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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事管理,指的是就该组织内部的人、事所进行的管理及协调,组织结构则是其中的重点内容,几乎所有的人事管理活动均需要以组织结构作为依据而展开。对于人事管理不可或缺的元素,人的行为是由其内在心理调控的,心理管理也是人事管理中的重点内容。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我国人事管理的基本情况,就其中的组织结构及心理管理进行论述。
关键词:人事管理;组织结构;心理管理;分析
0引言
时代的不断发展下,各行各业取得了高速发展,无论是企业或是单位组织,均离不开人的参与,人事管理便成为了之中的重点内容。无数的实践表明,一个成功的组织必定有一个完善的人事管理机制作为依托,作为其中的关键性组成元素,组织结构及心理管理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1 组织结构与心理管理的概述
一般而言,组织结构指的是就工作任务的分工、分组及协作。基于组织结构,我们可以明确组织中各组分之间的排列顺序、空间位置以及其他的联系,可以视作是整个系统的骨架。之所以会构成组织结构,是组织成员目标相一致而决定的,由此,要求在日常的管理中针对组织成员进行合理的职责划分,以每一位成员的努力推动组织整体目标的达成。
人事管理中的组织结构涉及了四大结构,即:①职能结构:代表的是为各项工作比例与关系,以此来推动组织整体目标而达成;②职权结构:指的是组织各层级及部门的职业划分及所对应的各项联系;③层次结构:这里主要指的是管理部门的组成及相应的被管理者;④部门结构:顾名思义,指代的是构成该组织的若干管理部门。
心理管理是组织人事资源管理的重点内容,是以组织结构特点及成员的不同作为依据而进行管理的,管理内容主要是成员的心理活动及行为方式。其的作用在于以有效的方式或手段作为依托,调整组织成员的心理状态及发展走向,以实现就其行为的有效管控。
2 组织结构与心理管理的关系
2.1组织结构与心理控制
何为“心理控制”?简单意义上而言指的是基于组织结构特点及构成组织的人员的心理特征,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手段就成员的心理活动加以管控,以达到心理指导行为的目的。如下,简要论述几点“心理控制”的有效方式:
2.1.1 领导双方的相互控制
首先,我们由“正向控制”进行分析,也就是说领导者就被领导者所实行的控制,具体来看,其的目的在于的“下达指令”以督促、检查、指挥等形式较为多见,从而约束下级组织成员的心理及行为;而“反向控制”的落实则能够有效的规避独裁专断情况,现阶段以民主评议及监督较为常见。无数的实践证实,领导双方的相互控制,可以在控制双方间形成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作用,利于各方职责的落实,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传统意义上的层级化“从属心理”。
2.1.2行为及心理控制
人类是感性物种,一个人的心理与本身的行为有着必然的联系,二者是互相影响、相互促进的。由这一角度分析,应用“间接控制-行为控制”同样能够就人的心理加以控制。
在人事组织中,诸如决策、执行等均属于行为的范畴。通过评估决策的科学性与否、执行情况的良好与否,组织成员能够就自身的行为是否恰当出现相对应的心理影响。通过行为控制形式能够有效的调整组织成员的心理结构及心理活动,从而使人事组织的权责职能关系更加的规范化。
2.1.3他人、自我的控制
以控制主体作为划分依据,心理控制包括:①他人控制;②自我控制,前者又可分为来自组织内部的他人控制、来自人事组织间的这两种形式。多数情况下,以指令、诱导、监督等方式进行他人控制;而自我控制就较为容易理解了,主要是基于控制者本身进行的,如自我形式上的心理评价、调整及监督等。
人类是具有自控能力的个体,也就是说“自主性”是每一个的心理特性,因而,不管是何种心理控制,均需要在明确这一点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尊重这一“自主性”,“命令”、“指控”等明显带“威胁”的控制方式应当加以改善。
2.2组织结构与心理协调
何为“心理协调”?简单而言,其是一种通过分析、控制组织成员心理状态,综合其他非心理学手段,而达到调控人心理的一种间接形式的心里控制。总的来说,当前应用在人事管理的“心理协调”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2.2.1结构、功能的协调
结构是组织的构成骨架,我们所看到的这种“结构边界”与组织内部的“功能边界”使整个组织间的层级化人事关系得以明确。但在实际的人事管理工作中,结构与功能却未形成严格的边界,也正是因为如此,越职、渎职就成为了部分组织成员的心理倾向。
若想切实性的解决这种心理倾向,可结合结构协调及功能协调,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明确化人事组织的结构、功能二者的特征及边界,如共同行为、各自行为二者的边界限定,行为前需要制定详细化的规章制度,切不可将它们混为一谈;与此同时,倘若遇到组织权限冲突问题,那么在处理完之后则需要重新划分这部分的结构功能,贴合实际、结合经验教育让其更加的科学、合理。
2.2.2平衡、非平衡的协调
人拥有多种“趋利”倾向,期望于实现自我价值。所以,仅仅应用心理控制难以由根本上调节人事组织间矛盾。
“平衡协调”,也就是说在奖惩方面所有的组织成员是公平的。具体而言,不仅需要实行同工同酬,保证岗位一致的组织人所具备的职责是相同的,此外,法规的制定应是公平的,不应当进行“特殊对待”,确保法律法规的效力是真实的。当然这是基于法理层次的协调形式。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绝对的公平或许是难以达到的,由于人事组织的职位无法实现平行分布,职位的不同决定了其职能及职权的差异,因而在责任方面也是各不相同,也就决定了奖惩的不平等性,便涉及到了“非平衡协调”问题。
奖惩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有效的结合平衡协调及非平衡协调,能够在很大长度上激发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创新型及服从性,从而防止诸如“领导有余”、“服从不足”等问题。
2.2.3理性、情感的协调
理性协调方式的运用更多的是为了引导组织成员控制自身情感,使其变得更为理智。因此,我们可以将理性协调视作是在组织内部所展开的一种理性教育,具体可通过法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方式进行。基于这些方式就组织成员加以管控,由心理层次上控制其的行为,让成员能够摆正自身在组织中的位置,了解职业及职位的结构功能;而情感协调就较为容易理解了,指的是促使个人与组织、个人与个人间的情感升华,进而强化组织的凝聚力。
3结语
综上所述,各行各业的有序发展均依赖于人才的推动,人事管理为企业及各组织的重点内容,一个成功的组织必定有一个完善的人事管理机制作为依托,作为其中的关键性组成元素,组织结构及心理管理的重要性也愈加突显,对此,立足于实际,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对于高效人事管理机制的构建十分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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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刘栋梁(1989.05--);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河南省义马人,学历:本科;现有职称: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