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桥 徐庆忠(通讯作者)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新疆克拉玛依 834000
摘要:在现代社会中,医院纠纷是医疗卫生服务中较为常见的事件,若不能够有效处理不仅会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还会造成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与发展。针对医患纠纷问题,要认识到医院纠纷的问题本质,建立第三方解决机制,通过调解、协商、判定统一意见,消除正义,形成新的义务关系,有效解决患者与医疗服务人员之间的问题。本文简要分析了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意义,对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构建路径进行深入探究。
关键词:医院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意义;成立路径
在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患者与医疗服务人员在诊断与质量过程中出现纠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医疗事物的有效解决与处理,就需要成立第三方解决机制,介入患者与医疗人员之间,提出合理的建议。第三方解决机制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机制,要想构建第三方解决机制,就要保证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吸纳多领域专业人士,形成基本的解决体系;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第三方解决机构运行机制,促进医疗服务中的临床行为的规范发展;还要严格遵循医院纠纷解决原则,形成医院纠纷解决沟通合力,有效解决医患纠纷问题,避免医患纠纷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保障。
一、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意义
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主要遵循以下三点原则:
第一,要以调解当事人的意愿为主,无论是调解的过程中,还是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是履行调解协议内容,都是需要当事人的自主意愿与配合的,可以说当事人的意愿是进行调节的基础。
第二,没有严格的调解程序。第三方解决机制对医患纠纷事故进行调解,没有固定需要遵循的规则,若其中一方不愿意调解,则可以立刻终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1]。
第三,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调解书不具备强制执行效率,没有法律方面的强制性,其中规定的当事人的义务与权利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道义力量,这就表示需要调解双方人员互相妥协。
第三方解决机制的介入,能够在医患双方之间构建起一道良好的沟通桥梁,确保双方的调解地位对等,提高和解的可能性,促成有效的调解,维护社会秩序,为社会和谐提供保障。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能够提供分程序化的调解形成,有利于医疗方与患者进行纠纷调解,及时医患双方其中一方出现能力较弱的情况,也不会影响正常的调解成果;不会公开调解过程,就会保证当事人的商业机密与人员隐私,避免暴露个人信息;具有与常识性,促使调解结果能够得到医患双方人员的认同。
其次,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医患纠纷,促使被告方能够有机会解释纠纷产生的原因,对对方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若对方接受,则能够制定调解协议,帮助双方当事人得到解脱,取得双赢的效果,提高医院纠纷的解决效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
二、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构建路径
(一)保证第三方调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
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无论是与患者方,还是与医疗方均没有利益关系,根据地方相关要求,“第三方解决机制”主要又当地的市综治办、市级司法局、市级保监会等部门共同组建,形成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具有相对独立性,与当地的卫生局不具有隶属关系。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就要保证“解决机构”的独立性,一方面其不是政府机构,属于群众自治组织;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处置办法,明确处理权责与工作流程。
(二)吸纳多领域专业人士
要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就要积极吸纳多个领域的优秀人才,奠定人才基础,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技术与知识保障。在司法局的监督管理之下,要积极吸纳法律、医疗、药学、临床医学等多个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还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医学专家人员,形成专家阵容,从而提高医患纠纷的解决水平。建立高水平、高素养的医疗纠纷解决人员队伍,不仅仅能够提高医疗纠纷解决水平,还能够取得纠纷双方的信任与信赖,促使双方能够听取建议,有助于有效解决医疗纠纷[3]。
(三)建立健全第三方解决机构运行机制
要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就要建立完善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运行体系,支持第三方调解机构的调解行为。首先,要申请上级补贴,借助政府财政支持,且避免与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利益关系;要成立调解委员会,提供免费调解,保证调解机制额度中立性,回避利益群体[4]。此外,还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纠纷赔偿机制,形成理赔中心办公室,在保监会的指导之下,推行责任保险,分担一部分合理的医疗经济赔偿责任;可以让医院工作人员均缴纳医疗责任保险,若出现医疗事故,则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既能够降低医护人员的医疗风险,又能够促使患者色提供更多的赔偿。
(四)规范医疗服务中的临床行为
要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要规范医疗服务过程中的临床治疗处理流程,规范看诊行为,从而减轻患者的负担。在医疗过程中,医院可以推定“标准化”的治疗,针对患者的就医行为,控制其住院时间、药品种类、手术方式、检查项目等,提出严格的执行标准,避免出现漏检、重复检查、随便用药、延长住院时间等行为,形成规范的治疗行为,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患纠纷的发生概率[5]。
(五)严格遵循医院纠纷解决原则
要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就要明确提出医患纠纷的解决原则,并且严格依照这些原则展开调解行为。第一,是公平公正原则,在调解中,需要淡化政府行为性质,促使更多人员介入,保证解决结果的公正性与独立性,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效益。第二,要遵循“无过错,不赔偿”原则,若医疗服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责任,则需要劝说患者方撤出赔偿要求;第三,要遵循便民原则,考虑到医患纠纷的突发性,要主动查明纠纷的事实真相、搜集证据,掌握事情发生过程,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医患双方的权益[6]。
(六)形成医院纠纷解决沟通合力
要想构建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要调动多个有关部门,形成多部门的沟通解决机制,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合力,有效解决医患纠纷。仅仅依靠调解委员会是无法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因此,可以借助各个部门的力量,加强沟通,建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
结语:
综上所述,医患纠纷并是不在某一时代特定形成的,而是自古以来就有的问题,是横亘在医疗服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一条鸿沟,降低了患者的就医配合水平,影响医疗处理效果。因此,最关键的就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从人员配置、制度建立、体系形成、规范发展等方面入手,建立医疗纠纷长效处理机制,形成医患纠纷处理合理,维护医疗系统与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秩序正常。
参考文献:
[1]白雪妮.西宁市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现状的调研报告[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2):187-189.
[2]黄淑娥,卢晓珊.医患纠纷调处模式及完善对策——以广州市为观测点[J].政法学刊,2018,35(03):108-113.
[3]许中缘,崔雪炜.论我国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构建及完善[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05):75-78.
[4]艾尔肯.论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制度[J].西部法学评论,2015(01):30-46.
[5]张兆金,黄欣,魏东海.引入中立第三方解决纠纷的优势及政策建议[J].中国医院,2012,16(11):47-49.
[6]曾清,崔航.医患纠纷第三方解决机制成立的探讨[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0,12(01):7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