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核内容及重点解析

发表时间:2020/10/28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6月第18期   作者:崔艳彩
[导读]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等特点,因此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浪费。
        崔艳彩
        北京爱思济业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100043
        摘  要: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额大、控制环节多等特点,因此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浪费。近年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核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被应用到造价控制中,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延伸的审核方法,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活动和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价,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处于可控状态,能遏止投资项目乱决策、乱签证、乱变更、乱计价等现象,在促进相关管理单位提高投资效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地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并可以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浪费等现象,从而对廉政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关键词: 全过程跟踪,审核内容及重点、造价控制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为了有效利用项目资金,使项目能以最优的投资规模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且使建设资金使用的社会满意度提高,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大多采用全过程跟踪审核的方式。
        因此本文作者结合十多年来在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工作实践,通过具体介绍跟踪审核概念、作用、审核重点以及全过程跟踪审核案例,来探讨如何更好的做好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工作。
        一、全过程跟踪审核的概念和作用
        1、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的概念
        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是指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建筑工程从项目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的造价动态管理。全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及时调整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偏差,取得社会效益与投资效益的最优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越大,工程造价控制越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中。
        2、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的作用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高、控制环节多等特点,因此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非常大的经济损失。近年来,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作为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种有效方法被应用到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中,是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核方法,这种方法使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处于可控制状态,能有遏制事后(竣工结算)审核的局限性,在促进相关管理单位提高投资效益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更好地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并可以制止工程建设领域的贪污、腐败现象,从而对廉政建设产生积极作用。
        二、全过程跟踪审核内容及重点
        建设工程项目跟踪审核范围广,因此审核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把握需要审核的内容及审核重点,进行重点审核。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即:建设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
        2.1 建设前期阶段审核内容及重点
        2.1.1审核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审核工程开工前的项目立项书、可研报告、环评报告、概算批复文件,审核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法。
        2.1.2 组织参与图纸会审
        审核设计是否推行了限额设计责任制,对不同的设计方案的经济性与合理性进行比选。设计深度是否能达到可以照图施工的程度,图纸的总说明、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之间是否一致,有没有冲突的地方。设计概预算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正确,单价、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有定额法规的规定,是否超出了批复的投资估算。
        2.1.3审核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主要审核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没有依法经行了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招投标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评标办法进行。
        2.1.4 审核施工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清单描述是否完整,综合单价中人材机套用是否合理,其中暂估材料价格或甲供材料的价格是否符合市场价,质量标准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是否准确,费用计取是否正确。
        2.1.5审核勘察、设计、监理等施工前期合同条款
        审核合同条款是否违背了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
        2.1.6审核建设工程资金
        审核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资金筹集、安排使用与投资进度情况,有没有资金挪用、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工程停工等现象。
        2.1.7审核建设单位管理费
        管理费的计取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有没有超出概算批复金额的情况。
        2.2施工阶段审核内容及重点
        本阶段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合同条款、隐蔽工程、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暂定金额、索赔费用等进行审核。其主要内容有:
        2.2.1合同条款的审核
        a.审核合同签章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法定权利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等。
