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赛赛,2黄鲁豫,1胡梦雪
(1、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河南 洛阳471023
(2、河北大学艺术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2
摘要: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已经过去一年半之久,如今它的热度显然不如当初,“微博”等软件每天都能够为我们这些“吃瓜群众”带来“新鲜的热点”,我们在面对类似信息的时候,总是先惊讶、愤怒,随之批判、叫喊,最后叹息、忘却,真正去反思的人却是少之又少,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已经过去,并且给社会狠狠地敲了一记警钟,然而这记警钟似乎并没有有效阻止接下来诸多“车闹”事件的发生,辱骂司机、殴打司机、抢方向盘等行为还是屡见不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以史为鉴,才能有所进步,我们不能把“教训”摆在那里,然后叹息几声,就“万事大吉”了。本文从研究背景、公交车上的多方博弈、研究意义等方面着手,重点分析司机、闹事者、其他乘客等多方客体之间的一个交锋与博弈。随后针对三方不同的心态、行为以及促成车闹事件发生的其他社会因素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建议或意见。
关键词:重庆公交坠江;车闹;博弈战
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像一个“圈”,这个“圈”把所有的人都围在了一起,谁也无法逃脱出去并独立生存,我们与他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与他人的碰撞越来越频繁,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看似与自己无关的事件也有可能波及自身利害,这样一来公共安全问题就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棘手问题。
在众多公共安全问题中,比较贴近人们生活关涉人们生命健康的莫过于食品安全和出行安全,人们每天都要面对“食”和“行”的问题。但自从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出行安全问题便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场源于“车闹”的交通事故让人们真正开始关注“车闹”事件,其实,在此之前,就有或多或少的“车闹”事件发生,只是先前的这些事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伤害而未引起像重庆事件这样的反响度而已。重庆22路公交坠入江中,只因一位女子坐过站而对司机发起挑衅,司机进行回击,方向盘失控,最终酿成惨剧,车上当时共有十五人,最终打捞到十三人的尸体,两人失联。这场悲剧并非偶发事件,十五个人用生命告诉我们,“车闹”事件需要引起社会的高度的重视,当然,除了重视,我们还要进行反思,在反思之后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由此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度发生。
一、博弈与冲突
在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无独有偶,又出现了广西南宁乘客拿灭火器砸车门、山东东平乘客酒后抢夺方向盘、江西南昌乘客抢方向盘等引人关注的“车闹”事件,其实我们应该对此做一个分析,为什么像因坐过站、上车缴费等问题而引起的“车闹”事件频繁发生,接下来,笔者将从涉事的三方进行着手,对事故发生的个别原因进行分析。
(一)表面的焦点:闹事乘客与司机
重庆万州区,22路公交车上,一场危险正悄然来临。中年女子刘某在四季花园城站上车,目的地是壹号家居馆,由于修路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经过该地,当车行驶至南滨公园站时,司机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下车,然而刘某并未下车[],我们可以在打捞出的黑匣子中看到,刘某因此事开始辱骂司机,并两次手持手机击打司机,司机期间右手松开方向盘进行还击,最终车辆失控坠入江中。十五条生命在这样看似“平常的争吵中”而丧生,这场争吵很平常,但争吵的地点却很不平常,把一件最为平常的事置于最不平常的地点,这件事可能发生“最大化效应”或者说“放大化效应”,所以永远不要小觑任何一件在特殊时间、特殊地点发生的“小事”。
