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经验初探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孙德胜
[导读] 摘要:韩国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非常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服务的均等化,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出台配套措施,在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实践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也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
        辽东学院朝韩学院  辽宁丹东  118000
        摘要:韩国在普及义务教育过程中非常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服务的均等化,通过制定相关法规、出台配套措施,在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实践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也积累了一些重要经验。
        关键词:韩国;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经验
        教育服务均等化是围绕教育公平和受教育权实现产生的重要问题。均等化不是平均化,是指每个人能享受到教育服务机会的平等。韩国在推进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韩国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考察
        韩国农村义务教育推进和教育服务均等化是通过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而逐步实现的。1948年9月大韩民国政府建立,同年7月颁布的《大韩民国宪法》规定了全体国民具有接受均等教育的权利。1949年12月公布的《教育法》规定:全体国民具有接受六年初等教育的权利。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设立学校,学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有义务使其所保护的儿童接受初等义务教育。1952年4月《教育法施行令》颁布,韩国初等义务教育开始全面推行。在义务教育推进过程中,为缩小地方差异,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得农渔村地区学龄儿童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服务机会,1967年韩国专门制定了《偏僻、岛屿地区教育振兴法》。随着一系列倾斜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农村学龄儿童优先获得了免费程度更高的义务教育服务,确保了1976年韩国小学六年制义务教育普及目标的实现。
        1978年11月, 韩国政府公布《1978-1991年长期综合教育计划》, 决定自1983年起首先从农渔村偏僻地区开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受制于当时韩国社会动荡、经济不景气等诸多原因,该计划被迫推迟。1982年5月,韩国文教部颁布《教育财政确保方案》, 提出1982-1986年为实施初中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1987-1993年期间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1984年8月,新修订《教育法》,规定所有国民有接受六年初等教育和三年中等教育的权利,从而奠定了韩国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法律基础。1985年韩国公布了《关于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规定》,该决定没有改变持续保持对偏僻地区特别关注的做法,仍然首先从经济困难的农渔村、岛屿、偏僻地区实施初中阶段的免费义务教育。此后, 初中阶段义务教育遵循按地区、分阶段扩大的方法实施,逐渐扩大免费范围。到了1994年,韩国初中义务教育率先在农村地区内得到全面普及,而全国范围的初等义务教育普及到才得以2002年实现。
        二、韩国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经验
        (一)注重法制建设,完善的立法保障
        韩国在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过程中,非常重视法制建设,并注重依法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的实现。1948-1952年间教育陆续颁布了《大韩民国宪法》《教育法》等多部法律,在推广义务教育之初就首先确立了义务教育的平等理念。随着农村义务教育的深入实施,偏远地区以及贫困岛屿如何实现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成为关注点。1967年,韩国政府专门了《岛屿、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并通过免费提供教科书等一些列手段切实落实农村教育服务均等化。在此后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韩国政府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不同问题,相继颁布了《产业教育振兴法》《科学教育振兴法》《农业产学协同审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仅保障了教育资源向农村弱势地区的有效性供给,而且也保障了农村地区学生获得平等接受教育服务的机会。
        (二)优先发展和专项投入
        韩国政府为最大化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在财政状况有限的困难状况下,对于农村给予了充足的资金支持,采取了优先发展和率先在农村地区实现初中义务教育策略。自1985年开始,韩国政府首先在偏远地区实行免费中等义务教育,随后不断扩大实施范围,最后在城市实施。该策略的实施,减少了农村家庭的教育经费负担,增加了农村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另一方面,韩国为实现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还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从1996年开始,韩国教育网每年都获得国家预算,用于实现政府优先发展农村个性化教育、提供平等学习机会的目标。从1997年至200O年,韩国政府投巨资用于城乡中小学教室升级改造任务。为了弥补由于个人条件的不同而产生的“数字鸿沟”,韩国政府以免费的方式向以农村为主的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信息通信技术交流教育。相关政策保证了政府财政资源优先流向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为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三)提升师资队伍水平
        提高城乡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改善农村教育环境,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教师是关键因素。为鼓励全国优秀教师队伍自愿向农村流动,韩国制定了城乡教师轮岗制度和加分晋升制度。城乡教师轮岗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实行以来,经过不断完善,已经成为韩国政府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措施。城乡教师轮岗制度规定教育行政机构的教职人员在一所学校工作相应年限后,必须按规定轮岗至其他地区管理或任教,以实现各地教育资源的相对均等化。城乡教师轮岗制度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力求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加分晋升制度则是通过激励和鼓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资源流向农村。加分晋升制度是根据执教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对教师增加不同的晋升分值。在韩国激烈的教师升职竞争中,这项制度具有不可比拟的吸引力。
        此外,韩国政府还积极改善农村地区教师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韩国政府不仅为农村教师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和任教环境,而且设立多种奖金以表彰农村教师的教学成果。韩国政府积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提供免费升职培训和进修机会,从而激发了农村教师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极大热情,确保了城乡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
        (四)加大特殊地区扶持力度,改善农村学校基础设施
        加大对偏远地区的扶持力度。由于地理位置及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偏远地区教育发展程度受到一定的影响。为了践行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理念,韩国政府积极为偏远地区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包括为偏远地区特殊人群编制学习资料,优先解决偏远地区的教室用地﹑电脑等设施,提供免费教科书等。从1971年起,偏远地区的教育经费实现政府全覆盖。
        硬件设备优先实现服务均等化。为切实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韩国政府率先在硬件设施上实现城乡教育设备无差异化。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原韩国教育部)在2004-2008年间为农村学校新建多功能教室、扩大学校互联网覆盖范围、增加教育信息化服务设备,并提供图书馆、教室、电脑、特别活动室等多种学习场所,以满足各阶段学生的多种学习需求。此后,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对农村教育基础设施进行了持续的支持。
        (五)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提升教育质量
        上世纪80年代,随着韩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集中到城市,农村人口和学龄儿童逐渐减少,分散于乡村的教育资源运行效率低下。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韩国政府实施了有计划、分阶段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政策,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合并,改善学校布局。自1982年开始,历时22年、四个阶段,2004年完成了对农村中小学合并调整,充实提高,发挥了学校的规模教育优势,提升了教育质量,为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提供了保障。
        三、结束语
        韩国的实践和有益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目前我国城乡差别依然严峻,在实现农村义务教育教育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可以借鉴韩国的做法,通过加大法规建设力度,完善有效的农村教育保障体系;改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资金;要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素质等扎实举措,实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服务的均等化。
        参考文献:
        [1]孙启林,安玉祥.韩国科技与教育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艾宏歌.当代韩国教育政策与改革动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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