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艳
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院 云南 650000
【摘要】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文化表现多种多样。19世纪末20世纪初,外国传教士着重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传教,有几个民族的部分人口信奉了基督教,基督教的顺利传入不仅是帝国主义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支持,还有基督教的传教方式和手段。而基督教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传入也对该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生活、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产生影响。
关键字 基督教 云南少数民族 影响
一、导论
(一)选题背景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国家,地处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是宗教种类最多的省份,云南属山地高原地形,山地面积33.1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4%。少数民族多数位于边疆地区或靠近边疆地区,居住在高山和深林里,资源匮乏,环境恶劣,长期遭受汉族和其他发达民族的压迫。基督教的传入不仅给受压迫的民族带来精神上的鼓励,还为他们带来了许多教育和医疗上的帮助,在这种长期交往和融合的过程中,各种宗教和多种少数民族文化融合在一起使云南的宗教文化呈现出特有的民族性。
(二)研究意义
云南有8个少数民族信仰基督教,分别是苗族、傈僳族、彝族、拉祜族、怒族、哈尼族、景颇族和佤族。在基督教传播的三百多年时间里,基督教传播呈现出不平衡的态势。汉族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大,对于外来的异质文化从内心深处是抵制的。因此,传教士开始向少数民族传教。在我国400余万个信教群众中有90%以上是少数民族。研究基督教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不仅是为了调查基督教在云南传播过程中的本土化程度,同时也是为研究外国异质性文化向我国传播的手段,同时看出异质性文化入侵后对当地居民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二、基督教早期在云南传播的背景
(一)政治背景
1842年,清政府被迫签署了第一份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条约规定:西方传教士在中国五个港口城市的传教活动合法化。1844年签订的《望厦条约》进一步允许传教士在这些港口城市建造教堂。第二次鸦片战争和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基督教开始深入中国内地传教。随着帝国主义的日益侵入。西方殖民势力在云南的推进,基督教在云南殖民化程度加深。1881年,内地会英籍传教士乔治夫妇从上海绕道缅甸进入云南,经腾冲、保山到云南重镇大理,开办了在云南的第一个基督教会。1883年,英籍传教士索里仁等到昭通、东川、会泽、曲靖传教。1900年,全省建教堂10所,信徒约100人。同年,基督教各教派相继入滇,1903年英美内地会在昆明建立总会计处,负责该会在滇传教事宜,划分滇北和滇西两个教区。1904年英籍传教士柏格理到彝良、永善、大关等地苗寨传教。1906年英籍传教士郭秀峰等人到武定县洒普山和禄劝县撒老坞一带开辟教区。同时,浸信会、浸礼会、循道公会、五循节会等教派,到滇西和滇南的傈僳族、怒族、景颇族、拉祜族、佤族、哈尼族、彝族地区传教。到1920年,全省有13个教派在60余县传教,建教堂100余所,信徒达3万余人。到1949年底,基督教共有30余个教派或组织的1500余名传教人员在云南80余县市传教,建教堂900余所,信徒有13万余人。[ 李红军,梅英.浅析基督教对云南少数民族社会教育的影响[J].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2):12。]基督教作为帝国主义殖民势力扩充的手段,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取得很大的成果。
(二)社会背景
