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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总体良好,近岸局部海域的污染还相当严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形势还是不能掉以轻心。根据相关数据研究表明,全球近三分之一的海洋生态环境,面临不断退化的严峻局面。基于此,本文针对我国当前海洋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并对如何修复海洋生态提出个人的一些见解,以期对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海洋生态;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
一、海洋生态保护修护的意义
1.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系统
现阶段,我国已经成立了81个国家海洋保护区,我国各地区成立的地方海洋保护区共计250多处,其占地面积约为12.4万km2,多种海洋生态系统以及重点海洋生物物种均被纳入海洋生态保护物种中。然而,由于部分保护地区没有开展有效的管理措施,出现了生态环境的问题。想要高效开展海洋生态保护,需要切实贯彻管理手段,保证我国海洋系统的生态环境。
2.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目前,我国主要社会矛盾来源于社会发展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造成的多种矛盾。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有着更高的要求。但是,我国生态环境不断恶劣的情况,无法满足人民的需求,只有进行针对性的保护修复,保证生态环境的正常,才能更好的满足更多人民群众生活需求。
二、我国当前海洋生态系统的现状
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
在 2018 年的机构改革后,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管理和执行主体均纳入到生态环境部的职能中,正式在新的形势下开创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新局面。在过去不同的涉海环境保护机构或组织无论是在组织机构的权责划分方面还是同级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还是地方政府与上级部门之间都存在界限不清、层次不明确、相对各自干活或相互推诿的情况出现,同时对地方政府缺乏相应的管理权限,也会影响有效监管。
2.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
造成海洋生态环境如今不断恶化的因素,离不开不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最为显著的破坏就是捕鱼业。虽然我国海洋面积较大,具有丰富多样的海洋生物资源,但是由于近几年海洋渔船的逐渐增多,生物资源急剧下降,海洋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海洋生态平衡系统被人为的破坏,海洋无法自行修复致使环境不断恶化。
3.不够健全的海洋保护法律体系
我国海洋保护认知时间较晚,海洋监管部门更是存在着监管不严的情况。虽然我国陆续出台多种环境保护法,但是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加以改善保证高效率的实施。
三、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存在的问题
1.海洋生物资源严重衰退
传统海洋经济种类种群破坏严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海产品的需求占比量持续增加,造成了海洋捕捞量持续加大,虽有休渔期的平衡稳定保护,但是过大的需求量对海洋生物的过度捕捞仍屡禁不止,不断更多的幼鱼被违法打捞上来,严重破坏了这些生物种群的生长和繁殖,对海洋生物链稳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此外,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过度开发,陆地生态环境也同样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而这些污染物最终都汇入海洋,同样对海洋海洋生态系统结构造成污染失衡,大量海洋生物资源衰退,引起生物种群的生态多样性降低。以珠江口为例,是重要的水生生物繁殖生态区,但由于当地的石化项目产生大量的污染物,造成珠江口、及南沙附近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水生生物资源不断严重衰退。
2.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海洋生态系统是维持海洋环境健康和保护资源平衡的基础,在海洋生态系统中,最具代表性生态系统分别为珊瑚礁、红树林和滩涂湿地生态系统。近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工业发展,相应的产生的一系列生产活动都严重影响到这些生态系统的稳定。以热带、亚热带海区的红树林为例,由于受到过量海洋污染物和人类不合理活动的破坏,间接或直接严重破坏红树林生态系统,且原貌也是难以恢复。
四、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方法
1.净化海水水质
海藻是海洋生态中的初级生产者,在为海洋生物提供食物的同时还可吸收海水中的富营养物质,净化海水中的重金属物质,因此,在沿海区域建设人工藻场是改善海洋生态并辅助自我修复的最佳途径之一。同时,还可向人工藻场内投放各种海洋生物,保障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以及海洋物种的多样性。同时投放人工鱼礁也可以辅助海洋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鱼礁是大多类海洋生物赖以栖息与繁殖的场所,是一个良好的庇护场所,对沿海区域内投放人工鱼礁可以为海洋生物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不仅可改善生态环境更可保障海洋生物安全、快速的繁殖,从而保障海洋生物的多样性,达到辅助修复海洋生态平衡的目的。
2.健全完善海洋生态环境管理保护体制
围绕当前我国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管理缺失的问题,应需从根本上尽快建立完善的海洋生态保护管理体制。自2018年开始,我国展开了对政府机构的深度改革,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划分到生态环境部,进一步统筹陆海生态环境保护,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一脉相承、息息相关,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部门管理体制,将陆地生态保护和海洋生态保护划归到同一部门进行管理,是我国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机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步。在党中央坚强的领导下,不断地在改革过程中要尽快梳理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强化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逐步由专项执法转变实现综合执法。此外还要对管理海洋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进行确定的划分,避免出现职能冲突或重叠,建立健全深入有效的合作机制,各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逐步形成明确分工又高度合作的执法体系。同时还应建立起对海洋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机构,对海洋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更好的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3.建立海洋生态保护区
建设适合海洋生物生存的人工生态场所,对于海洋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建设自然生态保护区域,强化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区域,保护海生物的多样性。建设具有高生态以及高价值的保护区域。据相关数据研究表明,截至到2017年末,我国已经累计修复了260km2的海岸线、1240hm2沙滩以及将近60个海岛,海洋生态系统修复效果比较显著。
4.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机制
现在我国已重新修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但从宏观角度出发,各法律条例之间仍缺少统筹性,彼此间都存在重复制定或者空白漏洞的情况,依然很难满足于将来海洋环境保护的需求。海洋生态环境要想实现稳定、可持续的发展,首先需要完善健全经济生活法治化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础保护制度保障。因此建设海洋强国的前提是首先要依据当前的国家政策和国情,针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修订和拟订,使之更具保护和发展可行性。其次要针对目前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涉及到的服务保障海洋生态保护内容出台相应的保护标准,建立全面、完整、统一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制度,为我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健康强有力的基础制度体系保障。
结束语
从而本质上来看,其实海洋生态系统与陆地生态系统存在着诸多相似之处,但是海洋系统显然更加复杂、特殊,因此,需要我国政府与相关科研人员高度重视并通力合作,降低海洋生态环境的退化,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并早日实现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实现海洋中各种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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