考策略。
关键字:主体性原则;高等教育;学生兴趣;学习
0 前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漫布在网络的每一个角落,教师作为知识传播者的角色正在逐渐淡化,“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将成为未来高等教育学习的主要模式,通过对文献和现实的综合考究,发现“以学生为主体”对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渴望发挥主观能动性有着较大的积极作用。然而教师在运用主体性原则的实际操作中,在操作前后存在一些不良因素,这些不良因素使得主体性原则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作用上大打折扣[1-2]。
1 主体性原则激发学习兴趣的效果分析
影响主体性原则发挥作用的不良因素不仅流于外部,且与学生本身的情况也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换句话说,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中起消极影响的因素是学校、教师、学生本身等三方面的综合因素导致的。三个方面的不良因素从内外部直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动机,甚至会对原本热衷专业学习与思考的学生也产生负面的影响,主要的不良因素体现在以下四点:
1.1 形式主义
国内的教育研究明确指出了要将“以学生为主体”,坚持主体性原则放在教育教学的重要位置上,但具体实施起来,却有不少的纰漏,对于主体性原则的坚持只有广泛而不深入的宣传,导致部分高等学校的实施只能等同于表面工作,抑或缺乏科学的指导,导致实施达不到“上行下效”的作用。
1.2 教育主体对受教育者的认知不足
在某些教学活动中,教育主体缺乏对于教育客体的基本认知,即包括对于将要传授的理论以及实操技能的认知不足,对于受教育者情况的认知缺乏。这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教学目标的无效性,在教学组织过程中,很容易因为对教学对象的认知不足无法与学生更深入的交流,或者导致教学组织过程失控,时间、内容、目标把握失调,严重影响学生学习体验,长此以往,学生的学习兴趣不但会提升,还有可能呈下降的趋势。
1.3 师资限制
此处的师资限制不代表对教师个人的硬性专业能力进行剖析,主要指的是专业的以学生为主体的设计教育从业者。拥有以学生为主体为观念的教育师资缺乏,直接导致在内的相关课程设计失调。即便在宣传得力的情况下, 没有事先的、系统的、实际的师资建设,难以间接做到主体性对于学习兴趣的拔高。师资限制的一般表现形式集中在课堂教学设计的不合理、组织形式的僵化,虽然打着以学生为主体的旗号,但本质上仍然是传统的教学模式更甚者有缺乏实际意义的教学情况出现。
1.4 相关评价体系缺失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本应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制度性的保障,然而在不少高校的教育系统机制,此项仍处于待建设阶段。或有高校制定了对应的相关评价体系,比如说评价答卷,以A-E分别代表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非常满意五个层次来对教师的主体性教学组织进行评分,但由于宣传的缺乏或学生怠惰等各种因素,得到的答案经常是十分不符合预期的,这就说明,评价机制并不科学严谨。总言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仍存在着较大的缺口。
2 如何克服高等教育中主体性原则之于学生兴趣激发无效的问题
2.1 打破形式主义
打破形式主义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就学校而言,学校应当建设师资队伍,落实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输送观念,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在未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念地位逐渐增高的情况下,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组织情况纳入评职称的具体评价中,从学校制度上实际的推进教学的主体性原则的实行;从教师的层面上看,教师应秉持“终身学习”的观念,学习国内外先进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设计方法,为激发学习的兴趣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2 建立高质量的评价体系
建立较高质量的以学生为主体的评价体系是一项长期工程,在建立有效的评价体系之前,可能需要高校有所耗费,尤其体现在时间和师资上。建立高质量的评价体系需借鉴先进的经验,根据学生的学习兴趣的实际情况,设置总目标和子目标,并规律的分时间对体系的合理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和改进。
2.3 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
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过程的,为避免教学课堂的失控,教师要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观点,充当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支持者、鼓励者,制定以学生为主体的课堂的基本规则,保持良好的课堂纪律。在保护学生学习兴趣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发挥专业素养,予以学生及时的关心与指导,引导学生大胆设想,并对学生的积极设想作出正向强化。
2.4 创新教学模式
教学发生的环境并不一定要局限在课堂,可以是企业内部、可以是更加倾向于自然的环境,在条件允许且相对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是适合进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的任何地方。教学的模式亦并不一定局限于普通的“说”与“做”,国内外流行的方式是“分小组讨论”,分小组的教学组织形式虽然常见,但其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技巧,教师在设立分组之前,需对教学目标、设置的问题、教学过程监察等各个环节进行科学的把控。分小组的讨论是常规的,但绝非漫无目的、潦草无章的。除此之外,教师应当积极学习先进的“学生主体式”教学模式。以现如今高等教育中开始流行的微格教学为例,结合了传统的授课与现代的教学技术工具,为学生充分展示创造性的学习思维提供了展示的广大平台,并且这种表现是有规则可循的,教师作为一种主导性的存在,对学生学习进行及时的指导,对学生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进行及时干预。
2.5 深入解读教育客体
“因材施教”需要教育主体对客体的充分了解。不仅要了解教授的集体对象的特点,及其所共有的一般性,也要对个体差异进行把握,从而制定出更加有针对性的教学组织计划。
3 结语
国内对于教育中的“主体性原则”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正式发展的时间也不过短短几十年,但毋庸置疑的是,其提升和发展的前景十分宽阔。广大高等教育工作者需要注意到,在高等教育中,高等学校及其部分教师对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原则相关问题的忽视(主要体现在形式主义的落实或落实不够深入的教学表现上),同时,愿意主动了解这类原则运用之于西方原则运用的效果的差距,并总结出其关键的原因所在,从而愿意学习、进一步创造。总的来说,主体性原则实施的问题或明或暗的存在,然而此条探究的道路上,国内相关的研究仍然处于匮乏状态。对此,从高校层面来讲,积极壮大教师师资水平队伍建设是有其必要性的,从教师的层面看,教师亦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并且,积极展开对西方先进的“主体性原则”的教学模式的学习,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关注国内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除了学习国外的先进模式之外,大力倡议探索“以学生为主体”原则运用的教学模式本土化道路。
参考文献
[1]傅永春.埃里克森的自我心理学理论述评[J].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02):97-104.
[2]李芳芳. 论高校教学工作中学生主体性的确立[D].中国石油大学,2008
作者简介:张芳芳(1985-),女,硕士,研究方向:机械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