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卫东
(山西威权律师事务所030006)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逐步提高,进而导致互联网技术应运而生。互联网技术的形成和发展有力地带动了社会的进步,对人们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同时也促使人们面临着一定的阻碍因素,其中就包括互联网领域中知识产权法律的侵害,本文主要就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1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概述
所谓网络知识产权,是指数字化网络发展条件下而形成的相关知识产权内容。其中涉及了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内容,同时也将网络这一特殊环境纳入到考虑范围之中,旨在创造出符合网络运行模式的知识产权法律内容。网络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法律的一个分支,与传统知识产权法律既存在共性,同时也具备着自身的特性。知识产权是无形的,是在网络这一虚拟环境下制定的法律,不存在什么实体性物质,因此造成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时保护较为困难,并无法得到准确的认定。因为网络是虚拟化的,没有明确规定其严格限制,管束起来比较复杂,自然也就无法在网络上实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导致知识产权这一特殊性的弱化。另外,知识产权的区域性也呈现出明显弱化的趋势,在虚拟网络环境下,各区域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界限,信息资源得到广泛传播,并在各个用户和计算机中不断扩大,导致传统知识产权具备区域性的极大下降。
2中国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2.1网络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1.1侵犯著作权
在网络虚拟的条件下,所有的知识都是用数字方法表示,传统作品也可以放在虚拟环境中传播。有利有弊,在传播的时候就是在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一个自然的保护。
(1)网络形式侵犯传统形式的著作权。在网络虚拟中,传统的作品有知识产权,如果他人随意使用就是侵权行为。有一个例子就是一个公司把几位作家的著作印刷出来,他们将这个企业告上法庭,要求该企业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网络作品与作品形式的著作权纠纷。虚拟网络里面的作品侵权一般就是我们常见的抄袭。这些信息虽然受到保护,但是一些商家还是用非法手段获取,有时候只是抄袭一部分,有时候完全抄袭,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在访问连接时,如果发现侵权行为,我们要及时停止访问,不然就是帮助侵权行为。虽然版权所有人明确的说了不让转载,不让抄袭,可是有些人视而不见吗,依然我行我素的侵权。
2.1.2域名与商标权的冲突
域名是计算机的地址,是每个计算机独一无二的,是与全球连接的,在连接网络时这是不可少的。
在虚拟环境中,有些人注册的时候就喜欢用别人用过的,想要增加访问量,还有就是用别人的一部分域名注册,这也是抄袭侵权行为,有些完全是故意的,把别人用过的图标明目张胆的搬到自己的设计中,完全不考虑别人的感受,这是一种不耻的侵权行为,喜欢用别人的商标提高自己的利益。
2.2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中的行政责任
一般情况虚拟的侵权对知识产权当事人构成行政责任,我们国家的法律对知识侵权规定了行政责任,违反规定的首先对其警告,然后没收主要用来避免伤害、破坏的工具;严重的将其计算机没收,并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改正;有犯罪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主要的设备或部件,或故意提供技术服务的;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等获得经济效益;帮扶济困时用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提供的作品等,在提供之前没有进行公布的行为。
2.3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刑事责任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利用网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2004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降低了,非法收入达到三万元也是犯罪,被判单位犯罪定罪标准从原来个人量的五倍降低到三倍。
3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3.1及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在数字技术的发展和著作权环境的变化的情况下,对网络知识产权的新规定进行了研究。中国现在和美国一样,网络发展差距很大,这样侵权就少了,对网络著作权制定了法律。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出现了p2p互联网的技术、搜索引擎等新的网络服务。美国政府在新技术出现很短的时间就迅速对网络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修改了,根据新的技术,提出相应的法律,这样局可以很好的保护信息的安全。
3.2号召民间力量对网络发展保驾护航
虚拟网络涉及的范围很广,但是计算机用户都是普通老百姓,例如日本的影视经常被很多媒体非法转播,这是经常见到的,所以相关的日本电视业制定了相关法规来应对这类情况。另外,日本社会为此建立了一些私人机构,就可以一起与侵权势力斗争,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这是一个好主意,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政府的功能,对网络知识产权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日本的经验我们亦可以借鉴。
3.3利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使用技术实际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时候加入技术手段,自己解救自己。现在虚拟网络发展是迅速,但是侵权案件居高不下,所以我们要用科技武装自己,预防侵权事情的发生,就从源头消灭。现在使用最多的就是防火墙技术以及变频技术的有限使用等。还有,可以用指纹身份信息控制虚拟网络中的信息,保护用户的知识。
4结束语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也就是大家口中的第四媒体,对人类生活有很大的影响,而且这个影响从广度与深度都是史无前例的,这里对知识产权的影响也是一样。在网络环境下,传统的知识产权融入了新的意义。无论是意义特点还是形式责任保护等,都有不同的体现。所以,在当今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是具有相当深刻意义的。
参考文献:
[1]冯智伟.论我国网络环境中的商标权保护[D].华南理工大学,2016.
[2]张崇.我国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6(14):274-275.
[3]陶品竹.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J].中国国情国力,2017(06):30-32.
作者简介:任卫东,男,1968年4月生,山西省孝义市人,现为山西威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擅长领域包括知识产权、金融、房地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