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发表时间:2020/11/2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18期   作者:刘雪浩
[导读] 摘要: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建设与贯彻执行,我们只有准确、全面地认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地分析新时期、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不同方面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找出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出现的问题,才能不断地推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新的高度。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唐山  063305
        摘要: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建设与贯彻执行,我们只有准确、全面地认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地分析新时期、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不同方面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找出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从根本上解决出现的问题,才能不断地推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走向新的高度。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及对策
        引言
        党风廉政建设对国有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不仅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以及未来走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态势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更深更广的程度拓展,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但是在国企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仍然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基于这样的现象,本文从机制体制建设、责任追究、以及思想道德认知等方面出发,分析出加强国企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
        1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1 软化责任惩罚机制
        查处违法违纪的真实案例是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有效方法,但是在具体的案件处理中存在着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严肃的现象,对于后期的追责问责机制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任务部署之后,后续的检查推动工作跟进不及时,只在年底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评,甚至存在不发生问题就不报告、不检查的现象。有的国有企业在党政负责人述职、谈话提醒、约谈等方面没有探索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也没有形成常态化的制度建设,主责问责的压力传导不够深入和持续。对于已经发生的贪污腐败案件,除了地方党政工作部门予以追究主体责任以外,国企内部的党委和纪委部门没有采取批评教育、谈话警告、责令整改和开除的方式进行追责问责,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着惩罚不公平的现象,有的该给予纪律处分的事件,只是简单的通报批评。
        1.2 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弱
        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也加快了企业改革的步伐,赚取利润的多少成为衡量企业内部经营状况的唯一指标,再加上政企分开制度的推行,使得国有企业大部分员工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政机关的事,与企业的发展关系不大,更与自己无关。企业员工只要一心为企业谋利润,增加企业效益就是尽了最大的责任了,这就导致他们对于国企的党风廉政建设认识出现偏差,对于党风廉政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对各方面的要求都变松了、变宽了,对一些贪污腐败行为也都视而不见。更有一些人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违法犯罪的边缘打擦边球。企业的领导干部也对员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力度不够,对衡量利益指标要求严格,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就会松懈,教育的形式停留在读报纸、学文件,教育的内容空洞乏味,仅限于对员工进行说教,有的更是形式主义的。国企内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缺乏针对性,把政治学习的相关内容生搬硬套的灌输给企业员工,没有计划、没有考核、没有评价标准对员工进行填鸭式的教育,导致员工机械的接受学习内容后期很容易忘记,不能把政治内容融入到企业文化和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去,对于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沟通、解决、处理的不及时,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中间出现了一条无形的“分隔带”。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置身事外,承担责任的意识不到位。
        1.3 不健全的监督体制
        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机构不健全,导致监督管理不利。企业内部的监督监管人员大多数身兼数职,有些纪委缺少明确的职责定位,很难把所有的注意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当中去,造成监督效果不好,监督落空,出现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一方面监督的标准和要求不够严格,不能完全遏制住贪污腐败情况的滋生,另外一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不到位,不能彻底击碎腐败团伙对利益、权力的向往和渴望。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纪委自办案件数量虽有提升,但综合衡量,仍处于较低水平。

监督机制实施后的效果差,监督的时效性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国企领导班子的工作重心偏向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就容易忽视“三重一大”问题、领导干部的廉政问题和职工切身利益的等问题,存在企业制度具体实施效果不够公开、不够透明,使民主监督不能发挥任何作用。
        2 解决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问题的措施
        2.1 规范责任追究制度
        细化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范围、程序和方式,对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严重违纪问题以及各类问题连续多发的,纳入重点追责范畴。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计入档案、纪律处分、开除等多种方式有序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手下留情。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例,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曝光,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这是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内在需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要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的要求,努力在提高在追查纪检监察干部责任上下功夫。
        2.2 创新廉洁工作、筑牢防线,构建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体系
        在廉洁工作方面,必须纠正传统思想的不足。强调党员干部廉洁教育的重要性。可以适当召开党委理论中心小组研讨会,及时阐明和贯彻党中央会议精神,建立廉洁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廉洁系统的最佳焦点是培养清正廉洁的品格。其中通过制定教育政策法规,实现廉政党上课活动,针对当前缺乏及时改进思想意识的情况,以确保个人教育行为可以被标准化。通过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洁文化建设,从多个层面渗透廉洁教育的内容,提高党员的认知水平,防止思想误区造成的不良行为。建议管理者从党组织建设的角度,如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权力建设等,加强党支部书记的建设,鼓励他们开展文化活动,营造内在的廉洁文化学习氛围,振奋精神,以形成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3 创建监督体制
        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以权力规范运行为重点的监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既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这就要求我们严格按照反腐倡廉的政策要求,让监督制度贯穿于整个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实行边发现边解决的策略方法,在解决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本单位的监督体制。不断提高相关监督制度的实用性、可行性和科学性。为避免权利集中于某一人或者某一部门,建议参考分权制衡原则,将人财物的不同处置权和决策权分散到多个主体和部门,在处理问题时调动整个企业的所有部门都参与到决策之中来,保证企业运行决策的公开度和透明性。在关系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各种事项中,要让权利得到制衡,相互监督、相互牵制,避免出现“一人独大”的问题。建立健全透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从企业内部各项事务的研究与处理,到上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与提拔,到企业员工的入职与提升等方面,但凡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个方面都要实行严格的公开透明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涉及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多部门多人共同商讨敲定最终方案,实现企业事务信息公开化,每一位职工彼此间进行相互监督,使责任追究过程得到各层面监督主体的有效参与和监督。
        3 结语
        综上述,坚持国有企业的政治导向不仅事关国家大政方针的落实,更关系着人民群众的需求能否得到满足,这也是关乎民生问题的重要条件。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承担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文化需求,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物质支撑。
        参考文献:
        [1]史修成.国有企业党建科学化发展道路[J].东方企业文化.2019(05).
        [2]叶玲玲.论国有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途径及措施[J].现代国企研究.2019(12).
        [3]武子军.试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化策略[J].世纪桥,2018(0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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