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丽娟1 李晋涛2 邢波1 段丽华1
1 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第四保障处 北京 100842
2 解放军总医院服务保障中心财务二室驻四中心财务审核结算组 北京 100000
摘 要:军人住房补贴在改善军人居住条件、提升军人购房能力、解决军人后顾之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这些年,军人住房补贴制度不断进行着改革和完善,为军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军人住房补贴在一些方面还是不够完善,其保障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就需要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内容来实现。
关键词:军人住房;补贴制度;军队财务
为加强军队住房保障建设,充分保证军人住房待遇权益,军人住房补贴开始改革。1999年,在全军第四次房改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军队住房保障新体系,并于2000年开始实施《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逐步开展住房货币化改革。住房补贴是军人住房资金的主要构成,如何提高住房补贴使用效益、完善管理制度,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军队住房资金包括住房补贴等项目,应计入个人账户,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住房补贴是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主要目的是保障军人住房,一般情况下在军官、文职干部、士官转业、复员、离退休以及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下可以支取住房补贴资金。军人住房补贴区分基本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部分,地方补贴是专门针对高房价地区来补助军人住房消费,提供专门补贴资金。作为军队住房制度中重要内容之一,住房补贴功能在不断完善,这有助于增强军人购房能力,减轻军人家庭负担,对于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非常大的作用。
一、军人住房补贴制度存在问题
一是住房补贴使用保障效益较低。一直以来,军队住房补贴实行的是挂账运转和计划兑现相结合的运行方式。从目前其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看,优先保障军队退役人员,其现役人员的补贴采取“挂账运转”方式,只能见到数字而见不到真钱。这种方式,既有积极作用的方面,也有消极作用的方面。积极方面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和军队支付军人住房补贴资金压力;消极方面是对于现役军人个人而言,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住房补贴一项,挂账运转在通货膨胀以及房价上涨的趋势条件下,住房补贴在个人账户中,在现役人员较难取出,其实际价值会造成一定贬值。以一名2009年12月转业的正团职干部为例,如果该干部在2009年回到某沿海城市安置,可领取住房补贴约为15万元,该城市当时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可以购买36平方米;在2019年,随着通货膨胀以及房屋价格的上涨,此时该城市商品住宅价格为10000元/平方米,虽然这些年随着军人收入水平提高,其个人住房补贴金额也会随之升高,相同相近职级和年限的军人领取的住房补贴可以达到25万元,但是只能买到25平米的房子,其实际购买力减少了9万多元。这样,会给军人个人带来更大的购房资金压力。
二是住房补贴标准需待提升。这些年,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保持着向上向好态势,各地商品房价格也经历的几轮大幅上涨情况,国家对于房价一直保持着合理的控制策略,提出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思路。但是,不论是一、二线城市,还是三、四城市,要想买一套房子,普通老百姓还是得拿出大半生的积蓄,所以,买房还是要举全家之力。再看一下军人住房补贴,虽然经历了几次工资待遇较大幅度的调整,住房补贴标准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对于军人家庭买房来说,还是会有很大压力。这种现象在一、二线城市尤为明显,难以有效满足军人对住房消费实际需求,所以急需提高。
三是地区补贴缺少一定合理性。现行军人住房补贴构成包括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其中地区补贴主要是给予高房价地区军人购房消费补助,发挥着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购买房屋支付能力调节功能。地区补贴主要是对几个大中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军官、士官可以享受住房地区补贴。这类补贴的建立主要是考虑到在这些地区的军人,其住房消费经济负担较重,增加一定地区补贴,可以保障在这些地区的军人能够支付相对较高的房屋价格,为其减轻购房压力。但是,地区补贴在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弊端,比如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这是由于享受地区住房补贴的军人,在一定程度上享受到了当地经济社会带来的成果,比如家属就业、子女上学等相对优越的条件,而在其他地方,如经济社会欠发达地方,家属就业相对困难,子女也享受不到良好的教育,尤其是驻扎在边远艰苦地区的军人,这类不公平显得尤其突出。如果在边远地区军人在一些待遇方面还不如驻在大中城市的军人,这种激励与待遇导向显然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
二、完善军人住房补贴制度思考
一是考虑逐步调整目前空挂运行模式。论文前面论述过,现有军人住房补贴运行管理模式,既有非常大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弊端。所以,可以适当考虑调整空挂模式。应该充分考虑我国经济近年来较高速发展实际以及军人住房补贴空挂的弊端,可以采取分步骤、有条件地支取军人住房补贴。特别是要分层次、区分出重点人群,可以优先保障急需的,按照年龄、贡献等因素,进行先行试点保障。比如,对于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在其住房已经保障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以给予兑现。因为这类人员戎马一生,年龄大,职务高,所以应该优先保障。还可以针对服役较长时间,比如可以规定服役年限20年以上,加之可以考虑是否有长期服役意愿,目前,军官职业化离我们越来越近,所以意愿这方面问题将来或许不需要再考虑。因为这类人员已经在部队服役时间较长,贡献相比于其他人员大,而且这部分军人大概率处在家庭负担较重的人生阶段,也需要优先保障。
二是保持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住房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是为使军人住房补贴标准能够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房屋价格上升而随之调整的一种调整机制。目前,军人住房补贴已经和军人本人工资待遇进行了挂钩,所以需要军人工资待遇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通过近些年军人工资待遇调整的过程来看,也基本上可以保证军人住房补贴动态调整。这样说,就需要军人工资待遇需要建立定期增资机制,要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消费指数增长,适时调整军人各项工资标准。军人各项工资标准是军队住房补贴标准的基础,住房补贴系数也是调整住房补贴标准重要方面,所以在军人工资待遇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可以适情调整住房补贴系数,这种调整可以有效弥补在房屋价格上涨而居民消费价格上涨不大,其消费指数没有明显上涨、工资待遇没有调整的情况,这样仍然可以保证军人住房补贴适当提高。
三是提高住房补贴使用效益。军队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各个领域信息化的应用,住房补贴管理手段也逐步实现了信息化,这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也降低了出错率,提高了住房补贴计算、支取、预决算等管理工作效率。当然,目前住房补贴申领过程人工步骤仍然较为繁琐,比如个人需要填写申请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盖章,最后才能划拨到个人。如果未来能够通过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和完善,实现各个部门数据库联网,并全过程自动审查监督,在网上进行操作审核,这样不仅可以高效实现审核发放过程,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差错和弄虚作假,提升住房补贴流转过程,提高其工作效益。
四是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要不断提升从事具体工作人员素质,适情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可以由大单位或者专业院校统一组织,以达到集中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晔.部队住房补贴制度改革构想[J].现代商贸工业,2013(14)
[2] 吴应进,任振源.关于完善军队住房保障制度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