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警官学院 610213
摘要:军事刑法具有特殊性,是军事法和刑法的统一,因此兼具军事法价值和刑法价值。从组成上看,军事刑法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具有刑事法治价值;军事刑法又是为了满足国防军事需要而存在,因此也具有军事需要价值。对于军事刑法的刑事法治价值和军事需要价值一定要做好价值平衡,坚持基本价值,并严格区分战时和非战时的军事关系,从而从而保障立法与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应用的有效性。
关键词:军事刑法;刑事法治价值;军事需要价值
一、相关概念介绍
(一)军事刑法
对军事刑法到位为何的定义有不同说法,有学者认为,军事刑法是指规定军人犯罪及其处罚的法律。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军事刑法是关于规制军人实施危害国家利益尤其是军事利益的法律。“兵者, 国之大事, 死生之地, 存亡之道, 不可不察也”,对于国家和民族而言,军队是涉及国立民安的大事,一个实力强大的军队是国家发展的坚强后盾。但是,军队的团结不仅要靠军事教育,还仰仗于架构合理的法律制定。军事刑法就是这样的保障法,是规定了危害国家国防力量和军事安全的犯罪行为的规范的总称。从我国的《刑法》体系来看,军事刑法的根据侵犯的法益,可以分为“危害国家利益的犯罪”和“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两类。这是关于国内法对军事刑法的定义。
对于军事刑法而言,也具有国际法上的意义。军事法源于战争,武装冲突和斗争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人们逐渐认识到一些战争罪行的残暴和反人类,并意识到需要对其进行规制。一战后巴黎和会成立的“战争发起者之责任及实施惩罚委员会”是国际社会第一次对对战争负有个人责任的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时国际军事刑法的重大发展。国际军事刑法是指国际社会规定在军事活动中所犯国际罪行以及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章、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从国内军事刑法和国际军事刑法的关联看,两者的规制主体即军人有可能同一。但是两者的区别更大。国际军事刑法仅仅是针对战时罪犯,而国内刑法则不仅包括战时,更包括了和平时期。国际军事刑法保护的是人权,而国内军事刑法更注重保护国家利益。本文主要论述的是国内军事刑法的价值,故在此厘清。
(二)军事刑法价值
军事刑法价值是军事法价值与刑法价值的统一,存在于两者之中。军事刑法价值指的是军事刑法在实施过程中体现的人们对军事刑法的的未来期待,这体现了军事刑法的正面性和有用性。我国立法者在刑法中设立军事刑法部分,正是希望在和平年间能够有效管理军队,以备战时需要。所以换句话说,军事刑法的价值也是一种战争利益的需要,军事刑法的核心目标也是取得战时战争的胜利。
二、军事刑法的价值构成
军事刑法包含着丰富的价值,从组成上看,军事刑法是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具有刑事法治价值;军事刑法又是为了满足国防军事需要而存在,因此也具有军事需要价值。从这两个维度入手,可以解读军事刑法的价值构成。
(一)军事刑法的刑事法治价值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一环。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刑法作为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理应对社会刑事犯罪做出规定,军事方面也不例外。刑法能够保障人权惩治犯罪,军事刑法也具备这方面的功能,具有具有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能力。国家在制定刑法时,考虑到对军队的管理和对军人利益的保护需要平衡。因为在战时,军令的优先级是很高的,为了防止权利的失控,军事刑法不仅需要限制国家权力对军人权利的过分干涉,也不能能放任军人擅权。从法治目标来看,军事刑法也要具备刑法的价值目标,即保障人权,具体到军事刑法的层面,就是保护军人的人权。比如说对军人的刑事处罚必须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的框架;不许对军人一视同仁不能搞区别对待;也要建立一定的军事审判制度。另外,刑法应该具有可预测性,军事刑法亦然。军事刑法作为刑法应当明确公布,使军人能够明确了解到犯罪构成要件从而避免违反军事刑法的事情发生。最后,考虑到军人对国家安全的承担了很重的责任,军事刑法还应当做出对军人权利限制和补偿两者的结合。
(二)军事刑法的军事需要价值
军事需要体现的使国家为了应对即将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战争而产生了人力、物力、劳力、财力的需求。在战时,社会秩序发生巨大变化,和平年代的社会运转会停滞甚至失灵,因此需要采取特殊的社会管理办法。军事刑法在和平年代可能很少运用到,一旦处于战争状况,其军事需要价值就会体现。比如战时国家信息安全的保护,信息制胜的关键,也是基本条件之一,如果被泄露,对战争的走向影响会很大,因此需要对泄漏战时信息的行为进行刑法上的规制。军事刑法的军事需要价值有三个方面的重要体现。一是军事刑法能够保障国家对军队的集中调动和统一管理,比如其对战时逃犯或者对故意逃兵役的行为能够有效规制。二是军事刑法能助力与战时国家社会管理。与和平年代强调的减少国家干预不同,战时国家管理需要加大干涉,保证军事管理的严格有序。三是军事刑法有助于磨练军人的意志。军事刑法通过反面规定教育军人的言行举止,保证其对军令和法律的服从。
三、军事刑法的价值平衡
正是因为军事刑法兼具军事和刑法两个维度的价值,因此价值与价值之间必然会面临价值平衡和价值取舍的情况。虽然两种价值对军事刑法来说都很重要,但是可以看出刑事法治价值追求的是保障人权,关心的是军人本身;而军事需要价值则表现的是一种面对战争时人民的合理正当诉求。在对军事刑法的价值进行平衡的过程中,价值的选择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选择的原则。一是要遵循刑法的基本价值,比如保障人权,不管面临什么样的紧急情况,保障人权都不能放弃。二是要严格区分战时和非战时的军事关系,保证人权价值和军需价值的之间的平衡,从而从而保障立法与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应用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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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蒋镇浓,2000年2月5号,男,汉,重庆大足,武警警官学院五大队十四队,学员,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