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时期满铁对东北汽车业的经营

发表时间:2020/10/27   来源:《文化研究》2020年5月   作者:孙文慧
[导读]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是日本政府为推行其“经营满洲”即侵略中国东北政策而设立的执行机构。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   孙文慧    130000

摘要: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满铁)是日本政府为推行其“经营满洲”即侵略中国东北政策而设立的执行机构。满铁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涉及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多个方面,其对我国东北地区的经济掠夺是建立在控制东北的铁路、陆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之上的,其中,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与对铁路的经营相结合,为其产业开发、资源掠夺提供重要保障。
关键词:满铁;汽车运输;经营统治
        满铁是1906年根据日本特殊立法而设立的“国策会社”,不仅在我国进行各种社会调查,还掠夺我国经济资源,为日本侵华战争提供物质保障。九一八事变之后,满铁的一项重要任务便是实施其“满蒙铁路网计划”。因此,满铁在关东军的授意与支持下,开始大力修建伪满洲国新铁路线,以期为日本扩大军事侵略与加强对东北经济统治创造条件。因公路运输与铁路经营有着重大关系,满铁向关东军司令部申请,加大公路运输建设力度,设立特殊汽车路线,加强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与控制,从而为其殖民统治和军事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为其大量掠夺战争资源,承担重要的运输任务。
        一、满铁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掌控
        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殖民统治,建立了以溥仪为首的傀儡政权,此后,日本侵略者不仅在经济、政治、文化方面对我国东北地区进行侵略,还大肆掠夺我国东北地区矿产、林业、农业资源,而这些资源被掠夺的前提便是交通业的发展。因此,关东军将掌控东北交通运输事业作为重要目标,意图全面控制东北交通运输业,此后,关东军要求满铁掌控东北交通事业。满铁为攫取东北交通的控制权,于1932年10月23日建立了所谓的东北交通委员会,该委员会名义上是由东北人民控制,但其实际掌控权却落在满铁的手中。
        东北交通委员会作为满铁的傀儡机构,打着改善联络运输交通、增进客货便利、维护交通机关利益的旗号,将势力扩张到东北各交通领域,并逐渐掌控东北地区的交通权利,也就是说,满铁通过东北交通委员会基本掌控了东北地区的交通事业。此后,随着东北殖民局势的稳定,东北交通委员被裁撤,关东军意图在自己拥有监督权与最高决策权的前提下,将东北各项交通事业委托给满铁经营,并由其司令官与郑孝胥签署《满洲国铁路、港湾、水路、空路等管理及线路修建、管理协定》,该协定的签订意味着满铁经营、修建伪满洲国铁路、港湾、水路等事宜被披上了“合法”的外衣。此后满铁与伪满洲国还签订了一系列补充条约,如《满洲国铁道借款及委托经营契约》、《松花江水运事业委托经营细目契约》、《关于满洲国铁道等借款及委托经营合并契约》、《交通总长“满铁”总裁间往文书》等,上述各项行为意味着满铁逐渐掌控了东北重要地区的汽车运输业。
        二、满铁汽车经营路线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伪满洲国的汽车运输业,计划在十年之内,修筑 6 万公里公路,将道路规划为三个等级,将近一半的路程营业线为长途营业线。为了与铁路运输网更好地配合,满铁于1933年1月31日向关东军提交《关于经营汽车运输业问题》的申请,要求在6万公里公里网中,开辟约2.5万公里的特殊汽车路线。该类特殊汽车运输路线为国有汽车运行路线,主要分为与铁道有密切关系的路线,代替铁路的路线及有利于维持治安及产业开发的必要路线三类,均由满铁负责经营。其中,与铁路相关的路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与铁路运输形成竞争,代替铁路的路线在部分未开通铁路路线的地方或在铁路修建期间代替铁路完成运输任务,而维持治安及产业开发的路线在一定程度上助力日本政府对我国东北经济、资源的掠夺。
        1933年3月末。满铁开始对东北汽车“国营”路线的经营,于3月20日开通了第一条汽车运输路线,该路线为北票—朝阳间,长度为45公里.至4月15日,开通朝阳至凌原路线(120公里),6月10日开通凌源至平泉路线(80公里),7月20日开通平泉至承德路线(80公里)。当时,北票至承德间铁路尚未修成,因此,该路线上的汽车运输发挥着重要的运输功能,给日军入侵华北提供了重要支持。至11月28日,关东军发出《关于汽车运输营业的指令》,该指令明确要求由满铁“经营国营汽车路线作为满洲国国有铁路的附属事业”,满铁必须遵守关于国有铁路委托经营协定的同时,提请军方批准其制订的汽车营业事业计划。 同时指令满铁经营安东至城子疃、敦化至宁安及海林、讷河至黑河、哈尔滨至同江等17条“国营”汽车路线。到1938年,满铁经营“国营”汽车路线139条,长达11717公里,到1939年扩充到195条,总长达16175公里,至1940年底,营业路线总长达到了18000公里,为其所谓的维持治安、产业开发带来了显著的效益。
        此外,还有一些民营线路,这类线路大多为短途,且不具有军事、政治性质。该类“民营”短途汽车路线表面上为“民营”,实际上其运营公司大多数为满铁所投资的子公司,也就是说,该类路线的实际控制权扔掌握在满铁手中。


