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娟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 北京100035
【摘要】目的:探析为糖尿病患者应用全程健康教育护理干预的价值。方法:选取我院2018年2月-2019年12月收治确诊为2型糖尿病患者80例为本研究分析对象,对患者进行数字编序后用随机盲目表完成分组,并设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组有患者40例。对照组在降糖治疗期间给予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联合全程健康教育护理。通过对两组患者自我管理、血糖指标(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糖化血红蛋白)控制情况以归纳全程健康教育对于糖尿病疾病的积极影响。结果:观察组患者在治疗护理干预自我管理方面高于对照组,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干预前血糖指标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两组患者血糖指标均低于治疗前(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血糖指标检测低于对照组(P<0.05)。结论:为2型糖尿病患者在常规干预期间配合全程健康教育护理模式能够提升患者对糖尿病认知及自我管理,有利于控制病情的影响,提高患者配合依从性,进一步改善血糖,值得临床推广。
【关键词】全程健康教育;糖尿病;护理
糖尿病已经有成为慢性流行性疾病的趋势,且当前只能通过药物控制血糖指标及降低各种并发症出现的风险,缺乏根治性手段,而药物控制期间还需要患者对自己作息、生活有所控制从而更好保障血糖控制效果,如何提升2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一直都是我院研究的重点内容。自2018年2月我院开始在常规治疗护理期间给予全程健康教育干预,现将相关流程及效果整理后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8年2月-2019年12月收治确诊为2型糖尿病患者80例为本研究分析对象,对患者进行数字编序后用随机盲目表完成分组,并设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组有患者40例。对照组男女例数为23例、17例;平均年龄(53.51±3.51)岁;平均病程(7.11±0.82)年。观察组男女例数为22例、18例;平均年龄(54.13±3.25)岁;平均病程(6.97±0.79)年。为保障研究所得数据公正性,对组间基线数据对比后提示性别、年龄、病程等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可做对比。所有患者对本研究内容有全面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1.2干预方法
对照组:对入院患者评估病情并据此制定护理方案,给予饮食调整、用药指导、血糖监测等干预,出院前告知疾病控制、注意事项并嘱咐患者定期到院复查。
观察组:在治疗护理期间给予全程健康教育干预,内容措施如下:患者就诊时发放健康宣传手册,内容包括糖尿病的基础知识、血糖自我监测方法、饮食记录以及关于遵循医嘱对病情稳定控制的重要性;医护人员要与患者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交流,对于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问题积极解答,在期间需要考虑到患者对知识接受程度,选择不同的方式,深入浅出,保障患者能够理解;定期举办糖尿病病友交流会,让患者上台讲述自己控制病情的心得以及方法,互相探讨,引导患者从被动转化为主动。
1.3观察指标
①自我管理水平:应用糖尿病自我保健量表(DSCS)[1]来判断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量表内容包括有以下几个因子,遵医用药、体育锻炼、血糖监测、足部护理、高低血糖预防处理,每个因子分数在1-5分间,对应为完全没有、基本没有、偶尔做到、经常做到、完全做到,分数越高提示患者的自我管理水平越突出。
②血糖指标:分别对两组患者在护理干预前后检测空腹血糖、餐后2h血糖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统计学软件程序SSPS20.0处理此次研究数据,P<0.05,说明计数/计量数据间差异大,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自我管理
在接受以奥马哈系统理论引导的延续性护理后患者自我管理情况评价显著优于常规护理患者,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情请见下表。
注:#提示组内干预前后数据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提示组间干预后数据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王宗芳[2]认为对2型糖尿病患者而言,自我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在整体治疗中的依从性与配合度,而这对于病情控制极为重要。在本研究表1数据中可知联合全程健康教育干预患者在自我管理各个维度方面均有明显优越性,说明全程健康教育能够帮助患者纠正对于疾病和配合价值的认知,用更好的心态面对生活可能对2型糖尿病造成影响的隐患,从生活方式调整以进一步保障药物控制效果,而自我管理能力对于血糖指标的影响可知表2数据比较中得到确认。
综上所述,对2型糖尿病患者在常规治疗护理期间可给予全程健康教育模式以提升患者的配合程度,积极保持病情稳定,而该模式也可以在其它慢性疾病中展开,值得进一步深究与完善。
参考文献:
[1]陈丽娟.自我管理信息化支持对中青年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抑郁的影响[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9,16(24):42-44.
[2]王宗芳.老年糖尿病患者睡眠质量现状调查及其自我管理行为的相关性分析[J].护理实践与研究,2019,16(24):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