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现状、问题与对策探究

发表时间:2020/11/4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第21期   作者: 黄贤科
[导读] 我国提高了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视度,为此,在新疆地区实施了农村饮
        黄贤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 102488

        摘要:我国提高了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视度,为此,在新疆地区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不仅需要大量建设投入,同时还需要提高耗费大量的运行维护费用,所以,对于出现的工程成本补偿问题需要及时解决。本文主要从新疆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现状、新疆农村水厂成本补偿面临的问题以及实践对策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疆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改善措施
        
        
        我国一直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饮水问题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生活,为此,在新疆地区,在农村供水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希望可以为人们饮水安全提供保障,这也是“十三五”期间,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主要目标之一。但从工程实际情况看,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而对应的成本补偿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新疆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现状以及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
一、现阶段新疆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情况分析
(一)公益与经营的衡量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有利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情况,提升取水便捷性、保证水质以及水量,提高了供水保证率,但是作为一项目带有公益性的系统工程,政府的补偿情况会直接影响到工程运行效率。
        在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前期建设阶段,并没有参与市场竞争,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工程,此种情况,对于农村供水厂非常不利,形成了入不敷出的局面,在前期建设阶段以及后期运行维护阶段,所涉及到的资金主要是由基层政府负责,对于新疆偏远地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资金,非常容易出现多种问题, 进而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财务方面问题不断,非常影响工程整体进度[1]。虽然农村供水属于公益性事业,但与此同时,不能放弃经营性要求。因此,需要重新衡量农村供水公益性与经营性之间的关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提出了“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这提高了成本补偿落实的进度。
(二)新疆农村水厂管理模式
        从新疆部分地区实际调查情况看,对于普遍存在的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工程问题,主要实施了因地制宜地的管理模式, 主要包含了农村供水管理总站(中心)、供水公司等形式,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并做好供水服务。例如,在县乡供水站管理模式中,管理主体可以分为县供水站统一管理、供水站和村两级管理、县供水站管理+公益性岗位几种[2],在新疆地区较为典型的县,包含了疏勒县、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巴州库尔勒市等;而在国有水务公司管理模式中,县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国有供水公司是其中的管理主体,比如策勒县水利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地区策勒县等;城乡一体化供水水厂则是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的管理主体。
二、新疆农村水厂成本补偿面临的问题
(一)受到公益性工程牵制影响
        国家财政资金投入是支撑大规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主要力量,所以工程产权也规国家所有。对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补贴问题,财政资金会减少,一旦达到政策基本目标后,其原本性质就会发生变动。由于新疆农村地区的经济存在特殊性,集体应用是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应用方式,需要通过相应的工程调整才可以给予农村用水便利性,此种情况,便导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产权分配方面出现了不确定的情况,所以,农民用水户并没有正确认识到农村饮水工程需要承担成本的问题。


(二)农牧民用水户问题
        一方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主要的服务对象经济能力非常弱,农业生产和畜牧业活动是这些贫困农民的主要生存方式,经济收入非常低,但当前新疆地区农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所以,促使农村居民在供水服务需求、经济承受力、支付意愿等都会提高,进而会该改变农村供水的经济环境。
        另一方面,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前期,由于新疆农村水厂工程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含了地质条件、居住情况、水源情况、用饮水环境、用水户分布、经济发展等,主要以政府资金为主要建设基础,所以实际建设供水量以及运行成本会超出了预期成本。在加上,对应到收费标准低,所以农村群众在饮水过程中缺少节约用水意识,严重浪费了水资源[4]。
(三)后续管理、维修等费用无法得到保障
        新疆地区由于地处偏远,无论经济还是技术水平都非常有限,这便导致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不仅资金支持不充足,同时,也严重阻碍了工程应用效率。此外,部分管理部门缺乏安全管理意识,导致整体安全管理水平非常低,管理工作成效非常低。虽然工程初期运行维护问题以及费用不多,但随着巩固提升阶段发展,工程老化失修问题会逐步凸显出来,无论是成本补偿、财务管理还是水价水费等问题,都开始凸显出来[3]。
(四)成本补贴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定为公益性工程, 同时属于非经营性,所以导致成本补偿问题不够明确。虽然农村供水为准公共性物品,但并代表要完全弱化经营性要求。而是需要参考城镇供水成本补偿要求,完善成本补贴机制。但对于农村供水水价制度、农村供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理体系等问题,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三、新疆农村水厂创新的实践对策
(一)明确农村供水商业经营性质
        为促使新疆农村水厂更好发展,为农民提供良好的供水服务,需要明确农村供水商业经营性质,同时,还需要明确建设资金的偿还问题,采用严格的审计制度予以监督,约束农村水厂运营管理。
(二)鼓励农牧民提高参与积极性
        为解决农牧民承受用水能力,可以通过聘用、入股等方式,吸引农牧民参与到农村水务行业中,此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解决人员就业问题,同时还可以更好的促进供水站良好运营。而作为基层政府,则需要提升新疆地区水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水务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进而有效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以及水平。此外,水务行业人员在基层工作中,应当提高农民节水意识,强化其环保行为,爱护供水设施。
(三)推动供水站管理运营模式市场化发展
        为在资金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建议将政府投入的资产转化为股份,实行县级管理方式,发挥工程管理权利,优化并调整后,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以及管理运行模式,采用符合农村需求的管理模式以及培训方式,提高对工程管理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需要做好工程资产以及资金实际运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此外,还需要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规范使用,进而促进供水工程可以更健康的运行。
(四)完善成本补贴机制
        对于农村饮水安全成本补偿问题,需要先明确运行成本补偿方式,并确立相关财务管理责任,其中涉及到了政府、主水厂、农村小水厂。其中,对于主水厂来说,可以条件优越的通过以大带小,免除巩固提升之前的部分建设成本,对仍需偿还的部分建设成本转移到主水厂,或者由政府财政承担一部分。而对于小水厂,积累的赤字可予核销,也可以酌情由政府财政承担一部分损失。
结语:
        总之,对于新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运行中存在问题,本文分析后,提出了对应的对策,希望可以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吴建福.对民勤县饮水安全“十四五”规划的思考[J].农业科技与信息,2020,89(18):100-102.
[2]杨勇.汉阴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运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J].地下水,2020,42(05):122-123+169.
[3]孙莉,何金义.西南贫困山区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存在问题与对策[J].中国水利,2020,78(17):151-152.
[4]邓勋发.重庆武隆区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J].中国水利,2020,78(17):15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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