1939年度“民营”路线总长约7000公里,其中,满铁交通株式会社主要经营新京、怀德、昌图八面城方面,铁岭交通株式会社主要经营铁岭、法库等方面,营口水道交通株式会社营业营口路线,吉奉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公主岭、怀德、伊通方面,两合公司、协荣公司经营抚顺、通化、恒仁方面,沟北长途汽车公司经营沟帮子、北镇、黑山方面,昭和汽车公司经营大虎山、辽中方面,开原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开原、西丰、山城镇、中固、马仲河及其他各地路线,朝阳镇汽车公司经营朝阳镇、金川、柳河、辉南方面,哈尔滨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哈尔滨市内,哈尔滨汽车交通合资会社经营哈尔滨、宾县、新甸等地,间岛汽车株式会社经营龙井、延吉、汪清等地区,新京交通株式会社经营长春市内、伊通、双阳、双城堡、伏隆泉等地,奉天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奉天市内、抚顺市内、辽中、沈旦堡等地,兴隆长途汽车公司经营新民、大房身、法库、彰武及其他地区,复县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瓦房店、复州城、娘娘宫、瓦房店等地,吉林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吉林市内、桦甸、盘石等地区,巴彦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巴彦地区,协和汽车公司经营延寿、珠河、方正等地,东亚运输商会经营绥化、望奎、庆城等地,哈郭长途汽车公司经营对青山、乐安镇、肇源等地,通绥长途汽车公司经营通辽、黄岭地区,东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经营珲春地区,大连都市交通株式会社经营大连市内、旅顺、金州、普兰店及其他关东州地区。由此可见,日本政府通过满铁所投资的子公司,掌控“民营”线路的控制权,使其作为地方联络的交通机关与国营线路相配合,垄断东北汽车运输业。
        三、满铁汽车运输机构及汽车运输状况
        满铁最初的汽车运输机构是设于铁道部营业课的汽车系。至1933年3月,又铁道总局运输处旅客科设立汽车系。同年9月,撤销上述两个汽车系,成立伪满洲国“国营”汽车的统一经营机构——铁路运输总局运输处汽车科,下设营业系、计划系与设施系三系。至1934年4月,将汽车科改为汽车课,在各铁路局运输处内设汽车股,新设汽车事务所、汽车营业所等业务机构。至1935年11月,各铁路局的汽车股被改为汽车科,取消汽车事务所。1936年,满铁改革机构,成立铁道总局,在铁道总局营业局内设汽车课,原各铁路局汽车科改为汽车系.至1938年10月,满铁将汽车课从铁道总局营业局中分离出来,成立汽车局,下设营业课、技术课和庶务系。 
        满铁在经营东北汽车运输业时,既经营“国营”线路,又通过投资孔子其子公司经营“民营线路。其中,“国营”线路是东北汽车运输业的主要部分,是对日军唯命是从的。因此,满铁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其实质是服务于军需的。经调查统计,满铁“国营”汽车运输线路在1933年时运输里程达到2431公里,客运量约为9.3万人,货运量达1513吨。至1937年运输里程达到6024公里,客运量约为112.5万人,货运量达19243吨.到1938年运输里程增长到13499公里,客运量达437.3万次,货运量达37467。1941年,运输里程增长至18859公里,客运数量达1846.3万人,货运数量达101061吨。很明显,在七七事变后,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对战争资源的需求提高,以伪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为背景,满铁对东北汽车运输业进行不断扩充。经过第二次扩充计划,1938年的运输状况与此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中运输里程比1933年增长6倍之多,客运数量达到1933年的40倍,货运量达1933年20倍。而1941年客运人数已经达到1933年的200倍,货运数量达到1933年的60倍。
        尽管从上述数据中我们可以明显发现满铁所营业的东北汽车业无论在运营里程上还是客运、货运数量方面都在一直增长,但是由于满铁所控制的汽车运输业其本身是带有军事运输性质的,随着其军事运输性质的加强、购置车辆增加、从业人员增多等,在其经营过程中并未盈利。满铁经营“国营”汽车运输业第一年亏损78万元左右,至1934年亏损约66万元。随着满铁对汽车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其成本进一步增加,亏损更为严重。到1937年,满铁汽车运输亏损为67万元左右,至1938年达到110余万元,到1940年亏损达121万元。直到1941年,满铁暂停扩张计划,缩减经费支出,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亏损金额,逐渐盈利。
        从上述运营、亏损数据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虽然满铁在经营东北汽车运输业的几年中,连年亏损,但是满铁作为一个会社却仍然不放弃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证明满铁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其本质是为军事服务的,是用来满足日本侵略者政治、军事需求的,是配合铁路掠夺东北物资资源的主要工具。
        日本帝国主义在在占领东北地区的 14 年时间中,对中国东北的侵略涉及经济、政治、军事及文化多个方面,而其对我国东北地区的经济掠夺是建立在控制东北的铁路、陆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之上的。其中,对东北汽车运输业的经营与对铁路的经营相结合,为其产业开发、资源掠夺提供重要保障。满铁作为日本特殊立法而设立的“国策会社”,不仅在我国进行各种社会调查,还积极配合日本政府掠夺我国经济资源,其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便是夺取东北汽车运输运营权,通过“国营”和所谓的“民营”方式全面控制东北的所有汽车运输路线,并不断扩大运营模式,最终达到其掠夺战争资源,承担重要运输任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解学诗.评满铁调查部[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2]解学诗.伪满州国史新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3]苏崇民.满铁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0.
[4]王悼.交通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23.
作者简介:孙文慧,吉林延边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研究实习员。
项目:本文为吉林省社会科学院2020年度青年项目《伪满时期东北汽车运输业研究》、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研究中心2020年度青年项目《日本关东军对华兵要给水调查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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