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现状及问题

发表时间:2020/10/21   来源:《城镇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薛晓磊
[导读] 住房问题是新就业大学生步入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太原市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了公共租赁房的保障范围

        薛晓磊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摘 要:住房问题是新就业大学生步入社会的主要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太原市将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了公共租赁房的保障范围,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其住房问题的解决。但从实践来看,太原市的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本文以住房需求和住房梯度消费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现状,并提出了其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新就业大学生;太原市;住房保障
        
        近年来,太原市的经济转型发展急需大量青年人才,而他们大多数面临着住房问题。因此,山西省太原市政府针对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问题的解决,提出了一系列的住房保障政策。然而,太原市的住房保障政策存在诸多问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因此,本文分析了当前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这对完善太原市住房保障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住房支付能力的定义
        “住房支付能力”目前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大多数人认为住房支付能力是指居民进行住房消费时不会给家庭带来不合理的负担。即也认为不同入的家庭对住房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把满足家庭住房标准的房子作为其理想的住房,在一个时间单位内,该家庭的收入为 Y,住房花费的支出占总收入的比例为i,而理想的住房需要花费C,若家庭满足i*Y≥C,则表明该家庭具有住房支付能力。因此,本文认为住房支付能力是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在支付基本的生活开支后满足住房消费的能力。
         二、新就业大学生的界定
        新就业大学生通常是指已经顺利毕业并正式工作的大学生群体。尽管新就业的大学生群体收入较低并且财富积累较少,基本没有独立购房的能力,但是随着工作时间的增加,新就业大学生的财富积累逐渐增多以及工资增加,购买住房的能力会随之提高。
        根据太原市2018年出台的文件规定了具有本市户口的毕业未满5年的就业大学生在达到一定的条件后可享受公共租赁房的保障,此外,也明确指出不具有本市户口的毕业未满5 年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大学生在达到一定条件下也可享受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因此,本文将这两部分群体界定为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
         三、保障性住房的概念与内涵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提供限定的购买群体、工程建设的标准以及出售价格的住房。本文基于以往的研究,将保障性住房分为以下几种:
        (一)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简称经适房,它是一种政府提供了优惠政策并限定购买对象和销售价格的保障性的住房。此外,它的价格可以被中低收入家庭接受,并且建设用途主要强调住房的功能。太原市规定申请者需要满足常住户口 5 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并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 15 平米以及未曾购买或租赁过经济适用房等条件。
        (二)限价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是指限制商品房的套型以及价格,以此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它也被用来限制高的市场房价。太原市颁布了购买限价商品房的要求,购买者需要是首次购房且家庭人口多于2人且年收入不超过30万元,此外,购买者拥有太原户口且现有的家庭住宅面积低于60平米。
        (三)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通过实物与货币的补贴向符合要求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的住房,它
是为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太原市的廉租房申请者需要满足具有太原5年
以上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均收入较低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米,并符合其他的相关标准的相关条件。


        (四)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面向城市中低收入群体所提供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价格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当地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共有,使用低于市场的租金价格向新就业职工、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租赁。
         四、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存在的问题
        (一)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不能得到满足
        通过调查分析发现太原市商品房市场的供给不能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有效需求,尽管太原市政府推出了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房,但仍无法满足新就业大学生,另外,由于其自身的收入与财富积累较少,仅仅依靠自身也无法购买商品房。因此,大多数的新就业大学生租住城中村住房以及自建房,这些住房基本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的小户型、低价位以及地理位置优越的住房要求。
        尽管城中村缓解了大学生的住房压力,但城中村租赁房大多数面积狭小、形式简陋以及缺乏完整的公共配套设施,同时卫生环境较差以及缺乏公共服务且容易引发火灾以及治安状况较差。太原市新就业的大学生在没有得到住房保障的条件下,大多数会选择城中村租赁住房,其居住条件急需得到改善。
        (二)太原市的住房保障体系无法满足新就业大学生的期望
        经调查发现,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在自身的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状况下,更加希望政府可以直接提供住房补贴,以此来解决其现阶段的住房问题。尽管太原市政府推出了实物补贴与货币补贴并举的做法,但实物供给与补助的货币金额有限无法解决其住房问题,因此完善太原市的住房保障体系有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加快城市的发展
        (三)新就业大学生成为被排斥的“夹心层”
        “夹心层”是指处于政府保障以及市场之间无能力购买住房的群体,其主要有两种群体,一是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低收入群体,另一个是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群体。然而,新就业大学生属于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其虽可以租房,但会将大多数的月收入花费到住房问题上,这会降低他们的住房满意度。
        此外,太原市的住房保障体系大部分不会惠及新就业的大学生。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申购条件往往与新就业大学生的自身状况不符,他们也买不起城的限价商品房。另外,大多数新就业大学生这一群体虽然得到了公租房的保障,但其工资上涨的速度过快导致其购买过渡期与享受保障性住房的时间差过长,因此这一群体仍然面临着极大的住房的压力。
         四、对策与建议
        基于以上的研究,对于如何改善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有以下几点启示:首先,完善太原市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体系,政府应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并大力宣传推广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使得大学生都能知晓和享受住房保障政策,采取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并促进其社保的缴纳以及公积金的使用。其次,引导低收入群体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调整住房的供给结构,针对新就业大学生提供小户型、低价位的房源来满足其住房有效需求,从而改善新就业大学生住房条件,增加满意度。最后,政府积极的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太原市相关部门应大力宣传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政策,严格执行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减免税额政策,并减少各类的审批行政费用,并减半小区的水费电费以及有线电视的费用,促进太原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
 
 
                                                    
参考文献:
[1]耿媛元,刘洪玉.住房支付能力分析[J].建筑经济,1999(07):3-5.
[2]陆奕行,何坚.高房价对大学生选择就业地的调查报告[J].经济研究导刊,2013(15):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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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曹易,石超明,陈园.当代大学毕业生住房保障现状与对策分析[J].经济视角(下),2010(07):48-50.
[5]刘宁,董焕影,乔瑞.沈阳市新就业大学生租赁住房保障政策研究[J].辽宁经济,2018(04):30-31.

 作者简介:薛晓磊(1997—),男,汉族,山西省河津市,金融学在读硕士,单位: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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