19世纪末,生活在云南边远山区的少数民族处在封建政治秩序和经济关系结构的最底层,没有平等的社会权利,还深受着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文化歧视。在云南的25个少数民族中,基督教只在8个少数民族中传播成功,主要原因是云南各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比如乌蒙山区的苗族长期受到封建领主和地主的生杀,更因为少数民族的身份受到社会的蔑视和嘲弄,被称为“贱民”,还将苗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称之为“苗子”、“倮”、“蛮夷”等具有侮辱性的称呼。封建体制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和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加上生存环境的艰难困苦,使许多弱小民族隐入社会最底层,过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生活。[ 李红军,梅英.浅析基督教对云南少数民族社会教育的影响[J].临沧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2):14。]外国传教士的到来不仅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还帮助他们创制自己的文字,建盖教会学校。
三、基督教的传播手段
1949年底,基督教共有30余个教派或组织的1500余名传教人员在云南80余个县市传教,建教堂900余所,信徒有13万余人。[ 同上。]基督教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成功传播,除了帝国主义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支持外,外国传教士还采用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建盖学校和医院的方式向当地人传教。基督教传播伊始,传教士在地方社会的主要角色是教师、医生,这种角色淡化了传教的色彩,更易为当地群众接受,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传教阻力。当基督教在地方社会拥有一定的势力之后,传教士会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的信仰特征对基督教做出本土化的诠释,使少数民族更易于理解。
(一)赠送礼物
帝国主义以传播基督教作为入侵中国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基督教作为一种异质文化进入云南必将受到不小的阻碍。传教士就通过学习当地语言的方式打开传教的大门,同时为了增进和当地人的情感,获取他们的信任,传教士还会给当地人赠送小礼物。据载:“英国设领事官于蛮慕、新街(八莫),每遇野人出外者,必厚加赏赐,以结其欢心。并有教士多人,或能通华文华语,或兼谙野人之话,往往单骑往来于群山万壑之中,其用意可想矣。”[ 黄楙裁:《西輶日记》,载《永昌府文征》“记载”卷21。]传教士为小女孩准备针线、套环、棉花、布娃娃和小盒子;为男孩们准备球、弹珠、石板和铅笔等小礼物,只为了进一步和当地人接触,获取他们的信任,帮助他们在当地更好的传教。
(二)教育布道
1、创制少数民族文字
外国传教士利用《圣经》为读本,帮助苗族、傈僳族、景颇族、独龙族、拉祜族创制文字。来自英国的传教士柏格理和传道员李武根据川、滇、黔三省交界的苗族语音、语调,用拉丁文大写字母及其变形体创制,并在滇北、滇西北、滇东苗族地区推广使用,并用此种文字印刷《圣经》译本来进行传教。在傈僳族中富能仁和缅甸传教士巴叔共同主持创制了傈僳文,并根据创制的傈僳文,翻译了《新约全书》、《新给附诗篇》,以此来向傈僳族传教。景颇文最早是由美国传教士汉逊在缅甸八莫等地手机景颇语素材,并与1892年用拉丁文字母创制景颇文,还编制了《英景词典》,并印制了课本,以此为基础向云南景颇族聚集地传播基督教。缅甸独龙人白吉斗于1915年用拉丁拼音创制独龙文,并印刷了《圣经》以及其他宗教读本。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和建盖教会学校提供文字基础,方便外国传教士的进一步传教。
2、建盖教会学校
为了更好地向当地人传教,传教士以教当地人识字为借口,以《圣经》、《新约》等宗教书籍为教材向本地人教授。为了方便教学,传教士出资在当地建盖教会学校,向当地人提供学习的场所。《大理县志稿》:“耶稣教,又名新教。传入本境时期,在满清光绪六、七年。凡传其教者,曰牧师,曰教士。第一来榆教士为英国花国香氏,当时迁徙无定,后得东门赵氏宅为教堂。光绪三十一年,又购剑川人所占据得民屋改名之公馆为福音堂,有常住英国男女教士各数人,分居两处,每礼拜二、五两日,则在福音堂为人医疗治病,并于其间创设小学校,皆善举也,而以传其教焉。境内教徒约十余人。”[ 张培爵纂修,周宗麟等纂,周宗洛等重校:民国《大理县志稿》卷十“祠祀部·宗教” ,第六册11 -12页。]云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生活艰苦,经常吃不饱饭,更没有学习的机会,大多是文盲,传教士免费为他们提供学习的机会,吸引了当地许多人而来,传教士一边教他们识字一边传教。既帮助了当地人,也达到了传播基督教的目的。除了使用以上传教方式之外,外国传教士还会使用医疗救济的方式向当地人传教。
(三)医疗布道
