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江西省九江市 332004
摘要:在我国进入21世纪的新时期,经济在快速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具有形式多样性、关系复杂性和定性模糊性。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业用工现状,针对劳务派遣业务从完善法律法规、劳动者权益保障、存在的风险等多方面进行了深度分析,并从留转激励制度、规范劳务派遣公司运作、确保同工同酬等角度,提出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劳务派遣;企业用工;新型雇佣关系
引言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机构根据要派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要派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要派单位,受派劳动者根据要派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派遣机构从要派单位获取派遣费用,并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殊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是近几年才进入我国的,这是在劳动关系实践中自发产生并讯速发展起来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制度在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就劳务派制度的积极作用进行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工作实践提出了劳务派遣用工实施的措施。
1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用工随意且管理混乱
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企业是直接与工程承包单位负责人签订劳务合同,工程承包单位再与其他分包单位建立劳务合作关系,这就导致在建设过程中,劳务用工非常随意,劳务用工管理也较为混乱,甚至会发生承包单位为了转嫁经营风险,而随意损害农民工切实利益的现象存在。此外,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也是导致劳务用工管理难度加大的问题之一。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本意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支付给劳务人员的薪酬远远低于正式员工,且针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奖金等也不适用于劳务用工,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劳务用工与正式员工混岗的现象又极为普遍,同工不同酬会极大的挫伤了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以及创新动力。
1.2同工不同酬问题
同工不同酬问题是目前施工企业当中存在的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也是造成劳务人员不满,难以实行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同工不同酬主要指在企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工作岗位和相同级别的劳动者,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报酬相差悬殊的现象,在目前我国的企事业单位当中,尤其是在一些私人企业当中,对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并没有实行公开化、透明化的公布,同工不同酬的问题非常突出,在石油施工开采的过程当中,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争取更大的利润,减少用工成本的投入,因此,施工企业发给劳务工人的薪酬比正式员工的薪酬要低很多,但是在真正的工作当中劳务工人和正式员工混岗的现象又是非常普遍,这就导致了虽然劳务工和正式员工所干的工作是相同的,但是薪酬差别待遇差异却非常大,在一个施工企业当中,正式的,工人员工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在施工过程当中非常大一部分的劳动者都是签订的劳务人员,而这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会对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极大的损伤。
1.3派遣公司监管不力
派遣公司人手少,根本没办法经常主动到H公司来了解他们派遣工工作情况,每次都是接到H公司的通知,才会派人前来H公司工作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处理问题。派遣公司处理问题不够系统及全面,比如派遣工在作业场所没有按公司规定带好安全帽、护目眼睛、耳塞等劳保用品,被H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并告知作业派遣工整改,可派遣工不但不整改,还谩骂H公司安全管理人员。H公司就要求派遣公司对其进行处理,可派遣公司只象征性的扣罚该员工200元,并没对该员工及所有派遣工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培训教育,强调劳保着装穿戴的重要性,后来又有人员犯同样错误。
2加强企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2.1进一步完善法规细则,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我国劳务派遣法规由于立法较晚,是在劳务派遣用工已形成规模后才开始不断完善补充,因此其缺乏前瞻性存在滞后性,而出台的新规通过直接限定派遣用工的比例和强制整改期限,直接把责任转移到了用工单位,以简单的惩罚机制来替代政府的管理和引导职责,做法过于简单,建议不能一刀切,今后可将管理职能下放,应允许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另一方面,用工企业要与劳务派遣公司进一步磋商完善劳务派遣用工相关协议,明确并细化协议中相关条款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同工同酬”,足额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缴纳方式及福利待遇,安全和意外伤害事件处理流程等细则写入协议附录,在用工企业的权益得到保障的同时,尽可能的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给派遣人员带来的风险,从而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2制定合理的岗位制度和薪酬制度
为了避免出现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出现,用人企业就应该制度科学合理的薪酬发放制度。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对岗位薪资有着明确的要求:如果用工单位的岗位存在这不同位的现象,那么就应该遵循最近市场岗位的详情。所以,电力企业的岗位薪资制度规定必须要满足岗位的实际劳动需求,在相关法律单位内对岗位薪资可以进行一定的调整,进而充分保障岗位工作的相同性。
2.3要加强对劳务派遣的执法监察
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执法监察,重点是监督检查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人员是否签订了劳务合同,是否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是否依法为劳务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等;同时要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的情况。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务派遣政策规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加强劳务派遣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4派遣公司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派遣公司不能只管收取管理费,还应认真履行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主动与用工单位沟通了解派遣工的工作业绩,还存在什么问题、需要派遣公司协助解决等,监督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派遣人员是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是否按规定安排加班和支付加班费,是否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是否对派遣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等,及时了解和掌握派遣工的思想动态,工作积极性怎么样?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不好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2.5企业实行系统的劳务用工管理
企业应当重视劳务用工管理在企业当中的重要意义,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让劳务人员管理的职位不是空职,发挥真正的管理作用,对于企业施工当中的劳务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处理,明确劳务工作人员工作规范和薪酬明细,这样一来,不仅仅对施工企业当中用到的劳务人员实现了明确管理,也在管理出现一定问题时可以拿出有效依据来进行责任判定,推动劳务人员管理朝着更加规范化透明化的方向推进。
结语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我国就业环境的持续改善,劳务派遣机构也会随之不断适应和改变,企业的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终将走向规范化和专业化。用工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过程中,要坚持风险防范意识,始终与劳务派遣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各项合法权益的同时,要综合运用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及策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有效管理,使其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从而使企业不断健康发展,最终形成良性循环,实现用工企业、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的“三赢”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新建,孙美佳等.员工关系管理(第1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29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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