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EPC模式的房建工程建造管理 范海涛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8期   作者:范海涛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  100000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与以往传统的房建工程建造管理模式相比,EPC模式在房建工程建造管理过程中有着很明显的优势,可以确保施工的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从而能够保障房建工程的安全性。论文对EPC模式下的房建工程建造管理进行全面的分析与介绍,希望能够为日后的房建工程建设管理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EPC模式;房建工程;建造管理
        引言
        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使得房建工程行业始终处在不断革新发展的过程中。而EPC模式就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发展而来的房建工程建造模式,建造与管理责任,需要实现对房建工程建造的高效协同管理,才能确保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得到更高的工程质量效益与经济效益等。因而,作为房建工程建造管理人员,应加深对基于EPC模式的房建工程的建造管理,确保工程符合建造文件的各项标准。
        1 EPC模式房屋建筑建造管理工作的特点
        1.1房屋建造发展方向管理向前面延展向后面扩张
        EPC模式除了做好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各专业版块的施工进度管理以外,在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就开始了向上报请批注,通过勘察设计,再与其他公司订立合同,尽量在各个阶段控制好设计的相关要求。在工程的后期阶段,进行了试运行、工程移交等阶段的工作,从而保证了工程建设的有效性进行。
        1.2与各阶段深度融合
        在EPC模式下,房屋建造的进程应该提前。在建造前期就应该全面勘察设计,再订立合同,进行有计划的采购,从而确保建造的可实施性,并且也高度融合了试运行、工程移交和建造等工作,尽量不要在房屋建造后期重新修复,以确保工程施的正确发展。
        1.3在EPC模式下进行工程的移交非常重要
        在建筑中利用EPC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具有很多优点,但是也也有一些问题,EPC模式下,最大的困难是能否以把试运合格的工程移交给业主方。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通过政府竣工备案后就可以把工程移交给业主方,不需要再通过多方的的协同去完成整个工程。但是在EPC模式下进行建设时,业主方唯一的工作是把握、支付各个环节的工程款,其余工作要交给总承包商。在各项工作中,总承包商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国内体制的双重限制,必须把工程建造实施中的相关权限分别交给各建筑参与方,而且还要经过各方的确认,其关系很复杂。
        2基于EPC模式的房建工程建造管理工作要点
        2.1工程进度管理
        实施EPC模式时,需要把握EPC模式下的管理重点,其中进度管理是EPC模式下管理的重中之重,因而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工程进度管理。在房建工程合约中,一般都会强调当在关键节点出现工期延误时,总承包方需要担负责任,要向业主提供赔偿款。且业主可以根据工期延误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要和承包方解除合同。若承包方无法在工程进度内保障工程质量,业主也会一定程度的缩减对承包方的奖金。基于上述内容,管理人员更要重视工程进度管理,应从以下要点出发加以管理:首先要分析参建分包商在总承包合同中的合同额比例,要针对各个分包商制定相应的工期延误的惩罚制度,并定期进行工程考核,考核时要以施工的重要节点为考核重点,并进行定期奖惩;其次管理人员要从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就进行施工进度控制的等级规划。总承包商应以工程建造制度为基准,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等级划分。

一般可将工程进度划分为六个等级:(1)等级一:总承包方与业主各方确定的各个规划安排;(2)等级二:总承包的总体规划;(3)等级三:设计、报批报建和采购等;(4)等级四:月度计划;(5)等级五:周计划;(6)等级六:日计划。
        2.2建立工期滚动考核和费用索赔机制
        根据各分包商的合同额占总承包合同额的比例,按照一定的权重系数,制定每延误一日历天的处罚额度,并建立、正式公布《项目工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管理流程和制度体系。采取了每周滚动考核、每月滚动处罚的方式严格控制每阶段的施工进度节点。因本项目的EPC合约模式,总承包商与业主方的工期和费用索赔相对传统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几乎可忽略不计,但是总承包商必须建立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分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索赔机制。由于本项目一期总工期约6个月、二期总工期约10个月,根据里程碑节点编制总体实施控制计划后,发现建造中每个阶段的完成时间节点基本固定,若某一个施工阶段的节点延误将直接导致其他后续施工阶段的可持续时间压缩,同时相关费用将会增加,为此,总承包商关键在于制定费用索赔机制,在确保各阶段关键节点不可延误的条件,总包商与分包商、各分包商之间的费用索赔制度和流程。
        2.3加强各方合作
        针对我国当前的EPC模式的管理发展现状来看,由于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合同订立方式等都不够成熟,无法为实际的管理工作提供全面的支持。在实际的房建工程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主管方与监理方的工作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且缺乏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EPC总承包商的企业建设管理制度,因而房屋建造工程实际管理总是出现问题。基于此,必须对上述制度和体系进行完善,明确各个参建方的职责。作为总承包商,其必须加强与各个分包方的合作,要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清单,划分具体职责,分配各项工作。对于工程中的主要施工环节,更要加强管理,以房屋表面的防水施工为例,各个分包商要分别管理材料质量、施工技术质量等,确保施工具体操作不出现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同时要建立追责制度,一旦出现问题能落实到相应的分包商以及个人上,各个分包商则要设置独立的管理模块,并签订独立的工程项目责任书。在各个分包商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加强各方合作,才能彰显效益。
        2.4重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
        由于EPC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于人才的技术水平要求也较高。因此,应重视对该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首先,要加大对该方面的理论培训力度,使工作人员充分了解EPC模式的相关理论知识,同时掌握我国的房建工程管理工作的现状。只有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才能将这些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房建工程建设当中。其次,我国该模式仍然处于发展成熟阶段,缺乏该方面的发展经验,因此,在日后的发展过程当中,要注重与科研院校和相关高校的交流合作,通过与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为该技术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进而为EPC模式下房建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持及人才保障,从而有效地提升施工的技术水平。
        结语
        进行EPC模式管理,对于我国的建筑行业来说,它是一种总工程集成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其作用非常大。因此,传统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商必须转变理念、加快转型步伐,完善EPC模式,才能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充分把握市场。本文探索了EPC管理模式的优点及相关实践,分析了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EPC模式虽然很优秀,但是国内有关模式的房屋建筑制度还在不完善,政府的相关制度也处于空白阶段,急需企业和政府不断地完善EPC模式相关的制度建立,采取恰当措施促使EPC模式更加完善,进一步促进我国的房屋建造工程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阮浩,刘会玲,熊德成.房建EPC项目的进度管理探讨[J].施工技术,2018,46(S1):611-615.
        [2]邵昆.浅议房建项目采用EPC模式开发建设[J].四川建筑,2019,36(01):239-240.
        [3]窦志明,杨科,黄成华.国外EPC模式下堆场配套房建施工管理经验及模式探讨[J].施工技术,2019,46(S1):6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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