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的养成

发表时间:2020/10/23   来源:《中小学教育》2020年第21期   作者:刘萍
[导读] 曾因“历史终结论”而闻名全球的弗朗西斯·福山认为,缺乏法制框架的民主是灾难
        刘萍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曲堤镇中学 山东 济南 251412
        摘要:曾因“历史终结论”而闻名全球的弗朗西斯·福山认为,缺乏法制框架的民主是灾难。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进程,除了要有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外,更需要全体社会成员法制观念的普遍增强,尤其是中小学教师。在我国,中小学教师漠视法律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个别中小学教师有“法律无用论”的认识和表现;甚至有的中小学教师出现了知法犯法的情况,比如违反“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的情况、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等。
        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问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同时,也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因此,需要把政府、社会、学校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配合,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教师法律素养
一、加强教育立法,奠定教育法制基础
    虽然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建立,但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为使教育法律具有可操作性,还需政府及时补充制定必要的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门规章或教育法律的实施细则,使之具体化;为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及新的历史阶段的实际情况,教育法律法规必须按法定程序及时进行修改和清理。比如修改那些以暂行条例、暂行规定名义发布的法规、规章;另外,清理那些违背宪法、教育法精神和原则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最终实现法制统一的立法宗旨上来;在不抵触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吸收借鉴国内外教育立法的经验,鼓励地方人大、政府制定更多的适应当前形势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教育法规或政府教育规章;加强各级人大对教育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教育督导活动对教育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评价、指导作用的发挥,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法律落到实处。通过建立具体、细致和科学的奖惩制度,对先进事迹、道德榜样、教学能手、科研能手等奖励,对那些破坏教育制度的行为和侵犯教师和学生权利的行为进行惩罚,二者相结合,作到奖罚分明,不仅能更好地规范教育教学工作行为、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而且能减少违法行为,实现安全、和谐校园环境,更能提高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
二、加强中小学学校领导的法律考核
        中小学学校领导是学校的“火车头”,他们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考核要求中小学学校领导,尤其是校长应该从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方式等方面切实转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上来,切实增强教育法制素养,创设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
三、大力加强法律学习和实践,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贺卫方曾言:“法律教育的目标不外乎有两个,一是为法律行业培育新人,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法律知识与法律素养上的训练。”中小学教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体,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

法制教育让中小学教师懂法,主要是让中小学教师明白哪些行为是必须做的,哪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利用“案例说法”,触类旁通式地触动中小学教师的情感神经,培养他们的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素养。中小学教师在认真学法基础上,多参与社会活动,这样他们对法律素养的认识不再停留在抽象概念状态,他们的法律观念才有可能成为实实在在的现代中小学教师精神的体现。
四、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外部环境
    (一)注重校园中小学教师文化氛围的建设
        中小学教师素养的形成和完善具有缓慢性、复杂性与长期性的特点,因而要不断改善外部环境。而外部环境中,校园文化因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的培养具有显性约束力、隐性感染力而更有实际意义,因此,大力营造学校法律文化氛围,进行多种形式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在学校内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地方,适当悬挂关于法律方面的内容,比如涉及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规定,教育法学案例,经典法律故事,并作到定期更新,常换常新,营造一个有利于师生健康成长的法律环境;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活动,如法律图片展览、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考试等多种形式的师生共同参与的普法活动。图片展览、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考试等普法活动,形式比较灵活,内容通俗易懂,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师生也可主动参与其中,有利于中小学师生澄清认识,纠正错误观念,从而掌握依法评价教育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定期聘请法律专家和法官在学校开展法律活动,比如法律讲座、法律座谈和法律咨询。
        (二)重视大众传媒对中小学教师法律素养的引导作用
    作为舆论导向的媒体机构,尤其是电视台,要更应该履行自己的职业操守,担负起国家和社会赋予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在制作和引进法制节目时,尤其是教育类法制节目时,加大审查力度,避免发生错误的信息,而对于网络,应加强监管和审查力度,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希望通过自己肤浅的分析能够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教师的重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同时由于时间的因素、作者能力限制,本文在研究中研究深度不够。
        
参考文献:
[1] 法学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4.
[2] 柯卫.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基础----公民法治意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 申素平教育法学原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
[4] 李叶欣.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缺失与教育法律素养的提高[J].教学与管理,2012(11).
[5] 左萍.强化校长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J].新疆教育学院学报,2001(3).
[6] 王晖.谈中小学教师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对策[J].教学与管理,2000(8).
[7] 杨斌.小学教师法律意识现状、原因及对策[D].上海师范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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