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对策建议

发表时间:2020/10/28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6月第18期   作者:唐月红
[导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国家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唐月红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扶贫和水库移民管理局   广西贵港市537100)
        摘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要解决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这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国家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 乡村振兴、农村建设、土地流转、特色产业
        当前制约乡村振兴有效推进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面临着“地”“人”“钱”三座大山亟待攻克。其中,“地”的突出问题表现为:农村闲置土地存量日益增多、农村土地规模化和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人”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增多、农村人口呈老龄化结构,导致农村发展需求高素质人才与劳动力缺乏矛盾日益明显。“钱”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农业农村工作开展缺乏资金保障。结合当前的脱贫攻坚工作实践经验,就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一、创新土地流转模式,促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以土地规模化促进农业机械化。我国的土地承包政策指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农民自愿前提下,成立的农业合作社,把农民手中零散的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提高土地集约化程度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在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推动农业经营机制的创新,通过培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公司+基地”“合作社+基地”的模式,建立农业规模生产基地,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二是建立土地流转数据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要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为实现土地流转高效流转,需要搭建一个土地流转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布土地流转信息,打破区域限制,加强企业和政府的深度合作,让农民手中的闲置土地可以面向全国农业企业择优而租。利用数据库让土地流转双方资源匹配更便捷,同时政府要做好政策的制定、管理和监督工作,向流转双方提供价格指导和信息服务,提高土地流转效率。三是建立监管机制,激发农村活力。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实地核查办法。在推进土地集约化进程中,各地要鼓励各村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立符合各村实际的区域性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或中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渔业水域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并制定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交易规则、完善交易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各类产权规范有序流转,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二、加快新农村建设,留住“新型农民”。

劳动力是农村发展的推动者,是农村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随着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加快,打破了传统务农经营格局,解放了大批农业劳动力,农民外出务工居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极度缺乏,严重减缓了农业现代化进程,阻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一是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缩小城乡差距。当前农村生活条件、交通情况较之以往有了很大改观,但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加上务农收益低,导致了农村人力资源流失。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回流以及对工业人才和工业资本的吸引尤其重要。通过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农村交通、居住、教育、医疗等情况,使城镇和农村联系更加紧密,形成“村庄的城镇、城镇的村庄”的新格局,有利于激发农民生产生活积极性。二是合理安排农村剩余劳动力。各地政府要强化自身地理条件,扶持本地特色产业,培养当地的龙头企业,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后,大力推动农业生产内部的分工,将因流转土地而解放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返聘务工就业,确保农民既可以通过流转闲置土地增加收入,也可以通过就近务工赚取收入,以实现增收致富目的。三是加大免费培训投入力度,培养有素质有技术的新型农民。结合本地农业需要设立农民专项技能培训资金,用于对农民的科技素质和就业技能专项培训,特别是加大对农村青壮年劳动的培训力度,充分开发和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实现更多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务工或经商。                
        三、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增强乡村发展后劲。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的《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明确要科学分析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市场空间、环境容量、新型主体带动能力和产业覆盖面,选准适合自身发展的特色产业,拓宽增收渠道。一是融合本土特色文化,打响乡村旅游的品牌。深度推进“农游”结合,发展乡村旅游。特别是发挥城郊结合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和旅游相结合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搞活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凝聚起乡村产业的“品牌意识”,发展观光农业、智慧农业、体验农业相融合的新兴业态,充分发挥出乡村各类优势,真正做到物尽其用,将资源优势发挥到极致,探索多元发展路径实现产业兴旺,让产业成为振兴乡村的有力抓手。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振兴乡村的必由之路。一方面不同乡村可依资源、市场情况兴办各种工业企业,部门和企业也可以实行包乡、包村,帮助他们兴办工副业。另一方面,在沿用农村专业合作社传统形式的基础上,创新集体与个体联营型,集体与个体股份型,个体股份型、联营型等形式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式服务。三是组织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每年适当选择一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为薄弱的村,作为重点扶持对象,通过发展股份合作、特色产业、新型业态、服务租赁等形式,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和经济保障能力,帮助农民增收。
        各地因地制宜、凭借地理资源禀赋,将符合条件的村作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农村田园综合体试点,探索出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模式、新态业、新路径,激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并将其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形成可复制模式进行推广,助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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