        b.审核施工合同的条款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改变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专用条款部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c.审核合同价款与招投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中标价是否一致,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善,确认程序是否合理,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暂估价材料设备及新增材料设备价格确认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认价程序及原则是否合理。
        d.审核合同中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时间是否合规合法,预付款的扣回是否合理。
        e.审核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善,程序是否合规。工程索赔计算方法是否明确,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法是否一致。
        f.审核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2隐蔽工程的审核。
        被下一道工序覆盖的隐蔽工程,做好照相、录像、参与验收等工作。特别是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等重点跟踪。
        2.2.3 工程进度款审核
        主要审核各种款项的申报程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度款金额是否是超出实际工程进度,有没有存在重复计算,工程预付款有没有按合同约定扣回等。
        2.2.4 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核
        a.审核设计变更的签订是否符合按合同要求进行了签字确认,变更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报送设计变更的预算中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综合单价及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变更前中标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否进行了扣减。
        b.审核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是否超出合同当事人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洽商变更及签证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相符,报送的洽商变更及现场签证预算的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
        2.2.5 专业分包项目、暂估材料设备的审核
        a.  对于甲方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及专业分包工程超出的招标限额,要求建设管理方按规定组织招标,同时审核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b.  对于工程暂估价材料的价格确定,主要审核询价程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程序,确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及图纸要求,材料价格是否高于市场价。
        2.2.6索赔费用的审核
        a.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及监督,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督促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中关于索赔事项处理的要求,及时做好索赔事项的发生、发展、结束等相关记录,在索赔发生的过程中做好施工预案,以降低由此造成的损失。
        b.  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和工期延误及时提出反索赔。
        c.  对各种引起索赔的风险加以评估,并量化索赔处理的操作条款。如合同中甲乙双方有必要加入窝工费、停滞机械台班费的约定,使索赔条款具有可操作性。
        2.2.7其它日常工作
        a.  参加监理例会及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组织的日常会议,随时掌握工程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并对建设单位的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b.  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勘察,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及实际情况,按时间、分项目做好勘察记录,为后续结算工作提供参考。
        c.  对潜在的可能影响项目投资的情况,及时和相关单位沟通,尽量做到事前控制。
        2.3 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审核内容及重点
        2.3.1审核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完整、竣工图纸及洽商变更等资料是否与现场相符,盖章签字等手续是否齐全。


        2.3.2审核工程结算书
        审核工程结算是否按照竣工图及洽商变更签证等资料编制,结算中工程量的计算是符合清单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已标价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取费标准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增项部分的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2.3.3暂估价材料、设备
        暂估价材料、设备的认价程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价格调整方式是否符合相关约定。
        2.3.4 业分包项目
        专业分包工程量的划分是否有依据,超过招标限额的是否进行了招投标,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取费标准是否正确。
        2.3.5 工程索赔
        审核工程索赔的证据是否真实、完整,费用计算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或法规的规定。
        2.3.6 违约金支付
        审核违约金的支付的理由是否符合同约定,是否有相关的签证资料。
        三、全过程跟踪审核案例分析
        工程概况: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石泉砖厂定向安置房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由某设计院设计,包括25栋住宅工程、一个幼儿园、一座商场等。建设规模16.8万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可研报告投资估算建安费为40000万元,设计主要装修标准为商场及幼儿园外墙采用干挂石材,商场一楼大厅地面铺装大理石,其他部位铺装玻化砖,吊顶采用轻钢龙骨矿棉吸音板吊顶,内墙采用高级乳胶漆,幼儿园铺装木地板,矿棉吸音板吊顶,高级乳胶漆内墙其中走廊采用1.2米高的瓷砖墙裙。住宅部分外墙贴砖,毛坯交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为38000万元。我单位接受门头沟区审计局委托对该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核,公司任命我为项目经理,组建审核团队,编写审核方案做好跟踪审核工作。跟踪审核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
        3.1案例一:设计概预算超批复投资估算
