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河湖建设中的河长制湖长制作用

发表时间:2020/11/9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1期   作者:李加顺 刘丽
[导读]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促进河湖建设的规模也不断增大,河长湖长处在河湖管理工作的第一线,工作思路方法上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力度;强化回应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流程的明确具体。
        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云南昆明  650228
        摘要: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国家的发展越来越好,促进河湖建设的规模也不断增大,河长湖长处在河湖管理工作的第一线,工作思路方法上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引导;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社会力量参与力度;强化回应机制建设,确保工作流程的明确具体。
        关键词:幸福河湖建设;河长制湖长制作用
        引言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做出的重大改革决策。工作开展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主动担当,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工作制度,整治河湖突出问题,形成了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调有序的强大合力。但河长制湖长制是一项创新举措,同时河湖管理保护也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艰巨任务,这决定了河长制湖长制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摸索存在的问题,夯实底层基础,有针对性地解决落实,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向纵深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1河长制湖长制在建设幸福河湖中的作用
        1.1河长制湖长制体现治水方向
        建设幸福河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水体,也涉及河道和岸线,还涉及水生态系统和水文化。“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这是河湖保护治理的方向和总目标。河长制湖长制的六大主要任务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通过有效的河湖保护治理,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水系,为人民健康创建优良的水环境,为中华人民谋福祉,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1.2河长制湖长制是建设幸福河湖的内在动力
        河流水环境好坏,表象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实践证明建设幸福河湖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不行,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系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核心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就是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统筹水上岸上、河流上下游与左右岸的管理机制。河长制湖长制就是要激发每个涉水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各自特长,破除体制顽疾,由多头管水的“多部门负责”模式转向“首长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模式,改变“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的尴尬,形成治水合力。
        1.3河长制湖长制是建设幸福河湖的有效举措
        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局面,一方面是江河湖泊“积弊深重”,干涸断流、水域萎缩、水体黑臭、垃圾遍布、乱占乱建、生态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很多河湖的现实状况。其中有我国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但更深层次、更直接的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不合理的经济活动,加上无节制地攫取,远远超出了河湖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不清晰,保护意识不强,系统治理不够,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增长,甚至大肆侵占河湖,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河湖的生态健康。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统筹水上岸上、河流上下游与左右岸的管理机制。在对河湖健康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保护治理方案,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推进河湖水系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1.4河长制湖长制是实现水利现代化的助推剂
        我国地域广阔,水系多而复杂,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大、涉河违法违规事件种类多。建设幸福河湖必须加快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河长制湖长制的推行,涉及各行业多部门,需要协调的工作量大,需要监测和管理大量的数据信息,需要对涉河事件实时监控和预警判断。传统监管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专业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要求,必须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河湖管护的高效性、便捷性、长效性和实时性。


        2河长制湖长制的工作开展
        2.1河长制制度的建立和机制完善
        对于县级和乡级的河湖长制度,可以根据时间节点的差异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进行部门之间的联动,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检验,联合其他单位进行工作的督查和导办,提高实际把控力、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明确不同成员的职责和分工,要建立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机制。
        2.2主要任务的落实和治理效果
        水资源的保护和治理效果是河湖开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目标。对水资源的保护分为两个侧重点:一是对水功能区水质是否达标进行检测,通过达标、不达标、不达标但有所改善三级进行分级划分;二是对水功能区监管措施的具体落实,其中包括了限制污水排放总量规定的落实情况,河流水域的可容纳量、污水口和河湖的纳容口的监管情况等。
        2.3河湖长制的具体推进
        “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编制工作完成后,由河长办公室带头组织实施和引导。按照“谁是河长谁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坚持问题导向,实施步骤统筹规划。大部分省市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应该调分管理员、审核员等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开展妥善的信息填报工作。所有河湖及对其负责的河湖长个人信息都要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要实时更新保证其准确性,将工作进展和具体情况实时送达至上级领导,把河湖出现的问题做好总结并上报。
        2.4机构体系的强化建设
        应充分利用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对河湖长办公室进行准确定位,着重加强机构能力的建设,尤其是河湖长办公室机构能力的提升和完善,要做到以下几个保证:保证机构、保证人员、保证经费、保证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设备、保证河长办公室的基本运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办要落实机构人员,拟定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办法,提供河湖治理参考,并对群众反应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2.5加强日常巡河
        各级河长应按规定时限加强日常巡河,乡镇级河长确保每月至少巡河一次,村级河长确保每周至少巡河一次,并做好巡河记录,保留好巡河影像资料,上级河湖长要不定期开展对下级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发现的河湖“四乱”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水行政执法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迁就。
        2.6加强事项的监督
        要理顺各级河长湖长在建设幸福河湖中的各项工作,各司其责,不扯皮、不推诿,压实责任。怎么压实责任,一要靠制定督办事项,二要靠监督事项的办理过程,查事项以察其政。例如,对河湖问题建立台账,有了台账才能做到减存量、控增量。根据台账制定督办事项,督办事项要有目标、完成的时间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再如,河道采砂的管理,首先要对河道、湖泊采砂情况进行普查,建立有许可的采砂台账和无许可的问题采砂台账。对有许可的采砂,要查设备、区域、方式、数量、时间是否满足审批要求,查审批是否符合采砂规划,查采砂规划的合理性等等;对无许可的,特别是重点河段、敏感水域进行暗访调查,采取零点行动,结合当地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形成方圆震慑力量。通过这些监督工作,查看河长湖长的履职情况。
        结语
        全面合理快速地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制度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对人民和自然有重要造福意义的好事。从国家单位到基层组织以及个人都应该对其高度重视,扎实维护和推进基层河长制湖长制制度的开展和完善,为各个地区合理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河长制政策及组织实施[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0.
        [2]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幸福河的理论要义与指标体系[R].2020.
        [3]河长制政策及组织实施.云南分册/鞠茂森主编.--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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