在重庆事件中,我们可以明确事件焦点人物,即闹事乘客和司机。闹事者刘某因坐过站而对司机冉某破口大骂、大打出手,司机冉某面对刘某的“挑衅”做出回击和防御的举动。显然,两人都是冲动的,都是在非理性思考之下做出的举动,而没有预判其举动的后果。据一些记者调查走访,闹事者刘某在邻居的眼里是“为人和气的”“挺会说话的”,对于她的闹事行为,很多人都感到很惊讶、不敢相信。司机冉某在此之前无饮酒行为,精神状况较好。两个精神状况正常的中年人,在公交车上进行了一场“生死搏斗”,搭上了十几条人命,只是因为“坐过站”这样的小事。我们可以看出闹事者刘某完全是从自己的利益角度来发起进攻的,当她把坐过站这件事的责任由自己转移到司机的头上,想到自己将为坐过站承担一些原本不必要的后果时,再加上当时感性冲动战胜理性头脑,那这场冲突必然会被挑起。据报道,司机冉某从五点多开始工作,这已经是他的第三班车,可想而知,疲惫是有的,我们不知道司机的脾气如何,但在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谩骂与攻击之时,司机的情绪肯定是有波动的,其次,在重庆事件之前,“车闹”时有发生,但是没有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很多公交司机是缺乏这方面紧急预判并迅速做出处理的经验的,在很多司机看来,“不到站点不能停”这是规定,此时,刘某的举动无疑与司机冉某心里的那杆“秤”产生了相抗衡的力量,从当时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某在用手机击打冉某之前,对冉某进行了言语攻击,这显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激怒冉某,于是在刘某击打司机冉某之时,冉某做出了更加非理性的举动,一手松开方向盘进行回击。
闹事者刘某与司机冉某是这场事故中“对抗焦点”,是两股相抗衡的“冲动分子”。二人都有过错,也都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舆论大多把矛头指向闹事者刘某,因为她是事件的导火索,是这场事故发生的最初祸源,而认为司机只是一时冲动而回击,但是很多事故都是“冲动”这个“魔鬼”酿成的,在法律面前,我们不应该忽视“情”,但也绝不能被情所控制。
(二)隐含的对抗:其他乘客与闹事乘客
从警方打捞出来的黑匣子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场博弈战中,其他乘客保持着冷漠的态度,始终没有人上前阻止刘某对司机冉某的攻击。重庆事件之后,很多人以此为戒,在发生类似情况之时,勇于上前阻止,如浙江金华的一名初三女生在面临类似情况之时,上前死死抱住闹事者阻止了悲剧的发生,江苏镇江一名女乘客与司机发生争吵严重危害司机驾驶,其后遭到十余名乘客的指责,有乘客说:“她弄方向盘的,出了车祸我们倒霉”。
显然,当其他乘客在意识到闹事者将危害整车人的人身安全之时,当自身利益与安全受到威胁之时,很多人都会站出来“说话”,笔者认为,这种勇敢的行为或多或少受到重庆事件的影响。在重庆事件以及重庆事件之前的车闹事件中,大多数人的态度是冷漠的,她们往往选择当一个“看客”,鲁迅先生说这是国民劣根性,很多人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是“看热闹”的心态去观看着周围发生的一切,重庆公交车上除了闹事者,一共有十三名乘客,然而没有一个人出面制止,视频里在事故发生前的几秒钟惊叫声充溢着整辆车,在最后一刻,恐怕没有人不后悔。可能在闹事者与司机发生争执的时候,有的乘客想过上去阻止,但是畏于闹事者的“疯态”,再加上相信司机师傅或者说相信自己的运气,而一再犹豫最终错失良机;而有的乘客则抱着“这件事别人一定会管,自己就不参与了”的心态去等着一些“出头鸟”接触紧急状态;有的乘客则觉得这个“闹事者”的嘴脸很可憎,也知道她的行为会威胁自己的生命安全,想要去阻止,但是就是从座位上站不起来或者起来晚了。这些心态的共同特点就是冷漠利己,他们觉得“别人的事自己少管”,但当事故真的发生的时候,就不再是“别人的事”了。闹事者在与司机争斗的过程中将大部分的愤怒都发泄到了司机的头上,至于其他乘客是如何看自己自然也无暇顾及,前面是同她一样的一团怒火的司机,后面是看似平静冷漠实则对其早已“厌恶至极”的乘客,三者在此时成为了制约的关系,只不过后方也就是其他乘客的力量在此时“失效”,导致平衡的关系遭到破坏,最终崩溃。于是在两个人的争执中事故很快发生了,时间很短,但是后果很严重,他们就是在这样的冷漠地等待中亲手葬送了自己的生命。“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场事故的发生,闹事者如果是“第一片冲下去的雪花”,那其他乘客则是“雪花首领的追随者”。
我们有时候会因为畏惧而退缩,就像重庆公交里的其他乘客因为畏惧“闹事者”而保持“看客”的姿态那样,我们有时也会因为畏惧而变得勇敢,然而这有可能只是在我们面临两重危害时,所做的“危害最小化”的选择,如:劝阻闹事者,我们最多挨两句骂或者挨两下打,而不劝阻,可能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于是,在这个时候,在选择挨骂还是丧生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变得聪明勇敢起来。我们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在面对此类事件的时候一定要上去阻止,但是法律之外还有人性,支撑整个社会顺利运转的除了法律,还有道德与人性,如果每个人在面临这种事情的时候都永远以“旁观者”的姿态去“看”,且不说整个社会处于怎样的一个境地,单说我们自己的生命难道不值得好好珍惜吗?
