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澳 张天潇 杨一帆
辽宁省阜新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23000
摘要:近年来,家暴事件被频频曝光,家暴的施暴者不仅有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更有光鲜亮丽的明星、网红们。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究其原因,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有法律层面的原因,本文通过陈述家暴屡见不鲜的现状,找出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的法律原因,再进一步提出如何解决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构建以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各种法律法规为辅助的核心法律体系,更迅速更高效的去寻找如何遏制家庭暴力,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和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
关键词:家暴入法,执法懒散,主辅体系
一.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的现状
从去年网络微博红人宇芽发布微博称,自己长期被家暴,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之后,家暴事件被频频爆出。家暴事件被宇芽曝光后,其前男友“沱沱的风魔教”将其个人微博评论关闭,签名改成“目中无人无法无天”,并回复称“骂我的人都不得好死”,丝毫无悔改之意,引起社会众怒。无独有偶,前几年明星蒋劲夫被曝出家暴女友后,无数他的朋友在微博上发言称,他只是犯了一个错,人都会有错只要改正就好,但是就在前一段时间,他又被曝出家暴他的新女友,而且是在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与教育之后,他仍旧还是“犯错”了。在严酷的疫情期间,家暴的新闻在微博热搜榜上还是能够占得一席之地。“男子千里寻妻,却被控诉家暴妻子,而他还大言不惭的称:我只打过4次,都没进过医院。”2020年8月10日,被爆出山东一男子家暴反被女方反杀;明星王自健之前也曾自爆被前妻家暴了几年的时间,并且称前妻打他甚至成瘾;所以,我们以前最常见却又不重视的家暴问题,正在一步一步蔓延开来,成为一种严峻的社会问题。
据资料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百分之三十的已婚妇女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的殴打,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百分之六十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百分之四十以上,而面对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选择报警[[1]2019年全国妇联资料统计[Z]];北师大的一份报告显示男性也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男性自认为遭受家暴的比例比女性更甚,尤其是心理暴力。家暴结束后,也许会后悔,但是到了下次,还是会情景再现。所以我们必须看到,这不仅仅是一种道德问题,更是一种法律问题。[[2] 乔杉《家暴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N】.新华每日电讯,2011(06):17-18]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家暴都是一个数见不鲜的现象,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侵害了家暴受害人的人权和生命健康权等各项权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消除这种现象,保护受家暴侵害群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先后在《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对家暴受害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做了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各个部门法律的分散性和不完整性,导致了有些内容的重复和疏漏,因此在实施上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3]陈丽平《家暴受害妇女的法律权益保护效果之研究》[D],青海民族大学硕士论文,2019]比如立法中对家暴受害群体的主体范围界定比较模糊,司法实施上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行中有一些困难,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与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及时的行为,因此,本文将针对受家暴侵害群体受法律保护的效果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并指出家暴屡见不鲜的原因,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二.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的法律原因
1.反家暴立法不完善
①家庭暴力之前未入法,此前家庭暴力在我国并不是违法行为,甚至在观念上是鼓励行为。连许多电视剧都提倡虎妈、虎爸的教育行为,认为严加管教甚至动手管理、体罚孩子都是正确的行为。而且只要没犯罪,公权力就不被允许介入,家庭暴力未入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权力无法直接干涉,这是导致家庭暴力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②家暴法的不够完善,家暴量刑的标准不完全,最为关键的家庭暴力防治法缺位,而且散见于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刑法中的大多规定,多为宣言性规定,操作性较差,并且主要停留在对施暴人的时候制止,对暴力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保护缺乏有效的规定和措施。
上海反家庭暴力庇护救助中心成立两年来,前来求助的女性只有十五位,很多女性在遭受家暴后不会前来求助庇护中心。[[4]刘建《家暴事件求助量低暴露了什么》[J],法制日报,2012(06):36]这充分反映了我们的反家庭暴力法还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因此有效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和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已是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当务之急。为什么在法律出台之后,还是依然有那么多的施暴者在进行着他们的魔鬼行为,法律并没有给他们带上紧箍咒,他们仍旧一次次的在法律的禁区内耀武扬威。这充分体现了,关于家暴法,婚姻法,我们的制定还不够完善,我们还是没能够给那些施暴者真真正正的惩罚导致了他们一次次又一次的漠视。同时,我们也没能够在既定的成文法下,对那些受害群体做到真真正正的完全的保护。