        在对施工图设计和清单预算进行审核时发现,按施工图设计计算出的建安工程预算费为39800万元,超出概算批复800万元。经分析超概的主要原因是未采取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等控制工程造价措施造成的,如经过分析清单中主要材料用量后发现,设计院设计的住宅钢筋含量达到了95千克/平方米。而根据经验值,对于八度抗震地区,三类场地,剪力墙结构工程的钢筋用量一般为75-80千克/平方米,在本项目中设计单位片面强调安全,设计钢筋含量高于正常指标18%,违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经过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沟通,设计院对施工图纸结构部分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结构、认真组织限额设计,钢筋含量降至79千克/平方米。同时调整了装修标准,将外墙干挂石材改为贴砖装饰,外墙贴砖改为涂料饰面,采取这两项措施使施工图预算降至39000万元,满足了投资控制的要求。
        3.2案例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问题
        3.2.1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
        如工程量清单中一般土方量为2120立方米,按施工图计算实际开挖量应为21200立方米。内墙墙裙贴瓷砖150毫米*150毫米清单量为1570平方米,比施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少了600平方米。
        3.2.2部分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有误
        施工图中钢筋混凝土梁和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但工程量清单中误写为C20。
        (3)暂估价材料设备计入不准确
        暂估价材料设备计入综合单价未扣减税金,如AL1配电箱,招标文件中设备暂估价为5000元/台,招标控制价直接按5000元/台计入,未扣减税金,应按税前价格4310元/台计入综合单价。
        3.2.3招标控制价审核成果
        审核完招标控制价后,提出审核意见,要求招标控制价编制公司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招标控制价由38800万元调整为38200万元。
        3.3案例三:合同条款问题
        (1)设计合同的要求与招标文件不符
        对照招标文件和设计合同发现,招标文件中要求设计单位进行限额设计,而设计合同中没有该条款。发现此问题后出具设计合同审核意见,要求在设计合同中增加限额设计的条款。
        3.3.1监理合同中报酬的计算方法不恰当不合规
        红线内外市政1000万元不含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建设单位和监理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对增加的投资按1000万元计费基数收取监理费,收费金额为30.1万元。该补充协议报送审核时发现监理费计算有误,不应单独按100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来计算收费基价,而应与37000万元原计划投资额合并计算,按38000万元作为计费基数重新计算收费金额调整合同价款393.4+(708.2-393.4)/(40000-20000)*(38000-20000)*0.8=620.056万元,比原合同监理费607.464万元增加12.592万元。建设单位依据审核意见与监理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
        3.3.2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不合规
        审核施工合同时发现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35%,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支付”,该条款约定与招标文件约定“工程预付款于开工日前7天支付20%,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支付”条款不符,同时此条款中没有约定开工后工程预付款如何抵扣。出具审核意见工程款支付条款改为“工程预付款于开工日前7天支付20%(不含专业分包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其中含100%安全文明施工费。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支付进度款的80%,当累计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时,开始抵扣预付款,分5次扣完(不扣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时,停止支付”。明确了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点、支付比例、抵扣方式、停止支付条件等。
        3.4案例四:竣工结算审核中的问题
        3.4.1 报审工程结算资料不齐全
        审核报送的结算资料发现竣工图没有按资料管理规程签字盖章,无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材料报验单及合格证等基础性资料,经与施工方沟通,补报了相关资料。
        3.4.2合同清单中未施工项目在结算中没有扣除
        在审核报送的竣工结算过程中,发现对变更发生导致的中标清单中存在而实际未做的项目,如取消部分房间吊顶,取消窗护栏等未做减项处理。依据施工合同及《建筑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的计价原则、竣工资料等,经与施工单位核对确定扣减未做部分的吊顶金额为53万元,窗护栏金额为25.8万元。
        3.4.3结算报审工程量偏高
        在量差调整过程中施工单位只报增量不报减量,工程量高估冒算,如现浇构件钢筋φ20报审工程量为25.68吨,经计算审定工程量为4.871吨。
        3.4.4变更洽商增项清单综合单价有误
        如将幼儿园已完成的一层走廊墙裙150*150毫米瓷砖剔凿后重贴330*450毫米,墙裙瓷砖150毫米*150毫米凿除报审综合单价为28元/平方米,贴330毫米*450毫米墙砖综合单价为180.39元/平方米;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130.99元/立方米。认真分析了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中标价后发现套用定额有误,未按中标清单取费标准取费。经审核,墙裙墙砖凿除及橡胶地板拆除单价按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计算,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均按施工方原中标报价取定的费率计算,经计算确定,墙裙瓷砖凿除综合单价为21.83元/平方米,建筑垃圾外运及消纳综合单价为97.21元/平方米。墙裙瓷砖水泥砂浆粘贴按原投标报价综合分析表中的类似子目计取,瓷砖含量、材料单价相应更换。所有综合单价取费均按施工方原中标报价取定的费率计取,经计算确定,墙裙瓷砖粘贴综合单价为153.10元/平方米。
        3.4.5措施项目计取错误
        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时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调高了,而且增加了中标清单中没有的二次搬运及冬雨季施工费,依据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中标费率调整,扣减了二次搬运及冬雨季施工费。
        3.4.6人材机价差、暂估价材料设备调整未按合同执行
        材料价格调整未扣减6%的风险系数以内的价款,暂估价材料设备未按税前价格进行调整,存在重复计税,经过审核予以调整。
        3.4.7竣工结算审核成果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出具审核报告,报审金额39125.35万元,审定金额38335.75万元,核减金额789.60万元。其中工程量误差核减金额为518.77元,综合单价误差核减金额为198.81元,措施项目多计予以扣减金额为72.02元。
        结论:
        总之,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对于建筑工程的有序、稳定、科学开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既能够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能确保建筑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务必深入掌握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审核的主要内容和控制重点,将审核监督作用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 杨明亮等,《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核案例》,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10年。
[3] 曹慧明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国财经出版社,2005年。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