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王研

发表时间:2020/11/4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王研
[导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时代进程的日趋发展,城镇化建设发生了突飞猛进的提升,尤其是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城镇规划不仅对城市发展计划的制定以及各项基础建设的综合部署具有重要影响,更为城市各项建设工程与管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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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时代进程的日趋发展,城镇化建设发生了突飞猛进的提升,尤其是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城镇规划不仅对城市发展计划的制定以及各项基础建设的综合部署具有重要影响,更为城市各项建设工程与管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进一步促进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指导性文件,是实行宏观管理土地的基本依据。基于此,本文主要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进行具体分析,以期探寻推动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发展途径。
        关键词:城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土地资源比较丰富。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同时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特征,使得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城市规划建设从一定程度上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而土地资源的配置又属于城市规划建设中的一部分,两者之间的关联十分密切。为了实现两者的协调配合,对具体的协调性进行研究分析是很有必要的,能够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提供理论指导,形成两者相辅相成的和谐局面。
        1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义
        城市规划指的是利用发展的眼光对城市的布局进行合理规划,主要包括城市的经济结构、空间结构及社会结构的规划,规划的主体是片区性的城市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的是国家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来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包括土地的性质及土地的开发等。从二者的定义来说,这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
        (1)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予以比较可知,两者存在着相似之处,一是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在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土地管理法》必须要落实到位,在展开城市规划时,则要将《城乡规划法》作为依据。二是两方面的规划工作均是有政府负责,地方政府中设置了专门的部门来完成相关的管理工作。(2)当然,两个方面的规划工作也是存在差别的,即规划区域有明显的不同,进行城市规划时,要将市区、郊区、待开发地区作为主要的区域,而建筑、道桥以及电气之类的建设均在规划范围内。而在展开土地利用规划时,则要从现实出发,将土质结构、周边环境等作为关注点,完成好土地用途的划分。在现阶段,主要的类型包括建设用地、耕地、待利用地等。(3)在展开土地利用规划的过程中,针对的是国内所有的土地资源,按照既定的要求来对土地展开合理利用。规划的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存在差别,土地利用规划所要达成的主要目标是控制,因而相关部门必须要完成好考察、研究等工作,将每种类型土地的面积指标予以确定,进而完成好建设用地、耕地的划分工作。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要关注的内容是较多的,城市发展方向要予以确定,社会建设的管控也要做到位,并要将城市形象突显出来。因而在进行规划时,必须要对城市历史、经济水平、人文习俗等予以重视,确保城市发展方面的实际需要得到满足,并使得人们能够在更为理想的环境中生活。
        3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途径
        3.1协调相关的技术规范
        在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过程中,要结合原协调标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协调与调整,从而明确二者数据的统一性。再具体的协调内容方面则需要对二者规划的相关标准、技术以及编制手段等进行统一,进而推动基本数据与指标协调发展的实现。从技术规范的角度来讲,主要涵盖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城市规划区面积的规划。一旦规划区面积过大,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行政单位的管理难度,从而加大土地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矛盾,所以在实际规划中,必须要从城市的实际需求出发;其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的规划。即要结合城市当前的建设发展情况,适当放宽条件合适的城镇建设用地,但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控制。

其三,用地分类指标的制定,即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村庄、城镇用地作进一步明确,并结合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需求合理调整用地分类指标,从而逐渐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推动二者的协调统一。
        3.2编制内容的协调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都涉及到城市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建设用地面积、承载力等,两者各自进行独立研究不仅重复工作,还存在调研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可以形成专题合作小组,设置包含城乡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的专题,如城市发展战略专题。城乡规划需要制定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明确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两者的战略基础十分接近,因此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发展,还需要兼顾土地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来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不仅仅有助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协调衔接,还能够使得城市发展战略更加贴近城市发展需求,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需求。又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耕地占用进行管控,明确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规模,这需要与城市建设的规模布局需求协调,避免与城市规划出现冲突矛盾。而城市规划中在城市拓展、道路基层设施布局等设计时也需要涉及耕地占用的相关问题,如何在城市规划中高效占用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也需要与土地利用总规划共同研究协调。
        3.3不断提高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及强化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相关部门还应该统一二者的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城镇规划的严肃性,强化法律法规的影响力,使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率,从而为城镇建设的有序开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为了更好的实现此目标,立法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使各职能部门有法可依,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必须要从严处理。这样不仅能够规范管理流程,而且还能促进规划管理工作质量的显著提升,也只有这样,才能缩小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管理流程上的差异,从而为实现二者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3.4“两规”实施一致有效
        在“两规”的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对“两规”的实施予以同等重视。“两规”的实施都应注重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的综合应用。此外,应加强规划宣传、社会的监督和进行规划实施评价,建立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和规划管理公开,调动公众的主动意识,促进政府部门的公正执法,提高工作效率,制约和避免各种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保证规划的实施。
        结语
        综上,面对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联与异同,可以发现二者之间是具有紧密联系,且彼此渗透、影响的。因而在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国土资源有效利用的过程中,就需要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从技术与编制等内容入手,逐步提升二者在规划城市与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一致性,进一步促进城市的进步与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长奇,任玉鹏.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研究[J].山西农经,2020(02):148-149.
        [2]王瑞琳.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分析[J].城市建筑,2019,16(36):29-31.
        [3]陈浩然.浅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中外企业家,2019(36):214.
        [4]王娟娟.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研究[J].居舍,2019(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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