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度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8期   作者:罗春梅
[导读]
        四川大学  四川省成都市  610065
        一、文献综述
        2003年非典期间,全国各地多名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被追究行政责任,尤其是当时的北京市市长和卫生部部长被去职为典型,由此标志着我国行政问责制的正式启动。2009年,我国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把干部问责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建立和完善行政问制度,对于加强领导的有效管理、激励和约束,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政府对民众的回应性,提升政府管理效能,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链接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1]。行政责任的重要性随着现代政府功能分化与专业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当代世界各国政府职能的扩张与“行政国家”凸显,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源于英国的责任内阁实践,形成了许多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也提出并构建了无缝隙问责政府,制定了完备的无缝隙问责制度。在我国,唐亚林、陈水生(2010)最早研究了中国式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的构建,认为,科学的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度体系内蕴“什么是问责”、“因何问责”、“如何问责”、“问责后续”四个相互衔接和有机配套的要素环节与机制体系,并从“贵州瓮安事件”进行个案考察,分析了问责制在世纪中的推进现状以及存在的制度性缺陷,提出了构建中国式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的有效途径[2]。伍洪杏(2015)考察了英国无缝隙问责制的实践对我过行政问责制的启示,主要是激活人大问责、注重结果导向,加强制度保障等[3]。伍洪杏(2016)研究了无缝隙行政问责的生成逻辑、理论内涵与实施路径,认为无缝隙问责制包括了责任划分的无缝隙闭合、责任监督的无缝隙覆盖、责任追究的无缝隙衔接以及责任链条的无缝隙管理等四个要素[4]。随后,伍洪杏(2019)研究了无缝隙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认为行政问责机制建设包括行政问责的启动机制、执行机制、救济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内容,构建无缝隙行政问责运行机制,其问责启动必须建立在人民主权基础上,问责执行要以政府绩效考核为前提,问责救济制度需要与问责效果考评制度相结合,问责监督应借助网络平台实施全过程监督[5]。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尚处于待完善和待实践的阶段。
        二、无缝隙行政问责制
        由无缝隙政府理论衍生的无缝隙问责制可以这样来理解:一种公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可以对政府的行为进行质询和监督的责任监督控制制度。无缝隙问责包含了责任划分的无缝隙闭合、责任监督的无缝隙覆盖、责任追究的无缝隙衔接以及责任链条的无缝隙管理。
        1. 责任划分的无缝隙闭合
        无缝隙问责制不仅要求政府责任必须明确清晰,而且要求责任划分、问责主体和责任监督的无缝隙闭合,也就是说责任划分方面不出现空隙,从而避免有责无人担的现象。
        2. 责任追究的无缝隙衔接
        无缝隙问责要求按照具体的程序要求问责,同时实现责任追究的无缝隙衔接,避免不同主体问责相互脱节现象的发生。无缝隙问责要求实现党委问责、政府问责与司法问责的有效衔接,自上而下问责与自下而上问责有机结合。
        3. 责任链条的无缝隙管理
        无缝隙问责要求具有规范的问责后续管理,实现责任链条的无缝隙管理。具体而言,问责后续管理包括了问责后果的承担,问责后果的评估以及被问责官员的后续管理等问题。
        三、区块链技术简介
        2008年,从比特币进入公众视野开始,区块链也被大众所熟知。区块链所拥有的特定属性,让人们更多从其自身的特性进行概念的界定,即区块链是一种全新的、创新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模式,在这种模式体系中,数据是以分布式的方式进行存储的,区块与区块之间的数据传输过程是点对点的方式进行的,数据之间形成比较完备的共识机制,这种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范围内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从更为本质上的角度来看,是数据以去中心化的方式保存于所在数据库中,信任机制中所涉及的加密算法是一串使用密码学产生的相关联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每次发生数据变化的具体信息,而加密算法能够验证信息的有效性和生产下一个区块。简单来说,区块链就是一种去中心化的、不可篡改的、可信的分布式账本,它提供了一套安全、稳定、透明、可审计且高效的记录以及数据信息交互的方式。
        四、区块链技术下构建无缝隙行政问责制
        4.1去中心化的特点有助于构建无缝隙责任划分