2.执法过程不严格,执法涣散。
公安机关、法院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同时由于各个部门法律的分散性和不完整性,导致了有些内容的重复和疏漏,因此在实施上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比如立法中对家暴受害群体的主体范围界定比较模糊,司法实施上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行中有一些困难,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与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及时的行为。
3.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到位,社会认知度不足。
人们对于反家庭暴力法和许多关于家暴的法律条文并不了解,反家暴的宣传及普及并不到位,社会公众对于家暴的危害程度认识不足。自反家暴法出台后,家暴现象并没有因此停止,同时也是由于一部分社会的冷漠,有些人目睹家暴现象却并未伸出援手,而是做了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导致了家暴的现象越演越烈。
同时“邻居不劝,居委会不管,单位不问,不出人命不执法”导致法律失去了震慑作用,出台的法律效果并不明显。
根据我们发出的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多数人对于家暴的了解仅局限于电视剧情节和微博网友的评论,对于反家暴法的出台多数人表示不知情或知道但并不了解,因此,由于对犯罪行为的不了解和法未入人心也是使得家暴现象层出不穷的重大原因。
三.解决家庭暴力屡见不鲜的法律对策
1.立法层面解决措施
①立法机关制定更为完善和健全的法律,要降低家庭暴力成为违法行为的门槛,司法审判要充分考虑家暴因素,对于受害者以暴制暴的行为略从轻处理。加大对于施暴者的惩处力度,加大对于受害群体的法律保护。发挥法律的惩罚,教育,引导,预测作用。
②在法条规定中将对于发现家暴现象不报案的担责处罚加重。按照《反家暴法》规定,对于一些特殊群体采取强制报告措施,但仍旧有些人漠然视之,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于发现不报案者的处罚措施,加重处罚,将其法定职责加大力度转变为内心使然。
③为确保反家暴法的顺利实施,我们还应该制定一些辅助法律,还需出台一些更为详细的实施细则,完善和弥补大法中不够完善不够具体和薄弱的地方,确保大法不会变成有但“无”的僵尸法律,并且制定的法律条文中要处处体现为受害者撑腰,沉重打击施暴者。
④制定更多关于事前的警告规定和处罚措施,对于家暴的萌芽状态及时运用法律扼杀,提高法律的震慑力。相较于家暴结束后对于施暴者的法律制裁,我们更应该关注如何将家暴的萌芽扼杀,让家暴现象不再发生,这都是我们的法律制定者将要更多考虑的问题。
⑤.法律制定时更加准确的厘清家暴受害群体的主体范围,对于家暴受害者给予更为准确,有效的保护。
⑥应该更快更好的构建以家庭暴力法为主体,其他法律为辅的家庭暴力防治体系,强化执法机构干预家庭暴力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细化对受害人救助和施暴者制裁的程序和措施,提高细则和规定的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遏制家庭暴力,制裁家庭暴力行为。
⑦婚姻法中对于家庭暴力申请离婚的条例应更好的完善,对于此种情况应规定优先并迅速处理,且离婚冷静期的出台应不包括家庭暴力致使离婚的情况。对于提供家暴证据的离婚诉讼可以采取强制判决。
⑧降低家暴量刑标准,对于家暴施暴者给予更为严厉的惩处。将反家暴法与刑法挂钩,加大追究刑事责任。
2.执法层面
①.法院改变“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向“有案必立,无诉也理”转变,因为受害者不告不诉,法院不予处理会严重的导致施暴者逍遥法外,不利于把家暴萌芽扼杀在摇篮。因此法院可以无诉也理,发现家暴现象主动审理和解决,才能更好地改善家暴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要下达迅速,事后及时的保护受害者。
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的不及时和不规范行为,杜绝出现包庇施暴者,执法懒散的行为。
④.增设法律援助机构。并且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单独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受害人提供救助和生活帮助。
3.法律普及及受害者自身方面
①对于受害群体要提高法律保护,同时受害群体要提高法律意识,勇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一味的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要提高自己的理性思维判断能力。也应该及时的向社会,向法律寻求帮助。家暴不是爱的表现,永远不要选择忍受。我们应该要更加强调女权的觉醒,更加强调受害主体自我认知的变革。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适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安全令。
②开设社区情感沟通所,对于社区中有情感问题的夫妻,为他们给予帮助,帮助他们进行沟通改善夫妻关系,和解决生活中的矛盾。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③加大反家暴法的普及力度,社区内设立宣传栏,争取做到人人知法,人人不敢违法。
四.结论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这个少有人知道的纪念日背后是三位多米尼加女性被杀害的悲惨经历,为了纪念这一事件,1981年七月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宣布把11月25日作为反暴力日。也许我们没有遭受过家庭暴力,但我们深知家庭暴力的危害。随着家暴事件的狂出和家庭暴力的阴魂不散,我们国家的反家暴法,婚姻法也的确是在不断完善和跟进,比如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受理。这都是我们的进步之处。但我们最应该做的不是去惩罚那些施暴者,而是应该努力尝试去矫正那些施暴者。家暴的背后,反映出来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巨大问题和巨大漏洞,我们不能因为“沱沱的风魔教”,蒋劲夫是明星是名人,就选择去原谅他们,我们也不应该对那些受害者说出“都是你活该,你找打”的话,那样,在家暴行为中,真正做错的反而是我们这些旁观者,法律仅仅是一个底线,他告诉我们什么不该做,道德才是我们的目标,他告诉我们,我们要怎么做。
而目前的当务之急,是要我们更迅速更高效的去寻找如何遏制家庭暴力,制裁家庭暴力行为,保护和救助家庭暴力受害者,解决家暴现象屡见不鲜现状,这是我们将要一直努力探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