云南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环境艰苦,设施落后,许多地方都有流行病,比如瘟疫、瘴疠、甲状腺等,能够完全治愈的非常少,传教士用西药帮助当地人治疗时疾,救济了许多病人,在当地赢得许多赞誉。据记载:“基督教支派繁多,各自发展,但能合作。西教士多美国人,人多开朗,擅社交,故接近之民众亦较多。新旧两教中到各小地方传教者,皆不过一二人,先熟习云南话;及到达各地方后,视其传教的主要对象,再学习一些土话方言,从而展开事业。再则施医药为其传统的主要手段。如果说学习语言打开了传教士进入云南的大门,教授少数民族知识为传教士赢得信任,那么救助当地人就神话了外国传教士的形象,在被救助的人眼中,传教士就是上帝,是专门来救护他们的。
为了基督教在云南的顺利传播,传教士无所不用其致,因为外形的差异,改着装,习当地语,赠送礼物,开办学校,救助病人等等。而基督教的顺利传播给当地少数民族带来许多影响。
四、基督教传播对少数民族的影响
基督教在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播,给少数民族的各方面都带来一定的影响,比如风俗习惯、民族关系和日常生活方面。
(一)对少数传统民族风俗的影响
少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婚姻制度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传教士想方设法地进行改革。如柏格理要求男女教徒必须成年才能结婚(男20岁,女18岁),彩礼适当,婚后妻子必须住夫家,夫妻双方必须忠诚。在风俗习惯方面,取消踩月亮习俗,端阳节活动,禁止敬拜鬼神,这些活动的取消无疑减轻了苗族经济负担,但也对苗族传统文化产生了致命影响,导致苗族文化传承无力。在其他民族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二)对各民族关系的影响
云南少数民族众多,某一区域内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地位有差别。在苗族地区诺苏领主的社会地位比苗族高出很多,二者根本就不在一个等级,但是自从诺苏领主信仰基督教之后,他管辖的范围内就提出民族平等。比如曾经诺苏人与苗人同处一室是不可能的,但诺苏人信教之后同苗人在一个礼堂做礼拜,处处透露着民族平等。信教亦使地位不平等的黑彝和苗族变得相对平等。据苗族纪实记载“一位非常富裕的土目已经把他的儿子送到这里,并愿意为他的特权而付出高额学费。于是就发生了一位年轻土目与一个苗族孩子坐在同一条长板凳上。在几年前,此类事情是不敢想象的。”[ 塞谬尔?柏格理:《苗族纪实》,东人达。]
基督教传入之前,各民族和部落之间因为土地纠纷,资源抢夺等原因矛盾较大。基督教传入后,因为共同的教义和上帝,各民族之间社会交往加深,互动频繁,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缓解了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三)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改变陋习。选择一种宗教信仰,也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基督教向云南少数民族传播,提供了日常生活中可供选择的新路径、新方式。在融入少数民族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其生活方式。成为基督教信徒,不仅带来一种新的信仰身份,也带来一种新的生活身份,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其戒律要求,做一个合格的信徒,行握手礼,不抽烟、不喝酒、勤洗脸、讲卫生等。但并非民族社区中的全体民族成员都转化成为信徒,没有转化者或者抵制转化者,将引发矛盾冲突,从而在民族社区导致对立、分裂冲突,这是基督教传播带来的负功能之一。
基督教传播引起社区生活发生变迁,其积极面在于参与社区建设。但外国传教士所传的基督教固化之后,反而压制了苗族社会发展。传播理性与沟通理性如何对接,差异性结构如何转化为融通性结构,是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本土化传播的重要方面,但也有个别西方传教士将其传教社区领地化,不是基于公共领域的传播,而是向私人领域渗透,更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是为了传教士个人私利,这一现象越到后期越明显。
五、总结
外国传教士在云南进行基督教传播手段多样。根据云南实际情况调整不同的传教方案是外国传教士促进基督教在云南的本土化重要策略,基督教在云南的传播促进本土文化和异质文化的相互融合,改变了少数民族在生活习惯上的陋习和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缓解了各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和生活,为实现民族融合和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