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主义”的表现、成因和治理路径

发表时间:2020/11/5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0年19期   作者:郑枫滨 袁媛 张誉
[导读] 近年来,“痕迹主义”现象在各个领域中越来越严重。

        郑枫滨 袁媛 张誉
        辽宁省阜新市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123000
        摘要:近年来,“痕迹主义”现象在各个领域中越来越严重。作为“痕迹管理”的畸形发展,通常表现在工作上处处留痕、虚假造痕、作秀抓痕等方面。对实际工作的开展有着深远的危害,特别是在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中形成消极的行政作风,成为完善政府人员管理和提升行政执行能力的一大阻碍。其主要根源在于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个人能力问题。为此,治理“痕迹主义”就要从管理方式、绩效考核、思想教育等角度入手,在根本上消灭不良之风,营造积极的管理风气和工作环境。
        关键词:痕迹管理;痕迹主义;治理路径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抓铁有痕,踏石有印”以来,保留工作痕迹成为一种附带任务。同时也随着电子化、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保留痕迹的手段越来越丰富,“痕迹管理”受到各个单位、组织的热捧,特别是在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中,成为重要的管理制度。通过文字、图片、影音等形式将工作可视化、具象化,在推动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实际应用过程,制度的漏洞也逐渐显露出来,出现了痕迹重于工作的倾向,被称之为“痕迹主义”。对此,学术界众多学者认为“痕迹主义”并非是新问题,更像是“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一种异化形态,同样对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为此,针对“痕迹主义”的常见表现,剖析其形成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治理路径,以进一步推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痕迹主义”的治理,正确地将“痕迹管理”进行实际应用等相关问题的研究。
        一、痕迹主义的内涵、表现及危害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政治局学习时指出,现在,“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痕迹主义”本质上是以“留痕”为目的的新式形式主义,痕迹的有无,通常被视为是否有所作为的凭证。“痕迹主义”保留了“痕迹管理”制度的框架,却在管理频率上出现了问题,过分要求工作留痕,继而出现错误的管理思想和留痕方式。“痕迹主义”最大的特点就是属于一种模糊管理模式,没有明确的成文规定,领导对“痕迹管理”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组织上下应对工作痕迹的态度。
        在现实工作中,“痕迹主义”有着很多的表现形态,主要总结为以下两点:
        1、过分注重痕迹保留
        “痕迹主义”的首要表现在工作上过分留痕,处处留痕,忽视了工作的实际要求,政府治理成为了表面工程。在基层脱贫攻坚工作中,“痕迹主义”的现象也是越发严重,上级要求制作档案,一个贫困户一份档案24页,一式4份共96页,还要有照片,所有档案全部用塑料外皮包装。全村158户,用了1.5万张A4纸。无论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如何,以机械的数字来做工作标准,材料的可用度和准确度难以保证。此外,在强调留痕的基础上还大张旗鼓地开展工作资料大比武,互相攀比,让工作留痕变成“美化材料”。政府治理中,特别是基层政府,强调的是真抓实干,却变成为留痕表演,工作实效变得无关紧要。
2、制造虚假的工作痕迹
        对于执行命令的基层工作人员来说,出现在这一群体中的“痕迹主义”更偏向是一种被动型的演变。在不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下,部分上级单位盲目地把工作痕迹作为考核的重点。面对上级繁重的“留痕”要求,基层组织和干部难以正确的态度去应对,着重于工作留痕,甚至是制造不实的工作痕迹。一位基层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说道,上级要求他们每天上午9点通过微信群的“发送位置”功能报告位置,证明自己坚守在村里。但实际上,这是存在技术漏洞的,因为只要下载一个位置软件,无论本人在哪,都可以随时更改自己的手机定位信息。
        “痕迹主义”的表现在方方面面,其危害也是广泛深远的:
        1、浪费行政资源
        政府的工作有较强的时效要求,特别是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其日常的的工作较为繁琐复杂。工作处处留痕的要求,占据了基层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了行政资源,增加了运行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拉低了政府的治理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对“痕迹主义”造成的低效运行问题曾作出过专门批评,“有的地方各类登记表、调查表、明细表、记录表等五花八门,大量时间消耗在纸面上,有报道说一位驻村扶贫干部最多时一天就填了四十八份表”。
        2、影响工作成效
        “痕迹主义”带来更严重的危害是,基层政府中的虚假造痕情况。夸大工作效率,用虚假的业绩来获取不当的名利,形成错误的工作意图,让行政系统逐渐走向停滞和瘫痪。只注重了痕迹的保留,对于工作实际的开展情况关注较少,极大地影响到工作的质量。党和政府长期强调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而“痕迹主义”的出现,势必会影响到未来的发展,成为阻碍伟大的中国梦的实现的绊脚石。
3、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政府部门的工作大部分是与社会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旦政府工作只是为了保留痕迹,完成表面工作,最终影响到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自然而然,人民群众就会对政府部门失去信任,政府的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
        二、“痕迹主义”的成因
        “痕迹主义”的出现不是突然间迸发而出的,更像是一种被病毒慢慢侵蚀的慢性病。引发“痕迹主义”的因素众多,且具有一定的隐藏性。以下将从制度管理、主观思想和行政能力三个角度切入,分析滋生“痕迹主义”的具体原因。
        1、管理制度的影响
        “痕迹主义”的主要根源就是“痕迹管理”制度本身。

