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火妹
钟山县职业技术学校
内容摘要:本文结合学校安全法制教育活动,以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为列,分析农村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所引起的思考,探讨农村学校法制教育方式方法,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关键词:农村学校 法制教育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责任。近些年来,学校联合县交警大队、县学生管理部门共同开展各种安全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法制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学生树立了一定的安全法制意识,法制观念也开始在学生的意识中出现。以此同时,我们也发现未成年人违法乱纪现象层出不穷,以交通安全教育为例,未成年人交通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未成年人、飞车行驶的未成年人、陆路上打闹嬉戏的孩子、马路溜旱冰的未成年人、十字路口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等等,都让人胆战心惊。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自幼儿园开始,开展了一年又一年,农村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依旧薄弱,孩子们依旧违法违章。是家庭监护人的责任?是教育部门的责任?是社会的责任?家庭教育的不到位、未成年人成长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学校教育形式的缺陷等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起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引起人们对未成年人安全法制教育的思考。
一、家庭教育不到位让孩子错失了最宝贵的安全法制意识启蒙教育。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农村的孩子错过了第一任老师。钟山县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辖县,拥有44.85万人,其中农村人口30.04,约占人口的67%,农村家庭的孩子90%以上为留守儿童,孩子出生后父母外出打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等老一辈人负责看管。隔代教育最典型的就是无限制的疼爱和教育无能。爷爷奶奶看着幼小孙子孙女疼爱有加,无原则的满足孩子需求助长了孩子的“想怎样就怎样”的坏习惯;孩子的行为出现各种不良习惯时,爷爷奶奶的“孩子还小”“长大了就懂了”言行举止让未成年人误以为“我还小,不需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等;而目前农村孩子的爷爷奶奶们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他们自己的交通法制意识就很薄弱,在和孩子们相处的过程带着孩子们上演着“中国式的过马路”“在街上横行霸道”等等现象屡见不鲜。而此时孩子们的父母远离孩子,幼年到童年期间的交通规则意识教育缺失使农村未成年人错失了最宝贵的启蒙教育,让他们在童年时期就养成了无视规则的意识。
二、成长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使未成年人错失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时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追求着更好的物质生活,家家配备了摩托车、电动车甚至小汽车。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给孩子们提供了接触机动车的机会。根据我国交通法律法规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车上路”“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等规定,而在农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着自行车满村满大街乱窜,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孩子骑着家里的摩托车、电动车到处出行比比皆是。
孩子们好奇、跃跃欲试并屡次不止,他们为自己比同龄人掌握更高的技能而沾沾自喜;家长们对未成年人骑车毫无触动甚至引以为豪,“我家孩子比别人厉害”无形助长未成年人的错误行为;大人们看到孩子们骑车无动于衷,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不关我事”或是习以为常、都是这样了;未成年人违纪违规时,罚点款,家长带回去教育了事。这种大环境下,未成年人无法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三、学校法制教育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需要。
首先,农村学校目前的安全法制教育开展形式主要是开安全法制教育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安全法制宣传橱窗等,基本都是属于灌输式的理论知识教育,理论脱离实际。加上一些偏远的农村学校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安全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学校无法给学生提供安全法制教育的氛围,不利于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法制知识教育,无法有效地进行安全法制意识培养。其次,家校共育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由于农村家庭教育的无力,需要家长配合时都是“老师,您帮我教育我的孩子吧”“老师,我们都不在家”“老师,孩子去了学校就是靠你们教育了”……,最后变成了“5+2=0”既五天的学校理论教育加两天的周末无人引导教育,孩子把学校所学到知识和技能抛到九霄云外,教育而不育人。
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父母忙于生计缺失孩子们的教育,学校限于条件局限无法满足孩子们的教育需求,社会流于无助无法形成对孩子们的有效监督,未成年人安全法制教育任重道远。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阶段教育,父母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肩负起启蒙引导教育,从小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下明事理、懂规矩、守法律,法制教育应当从小抓起。父母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能给孩子很好的示范作用;在孩子违纪违规时,家庭教育是孩子的心灵归宿;学校开展活动时,家长的配合是孩子进步的催化剂;父母在孩子整个成长过程要起到引导、监护作用,才能使他们健康成长。
学校要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法制教育大会、法制小课堂、宣传橱窗、警示教育等传统教育方式外,利用好现代通信手段和网络手段,加强家校共育,协同司法部门建立长效警民共育机制,创造条件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让未成年人在学校教育中就能“以身试法”,在实践活动中加强对未成年的引导和教育;学校的安全法制教育要和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联合共育。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未成年人的教育是否有效,取决于他们是否从内心接受教育。学校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加强思想道德规范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典型示范、心理健康教育等,为学生创设身心健康的教育环境。
社会要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作用,利用节假日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利用社交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法律部门有必要进行“法律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村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社会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让社会群体都积极参与到未成年人的保护行列中来;同时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行、违法必究的氛围。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家庭、学校、司法部门、社会等各方面应形成合力,共同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钟山概况.钟山县人民政府 2019.8.4
加强法制教育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李鸿忠 《速读 中旬》2014年第06期
课题:本文属于课题研究论文,2016年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警合作提高农村职业学校文明、法制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有效性的研究与实践》,立项号: GXZZJG2016B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