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政府法治宣传教育的思考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8期   作者:孙骥
[导读] 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优化基层部队的遵法环境、学法环境、守法环境、用法环境,发挥环境育人功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
        常州市人防指挥信息和工程保障中心  江苏省常州市  213000
        摘要:法治宣传教育是优化基层部队的遵法环境、学法环境、守法环境、用法环境,发挥环境育人功能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军有着悠久的法治宣传教育史,但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发展,当前基层部队法治教育环境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梳理当前基层部队法治教育的现状与问题,结合新的形势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推进依法治军落地生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基层政府;法治宣传教育
        引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四个全面”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推进和落实。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一环。2015年12月,国资委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法律、宣传与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作为国有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重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其制度化和常态化工作得到不断加强,与此同时,如何改进和提高国有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科学化水平,也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思考。
        1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章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法律实施工作,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同时,还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法治宣传教育是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一环,它的出发点和主旨是培养有纪律的公民。具体到国有企业,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从浅层次来说,是要提高国企员工法治素养,尤其是要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通过“关键少数”引导带动员工队伍,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步树立并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从深层次来说,是为了让广大干部员工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辩证关系,切实履行个人民主权利和义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和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作出积极努力和贡献。
        2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2.1对法治宣传工作重视度不足,法治宣传教育任务难以落实
        一是一些兼具法治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提高业绩、做好专业工作上,忽视了法治宣传的重要性,导致普法工作难以落实;二是工作职能认识上存在偏差,有个别单位认为普法工作主要是法治宣传部门的工作,其他单位只需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怠于履行普法责任;三是法治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衔接上存在欠缺,有些单位认为法治宣传工作难以通过一两次活动完全解答清楚,而解答不清反而可能引起社会的误解,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尽量避免开展大范围法治宣传活动。
        2.2法治宣传活动缺乏统一安排,难以形成体系
        区里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自行到基层开展普法活动,普法缺乏统一调度,难以形成全区普法“一盘棋”;每逢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但是活动难以持续,给基层受众留下的印象往往表面化、碎片化,难以形成具体体系,宣传效果不佳。
        2.3法治宣传范围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一些单位只重过程,不重结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地点和宣传内容的选择上,忽视了与宣传受众需求的匹配性,导致宣传内容与受众所需不相符,群众不感兴趣,参与度不足,活动难以取得好的实际效果。


        2.4法治宣传方式单调,内容枯燥晦涩,难以激发群众学习兴趣
        一是法治宣传形式趋于固定,缺乏创新性。随着近些年来法治宣传工作的不断开展,各单位已经摸索出以法治讲座、发放资料等传统形式为主的法治宣传工作模式。这些形式的宣传活动虽然便于组织开展,利于完成考核指标,但是随着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不断扩展,局限于传统的普法宣传形式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受众的需求。二是仍然侧重单一导向型普法。普法宣传虽然融入了互动环节,注重增强双向沟通交流,但仍然以单一的输出式普法形式为主,缺少与受众的互动交流,使得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与受众需求契合度不高。三是法治宣传基础化、简单化。为了满足涉及面广、宣传对象多的现象,照顾普法对象的整体需求,在内容设计上存在基础化、简单化现象,往往涵盖一般性知识,缺乏深度性和实际操作性。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忽视深层次对法律知识的解读,法治理念难以真正植入普法对象心中。
        2.5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有力监督
        目前,普法工作考核主要有常规性的年度考核和区间性的阶段考核两种。但是现实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考核结果缺少制约手段,考核结果力度有限;二是一些部门职能交叉,存在考核过多、重复考核的问题;三是奖惩机制不健全,法治宣传考核结果所占比重小,各被考评单位得分差距小,考核结果未被充分利用,使得很多单位存在不足够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3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
        3.1一是提高认识、健全机制,为法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广大国有企业应围绕自身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建设实施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注重协同推进,加强经费保障,着力建设完备的制度体系,建设高效的实施体系,建设严密的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的保障体系,建设精干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3.2是领导重视,率先垂范,营造浓厚合规文化氛围
        国有企业党政领导应把依法治企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在工作中,带头学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和意识,在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中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为提升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营造浓厚合规文化氛围,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建立和实施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职业经理人普法培训、其他干部职工普法培训的分层法律知识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3四是服务中心、贴近民生,切实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和干部职工合法利益
        做好法务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从企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和干部职工的现实需求出发,以维护企业稳定发展和干部职工合法利益为第一目标,贴近实际,从实际出发,在服务干部职工中深化拓展法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国有企业组织举办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及预防专题讲座,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并使警钟长鸣;围绕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国有企业可通过普法专栏,宣传推介涉及安全生产、财务财产安全、劳动就业、安全出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使大家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与法同行”,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坚定法治自觉。
        结语
        目前,国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已进入七五普法阶段,工作队伍不断壮大,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延伸,但是与依法治国和法治国企建设的要求,与国际先进公司相比,差距仍然比较明显。在此情况下,更需要国有企业不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全面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而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颜娟.论国企如何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10):129-130.
        [2]彭红梅.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方法探析[J].决策与信息,2012(7):76-77.
投稿 打印文章 转寄朋友 留言编辑 收藏文章
  期刊推荐
1/1
转寄给朋友
朋友的昵称:
朋友的邮件地址: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
邮件主题:
推荐理由:

写信给编辑
标题:
内容:
您的昵称:
您的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