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晋男
四平市消防救援支队,吉林四平, 136000
摘要:在当前“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下,作为消防工作中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也在不断发展。但火调水平与实际需求存在矛盾,对确定火灾原因、推动责任落实等后续工作产生了影响,因此火灾事故调查要与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同步。为推动建立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火灾调查机制,充分发挥火灾调查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火灾防控上的重要作用,本文分析了当前火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改进措施及建议。
关键词:火灾调查;机制;改进措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对火灾调查工作明确指出要“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发生事故不仅要追究企业责任,还要追究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火灾调查作为处置各类火灾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作为事后监管的一个重要内容,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火灾事故调查水平与实际需求存在矛盾,存在着消防火灾事故调查与灭火救援工作相脱节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火灾调查相关制度不健全、火灾调查从业人员不足、火灾调查基础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
一、火灾调查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火灾调查法律法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现阶段火灾调查工作在我国仍然处于摸索阶段,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在火灾调查方面并没有十分强有力的支撑,需要完善基础制度设置。火灾调查分级制度的调查范围、职责分工、实施程序等尚未健全。使得火调工作准备阶段缺少制度参照,多是依靠固有经验确定,缺乏科学性、稳定性及可调性。因此需要从火灾调查过程出发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从始至终理顺脉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火灾调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参考,更加有效地进行起火原因查找以及责任界定。
(二)火灾调查人员不足、专业素质待加强。火灾事故调查需要配备专业的信息及技术人才,但因为三定落编后取消火调技术科,绝大多数火灾事故调查员均为兼职,日常处在其他工作岗位,专业性大打折扣。在前期灭火救援结束后没有保存重要证据的意识,导致部分证据损坏,还存在取证比较随意,对当事人的询问不全面等情况。导致消防火灾事故调查中对存在火灾原因指定不明,证据执行操作不当,证据统计不够精确证据失真隐患较多等问题,造成火灾调查水平不高,当事人难以信服的问题。
(三)火灾调查工作基础保障能力不强。现阶段,火灾调查工作保障尚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对火调装备没有进行及时的更新与维护工作。在执行火灾调查的过程中,多数火调员还是运用传统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未运用专业的勘察箱。而这样依靠主观判断的方式会影响对火灾评判情况。我国目前仅有两所消防科研所可以进行火灾发生事故的鉴定工作,来回鉴定时期长、费用高,也会造成事故调查开展的滞后性。
(四)火灾事故现场未能保护完好、勘查不足。火灾事故现场是痕迹物证提取,起火原因分析的重要地点,也是事故有关痕迹和火灾发生的具体地点。但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存在有火灾现场遭到破坏的情况,影响了调查工作的开展。实际的调查工作中,存在有以下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在勘查现场时没有遵守事故现场的纪律和程序,没有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在没有确认起火部位的时候就对其中的物品进行随意清理转移,破坏了物证现场。此外,火灾发生中用强大水流冲击大火,消除残火的同时,也使得原来的痕迹遭到破坏,严重影响了现场的勘查工作。
最后,参与火灾调查的人员及围观群众缺乏责任意识,随意踩踏,不能做到及时保护现场,且盲目勘查,物品随意翻动,对物证原有的状态造成破坏,导致无法提取分析。
二、火灾调查工作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保障。从火灾调查程序入手,制定有关法律规范。一是要健全分级调查处理机制,依分级明确火灾事故的调查范围、职责分工、实施程序、处理权限等。并建立与相关部门衔接机制,规范线索和案件移交范围、程序,建立证据交换、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异议处置等联动机制。二是要建立督办评估机制。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或启动提级调查,列出火灾暴露的问题和整改清单,定期研判和跟踪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整改后评估,推动调查成果转化为消防安全治理成效。三是规范调查程序流程。探索火灾调查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调查取证、勘验步骤、物证提取、认定说明、复核、送达等方面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健全火灾调查人才培养机制。一是配齐专兼职人员。由于现行制度限制,应积极探索专兼职火调人才建设。各单位成立火调应急工作组,保证具有一定火调经验的人员随时处于应急状态,确保尽快完成现场照片拍摄、重点人员调查走访、初次现场勘验任务,努力提升调查质效。鼓励返聘退出现职的优秀火调人才回队服务。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以燃烧学为基础,兼及了物理学、化学、材料学、电学甚至社会学等多门学科,理论性和实践性均极强,这就要求火灾调查人员必须具备广博的业务知识、丰富的调查经验和创造性的思维能力。因此应加大对火调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建立火灾调查定期专项业务培训制度,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教学、跟班见习等方式,分类培训消防监督员的火调业务,使其精通业务理论,熟练专业技能。三是创新培训践学模式。依需求成立火灾调查技术服务队,定期开展技术服务活动。建立亡人和重大社会影响火灾调查“火灾案例复盘”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例评审交流。
(三)加强火灾调查基础保障建设。一是全面加大火调个人防护、现场勘查等装备的配备力度,制定火调装备建设规划,有计划地逐步配备火场勘查无人机、火场勘查车、火场视频分析装备、火灾现场全景摄像等先进装备,以装备建设推动队伍专业化水平的有效提升。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应将火调工作经费纳入本级经费预算,保障火灾调查办案、装备、科研、培训、人员体检以及火灾调查专家组专家咨询、差旅等经费。专兼职火调人员赴火场执行紧急火调任务的,按值班值守补贴标准计发当日补贴。三是落实激励保障。应当每年安排火灾调查业务骨干专项疗养,或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安排轮休。
(四)利用科学手段保护事故现场。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后,要承担起火灾事故现场保护的工作,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及时确认责任人,核定损失等工作。因此在调查中,相关消防人员要尽最大力量保护好火灾事故发生的现场,保证信息内容的合法完整性。在实际事故中要保护好现场,不让围观群众随意踩踏,并及时确定起点位置和部位,在未能确定钱不能随意翻动现场物品,保持现场物证恒基。与此同时,仔细有序拍照录像,记录痕迹物证位置,绘制事故现场图,提取物证,为火灾事故原因提供充足完整的证据。另外,在记录物证时,要使用肯定语言,不能出现可能大约等不确定词语。
总之,消防救援机构要重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重要性,总结经验,认识到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火灾调查属于实践性很强的工作,火灾调查人员还需要通过长期经验积累实现能力水平的提升,没有人可以脱离现场来谈火灾调查,必须俯下身子去实践,来不得半点虚假。另外,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任重道远。火灾原因和灾害成因并查是火灾事故调查的要求,也是执行火灾事故追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的可靠保障。因此要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干部遂行火场工作,利用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析和查证,通过反复的印证对比,进一步加深对所掌握的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有针对性的提升火灾调查业务水平,努力推进火灾调查工作走向正规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