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农村宅基地权确工作实践总结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张清泉
[导读]
        山东省单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需要,是明晰农村土地产权,依法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效益的重要举措,是对单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总登记。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积大、范围广,全县共有40万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需要进行登记发证。通过2012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和今年开展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工作,我们发现在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遇到一些困难与难题;需要花大力气才能搞好此项工作。本文结合单县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探讨:
        一、单县农村宅基地权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和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
        很多群众及少数基层干部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意义和目的认识不够,部分农民没有充分认识到宅基地登记的重要性,根本不重视。存在指界不签字、不盖章等不给予支持配合,加上现在外出打工的人比较多,找不到人签字指界,有的甚至无法联系到人,在地籍调查时直接影响本宗地和相邻宗地界址的指界工作,对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和进度的滞后。
        (二)技术问题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除完成权属调查外,还需进行专业测量,确定界址坐标,利用专业软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因此,不仅需要测绘专业队伍的协助,还要有专业的数据库建库公司和电脑软件操作人员。目前,我市各级国土部门一是缺乏这类专业技术人员,二是这类专业技术人员太少。
        (三)历史遗留问题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千家万户。不少农户存在着少批多建、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把违法用地给予妥善处理后方可确权发证,否则会引起上访事件和社会矛盾等不稳定因素。城乡结合部农村还存在部分“小产权房”,还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没有到土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给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带来一定的难题。
        (四)权属来源资料不全的问题
        单县经历过几次大的行政区划调整,基层国土资源所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使得土地登记缺乏连续性,存在部分登记资料丢失的现象,而过去所有土地登记、审批、图件档案又无电子文档。有的少数农民自己保管不善,连土地使用证、用地审批手续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全部丢失,给依法登记发证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加快单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工作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力度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农村千家万户,情况复杂,且政策性、技术性强,任务艰巨,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次发证工作是对土地权利归属的确认而不是调整。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工作;首先是组织召开各级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会议精神。其次是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大力宣传此项工作目的意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再次与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全力做好农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知道该项工作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土部门组织调查人员上门服务,让农民不花一分钱、不跑一步路,直接送服务上门,给每宗土地给予确权。让每宗土地都有“身份证”,给每户农民一个“定心丸”。还要把法律宣传到位,让村民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确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形成各级领导重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配合良好氛围。
        (二)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能否足额按时拨付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物质保障;虽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项民生工程,是依法对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全县要一次性投入上几百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有很大困难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议通过多种途径给予解决:一是由各级政府分批给予拨款用于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开展;二是由各级政府从土地拍卖收益金或土地开垦费列支部分资金;三是通过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部分资金解决;四是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对集镇和城乡结合部的违法占用土地建房且符合城乡规划的宗地进行处罚后登记,所得资金用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组建高素质的工作专班、做好技术培训
        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的工作,应当要有一支专业的、素质高的队伍。严格按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是要组建好工作专班,引进专业人才,选好外协单位,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二是要层层召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会,尤其是由乡镇分管国土资源的领导、各行政村书记、主任、组长参加的乡镇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会;三对各县、市、区局,各分局对这次发证工作中的所有的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含村组干部)。由工作专班的人员在各村组干部的引导下以村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基本情况,进行宣传发动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外业调查工作。认真对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出现问题,确保整项工作有序开展。
        总之,单县农村宅基地权确权工作功在当前利在千秋,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积极配合,全面地、细统地、彻底地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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