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北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陕西榆林 719302
摘要:在煤矿开采的各个环节中,煤矿瓦斯都会直接威胁到矿井安全,并且造成程度较为严重的事故。由此可见,妥善治理煤矿瓦斯的措施应当放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位置。最近几年,治理煤矿瓦斯问题的主要技术是应用综合防治。在许多的煤矿企业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他们将技术和开采特点结合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鉴于此,本文对煤矿开采过程中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煤矿;瓦斯;思路;治理;措施
1.规划思路
以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全面收集、整理、分析矿井开采技术条件、瓦斯地质特点、瓦斯致灾因素、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确定影响瓦斯防治的主要因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综合分析研究,提出符合矿井实际的瓦斯治理方案和瓦斯综合治理规划,杜绝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实现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杜绝瓦斯、一氧化碳超限,实现矿井瓦斯“零超限”目标。杜绝瓦斯、煤尘爆炸和煤层自然发火等“一通三防”事故发生,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2.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达到对瓦斯情况时刻了解的目的。煤矿企业在准备开采之前,要对煤矿瓦斯做鉴定工作。煤矿生产中,瓦斯在适当的温度、氧气浓度中,很容易达到爆炸极限,这是引起煤矿瓦斯事故的最主要原因。所以,要有一个综合性方案来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而我们最主要的工作是要控制引起瓦斯燃烧或爆炸的因素,这是当前最有效的手段。在煤矿开采中优化通风系统,避免出现瓦斯积聚。
3.煤炭开采过程中瓦斯综合治理策略
3.1、优化生产布局。矿井、盘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实现安全高效。
3.2、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能力编制矿井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严格按照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3.3、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盘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矿井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
3.4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3.4.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规定。
3.4.2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要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4.3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微风、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等现象。
3.4.4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区(盘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3.4.5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8%。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4/5。
3.4.6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等正规通风方式,并确保风量充足。
3.4.7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主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3.4.8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日常检查维护到位。
4.安全监测监控的有效性
4.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19)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4.2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热备,备用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装备齐全,且符合规定。
4.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保证数据准确),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4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及时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5.加强现场瓦斯管理
5.1健全瓦斯治理机构。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安全监控等机构,并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5.2建立健全通风、瓦斯、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通风例会、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5.3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投入。按规定、按需要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5.4依靠科技推进矿井瓦斯治理利用工作。制定适合本矿井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技术标准。
5.5深化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瓦斯“零超限”管理,防范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要建立隐患排除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排除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6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对瓦斯排放、主要巷道贯通、揭穿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带、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5.7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理。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5.8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瓦斯“零超限”,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6、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6.1矿井瓦斯防治主要采取风排来排除并稀释矿井瓦斯,可靠的通风是关键,必须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强化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设施构筑位置合理,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每年要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核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加强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加强瓦斯监测工作,按规定对井下传感器定期标校和断电试验,确保数据传输准确,瓦斯断电、复电功能齐全可靠。
6.2加强风筒管理保证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严禁出现无风、微风、循环风,杜绝盲巷,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有计划停风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3加强局部通风日常管理工作,对局扇的选型安装、风筒的吊挂、延接、破口的粘补、编号等方面严格按公司有关标准进行管理,保证掘进工作面的有效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6.4完善瓦斯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时按照要求及时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6.5加强防灭火管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外因火灾方面建立完善的消防洒水系统,皮带头、配电点消防器材配备到位,杜绝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建立采空区火灾预防体系,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束管系统,加强人工气体监测工作,采取综合性的防灭火措施,防止自燃事故发生。
6.6积极开展灾害治理工作,按规定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工作。
结束语
煤矿瓦斯具有易爆与易燃的特性,其广泛存在于煤矿井下的区域。必须加强“一通三防”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重点为通风系统改造,灾害治理,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防治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以及瓦斯防治加大安全投入,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稳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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