        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责任,无缝隙问责制要求以清晰合理的责任划分,在责任划分方面不出现空隙,不会出现有责无人担的现象。这个前提是明确工作的责任界限和责任配置,没有责任真空,才不会在责任划分时出现分歧。

区块链能在不同主体之间构建一个点对点的分布式数据系统,各主体通过访问数据系统,将各项活动记录入区块链,使得信息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快速被认定。应用区块链,可以建立一个点对点的分布式对等网络,在这个去中心化的自组织网络中,政府各部门在公共治理体系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政府各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活动都能被记录在这个去中心化的系统中。在触发问责的时候,在责任划分时,可以直接访问该数据系统,“谁负责什么”、“谁对谁负责”以及“通过什么过程来负责”,都能够在数据系统中找到相应的信息,实现无缝隙的责任划分。
        4.2防篡改的特点有助于构建无缝隙责任追究和管理
        无缝隙行政问责要求在责任追究的时候无缝隙衔接,尤其是我国的行政问责和党内问责的二元问责体系下,更要避免不同主体问责相互脱节现象的发生。并且责任追究的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的后的管理方面,无缝隙问责制要求程序和后续管理实现客观、公正。区块链技术下,可以应用非对称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技术形成新的信用认证范式,以区块链技术为信用背书。具体来说,区块链技术加密储存了信用交易双方完整的交易记录,成为各自信用资料的一部分,同时也明确了双方对数据的所属权,这就可以构建出每个部门、每个工作人员产权清晰的信用资源,而无需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这些信用资料进行认真。以区块链为技术支撑的信用系统将囊括参与者行为的永久记录,成为各个成员交往互动过程中可靠的信任依据。所以,在构建无缝隙行政问责制所面临的责任追究和后续责任管理方,在区块链技术下可以实现“自证清白”,而无需四处奔走收集证明资料。区块链中的责任主体,就可以依靠这些信用记录来追责和后续管理。可以利用信用数据将部门或个人的信息进行记录,从而利用信用数据进行实现终身追责,区块链技术下的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将会很少或者说不会出现问责的错误,因为去信任化的系统使得问责系统出现零错误,使得行政问责更加公平、公正。
        4.3共识机制有助于构建无缝隙责任监督
        无缝隙问责制要求问责主体和责任监督的无缝隙覆盖,要实现各个主体监督权力的真正落实,以及实现责任监督的无缝隙覆盖,就要求在现行监督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涵盖政府活动方方面面的监督体系。应用区块链建立的封闭的环式结构,在建立初期将会由一个政府主体建立一个共识机制,也就是参与规则,各参与主体的治理活动都会通过这个共识机制的核实认可后,才能完整地写入区块链,不被认可的活动信息将被系统拒绝写入。并且,区块链的时间戳功能会给每个治理主体的活动都准确地记录下来,被全网实时监控,任何试图篡改、删除信息的行为都会被区块链记录。因此,在区块链下构建无缝隙责任监督,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区块数据和时间戳来追溯历史数据,那么各个参与主体的权限以及责任都会一目了然,将会彻底解决无缝隙行政问责中的责任监督难题。
        五、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无缝隙问责制的构建能够有力改善目前行政问责制发展中存在的制度发展不足、权责不清晰、责任配置不合理、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无法落实、行政问责和党内问责的脱节、责任追究不彻底、责任后续管理不公正的问题。而利用区块技术,能够建立一个闭合的责任体系,实现有责可依、有责必依、失责必究、问责必严的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即使目前区块链技术完全运用于责任政府的建设还不够完善,但其技术原理对于无缝隙问责制的建设是完全契合的。
        参考文献
        [1]责任政府视角下的行政问责制研究_沈鸿雁.
        [2]唐亚林与陈水生,中国式无缝隙行政问责制度体系的构建.学术界,2010(06):第39-47+253-256页.
        [3]伍洪杏与陆小成,英国问责无缝隙的实践与启示.理论探索,2015(05):第100-103页.
        [4]伍洪杏,无缝隙行政问责制:生成逻辑、理论内涵与实施路径.中国行政管理,2016(09):第45-49页.
        [5]伍洪杏,无缝隙行政问责运行机制的构建研究.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05):第31-35页.
        [6]张毅,肖聪利与宁晓静,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创新的影响.电子政务,2016(12):第11-17页.
        [7]贾开,区块链治理研究_技术_机制与政策_贾开.2019.
        [8]蒋余浩与贾开,区块链技术路径下基于大数据的公共决策责任机制变革研究.电子政务,2018(02):第26-35页.
        [9]戚学祥,精准扶贫+区块链:应用优势与潜在挑战.理论与改革,2019(05):第126-139页.
        [10]刘权,区块链_在构筑智慧城市中挑起大梁_赛迪智库安全研究所所长.2019.
        作者简介:罗春梅(1993.03.28),女,四川德阳,汉,硕士研究生,四川大学,邮编:610065,研究方向:电子政务与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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