(三)“同类”的对抗:其余乘客之间
中国有句古话,叫“枪打出头鸟”,同时“法不责众”的观念也常常深入人心,所以,很多人认为“有些事情只有一起做才有保障才安全,后果才不会太严重”,一个人单枪匹马总觉得没有人跟自己一起承担不良后果,很多人总是畏于做第一个人,做第一个敢于出头的人,所以说英雄总是少数,多数还是像鲁迅先生笔下的观望者与驻足者。
在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中,没有“出头鸟”,因为每个的心态都是一样,他们觉得总有“出头鸟”,至于什么时候那是不得而知的,除非是有些急性子的人,看真的没有人上去阻挠了,才可能会试探性地上前阻止,但在重庆公交事件中,这一切都没有来得及发生。所有的心理博弈战连同他们的躯体一起坠入江中了。有的乘客会想:“谁第一个站出来,我就跟着他一起劝阻,一个人去面对这样脾气大的人,我可不敢”,于是所有的人都想成为追随者,但终究是没有人发起这场“反车闹者起义”,没有人愿意作首领,正如没有人愿意当领头羊一样。也许一个妇人会看着旁边的壮汉,觉得他应该去,他力气大,可以把闹事者拉开;当然,也许壮汉会看着这妇人,觉得她应该去,因为女人之间好说话。
在一定程度上,阻止车闹者确实需要一定的勇气,但是推诿的后果就是永远没有一个人愿意行动,最终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毕竟“覆‘车’之下,安有完卵”。
二、反思与举措
无论是重庆公交坠江等“车闹”事件,还是“霸座”、“机闹”等社会高发现象,我们都应该意识到当一些事情发生后,反思往往比查明真相更加重要,有些灾难是不可逆转的,但是有些灾难却是可以避免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周围没有危险,公共安全应值得我们时刻关注,即使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已经过去,我们也不应该就此忘却,吸取经验教训,总结防御措施,是个人、相关部分、甚至整个社会都必须要做的事。
(一)公共安全事件“车闹”下的新反思
为什么“车闹”在整个社会里成为一种常见现象,我们需要去反思这其中的种种的原因。首先,摆在我们面前最显著的莫过于司机个人的安全保护措施问题,我国很多公交车都没有安装保护司机的相关装置,乘客能够轻而易举地接触到司机,并对司机的驾驶操作安全造成威胁。
其次,司机作为矛盾冲突的重要一方,自然承担着很重要的责任,司机处理得当,问题很可能会得到解决,问题处理不当,后果无法设想。在重庆公交坠江案件中,司机冉某选择冲动回击,直接导致公交车失控,我们暂且不说司机如果将车停下来然后进行报警,结果会如何,我们单说冉某的冲动回击,这种不理智的行为显然是不可行的。
除此之外,相关法律的完善及民众普及度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很多乘客意识不到自己与司机发生口角争执就是违法行为,并且认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为了达到自己“小目的”而闹个不休不止。这从侧面反映出我们的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法律条文在大众中仍然处于一个“冷门”的地位,“不知法而不畏法”,这就是他们的现状。
当然,其他乘客的看客心态、冷漠心态也是致使灾难不断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很多人在面对这种“闹剧”时候,都会选择“冷处理”,不愿惹祸上身,于是唯恐避之不及,冷漠的人多了,自然也就多了。
“车闹”事件后值得我们反思的东西还有很多,我们绝不能饮鸩止渴,好了伤疤忘了疼,重庆22路公交车给了我们血淋淋的教训,我们就应该以此为戒,敲醒警钟。
(二)公共安全事件“车闹”下的新举措
在种种出行安全隐患显露之时,各方纷纷制定相关措施,对“车闹者”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减少了此类事件的发生。
各地公交公司纷纷响应号召,制定紧急措施,对公交车驾驶员座位区进行改造,安装格挡、防护门等,贵阳多路公交就在公交车里安装了“金刚罩”,以此来避免乘客与司机的直接接触,类似的安全隔离门已在多地出现,这些装置可以使司机集中精力开车,安全系数大大提高。各地公交公司还根据相关经验对司机进行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应急培训,使司机在面临一些紧急事件时能够临危不惧,妥善处理,同时,很多公交公司还制定了提高驾驶员准入门槛的方案,以提高驾驶员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公众出行安全。
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法律,并不断完善已有法律,在各大院校进行宣传教育,民众对相关法律的关注度有所提高,除此之外,政府还对相关闹事者采取严惩措施,如海南三亚一名男子因脚踹司机导致车辆偏移撞墙,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些公交车上配置了“壮士座”“好汉座”,像郑州等多个城市就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只要有乘客上车后坐到该位置上,就自愿承担其保护司机的责任,还有一些地方的公交车上会放置“小马甲”,乘客上车后穿上小马甲就表示自愿保护司机,和“壮士座”等功能类似。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无人劝阻车闹者的“尴尬”。可以有效减少因“车闹”而引起的交通事故。
社会媒体也加强了对这类事件的关注程度,各地媒体都承担起了自己的社会责任,用现在多样的传媒方式进行出行安全的宣传,给人以警钟长鸣。使所谓的“热点事件”成为人们持久关注的“费点事件”。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不断学习,提高生命安全意识与法律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在面临类似情况之时,能够出手相“阻”。建设一个稳定的安全的出行环境,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只要努力,便能处处畅通。
结语
重庆公交事件已经告一段落,但出行安全不能落幕,当热点不再“热”,我们更需要多方进行思考并做出努力,不能只是顺着热潮“呐喊两声”,而是要在一切都冷却之后,还能静心思考,因为一件事的发生涉及了诸多因素,我们要能从各个因素中找出自身的原因,最后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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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庆坠江公交黑匣子打捞出水.央广网
[8]重庆公交坠江原因公布:乘客与司机互殴致车失控.
作者简介:董赛赛,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黄鲁豫,河北大学艺术学院;胡梦雪,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河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SRTP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9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