“痕迹管理”是一种将工作可视化、可追溯的管理模式,在各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中,并没有对“工作留痕”有着统一明确的制度规定。正是这样不完善的管理制度成为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加强了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另一方面却滋生了“痕迹主义”的不良作风问题。同时,也是受老旧问题的影响严重,上有“官僚主义”的压力,下有“形式主义”的铺垫,“痕迹主义”出现在各个领域并迅速蔓延开来。
        2、主观思想的影响
        其次,“痕迹主义”的爆发与主观思想密不可分。基层政府的日常工作相对繁琐,且数量较大。于领导而言,“痕迹管理”使得监督考核方式更加直接简洁,在管理过程中,思想松懈,贪图便利,过分依赖痕迹。同时,把工作痕迹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工作处处留痕,对于基层干部来说无疑是在大大加重工作压力,工作态度和心理想法会受到影响。作为“痕迹管理”的被动型主体,工作付出自然是为了利益最大化,重心就会向“痕迹”偏移,出现侥幸、应付心理,慢慢就形成“不切实际,虚假造痕”的工作作风。
        3、行政能力的影响
        基层政府的行政治理能力不足也是滋生“痕迹主义”的重要因素。随着我国的干部问责制度、随着干部问责制、责任追究制、一票否决制等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为了表现出对行政责任的高担当,过急推进“痕迹管理”,造成了形变,出现了“痕迹主义”。为了掩盖住自己不足,最好的工具莫过于“痕迹”。痕迹制造不需要多高的能力,也不用承当过多的工作风险,看似稳赚的“小聪明”,被用来掩盖能力的缺陷。
        三、“痕迹主义”的治理路径
        “痕迹主义”在政府机关中的蔓延盛行,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的利益,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解决“痕迹主义”问题刻不容缓。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要“改进督查检查考核办法,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不搞花拳绣腿,不要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为此,解决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存在的“痕迹主义”就应该抓住“主义”的病根,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切忌在治理过程中,渗透进“痕迹主义”,反让治理成为了助长剂。
        1、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建设,激发实干热情
        身着官衣,就要做到对党对人民的忠诚,切实履行职责,而不是聚焦“表面工程”。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之外,上级组织和领导也要做到“一问、二审、三奖惩”。一是关心基层干部和一线的工作人员,常常询问工作进展,给予支持和帮扶,让工作人员内心得到一定的安全感。二是除了对工作的审查外,还要注重对工作人员思想层面的考查,防微杜渐,趁早扼杀歪风邪念。三是对工作人员考察后要做出准确的判定,该嘉奖就要嘉奖,该惩罚的绝不能姑息。让工作付出得到肯定,在思想层面激发工作人员实干的热情,是解决“痕迹主义”的思想良药。
        2、完善“痕迹管理”的应用方式
    当前的“痕迹管理”是一种相对分散地管理模式,在日常工作的各方面都会有所涉及。而某项工作要如何记录痕迹则需以该项工作的现实意义来决定,具体事务采取适当的痕迹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短期内完成,且能够以实际情况突显出工作成效的工作项目,无需对过程做出详细的痕迹保留。对于需要长期执行,并且过程中存在众多影响因数,则需要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过程进行必要的留痕,在每一个关键环节上都要做好完备的记录并实时上报,以便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于非必要性工作不强制做留痕处理,不以形式主义来完成工作,做到“大会简开,小会少开,先办事,后拍照,先做工作,再留痕迹”。
        3、利用大数据平台进行“痕迹管理”
        “痕迹管理”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不能因为“痕迹主义”的出现而一刀切除。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更新“痕迹管理”平台,继“互联网+”发展后,结合“大数据+”的方式来让工作人员进行方便留痕,能够用电子表格填写的就不用手写纸质表格,能够通过平台共享的数据资料无需再费人力去收集。合理利用电子产品,让工作人员在办实事的时候也能留下电子痕迹,释放工作压力,更好地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中去。
        4、转变以痕迹为主的绩效考核方法
        政府的绩效考核缺少系统、客观、综合的评价标准,不过分以“迹”论“绩”,从静态考核工作痕迹向动态考核工作成效转变。首先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宜以单一标准进行横向比较,以比较结果进行考核评定。应从纵向角度,分析工作自身进展情况为标准。其次,将工作痕迹作为考核的辅助标准,定期考核与随机考核相结合,对真实的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既可以减少虚假留痕、临时造痕的情况发生,也可以促进组织内的考核公平,合理的工作回报是工作人员求真务实的巨大动力。
     5、建立复查机制,严厉打击“痕迹主义”
     各级政府可以组织建立复查监督小组,对重要的工作进行复查,通过深入实地考察,结合收到的汇报材料,判断工作汇报是否属实。对于材料华而不实、数据造假等虚假痕迹进行严厉打击,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处罚,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是国家重要的组织单位,其工作人员是职责的执行主体,直接与人民群众接触,杜绝“浮夸风”和“虚假风”,从整治“痕迹主义”开始。
        

参考文献:
[1]李曲直,韩丽.关于痕迹化管理的风险挑战及其对策的思考[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20(06):30-33.
[2]盛明科,陈廷栋.“痕迹主义”的产生机理与防治对策--以行政责任为视角[J].行政论坛,2019(04):71.
[3]代凯.基层“痕迹主义”的表现、成因及治理路径——基于公共组织绩效管理视角的分析[J].行政与法,2019(09):36.
[4]姜云峰.“痕迹主义”的探析与治理[J].江南论坛,2020(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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